方子铮悄悄推门,出了病房,将门带上。
刚舒了口气,谁料忽的一声,从旁边闪过两个黑衣的壮汉,满脸疑惑的盯着他看。
看的他心里一阵发毛。
怎么着,还想拦着?
“让开!”
方子铮眉毛一扯,脸上一怒,那两个汉子便乖乖的闪到一边,对着拐角的地方打了个手势。
这是周胜天特意要求郑光耀安排的,不止是在病房的门口,连走廊拐角,都有三四个穿着黑衣的汉子正自抽烟,紧盯着从走廊走过的那些可疑人物。
方子铮突然从病房里出来,他们可不敢有丁点阻拦的意思,这可是老老爷子的恩人,谁敢得罪!
可想到郑总的特别交代,有什么事情都要立即禀报,他们也不敢耽搁,赶紧抓起对讲机,将郑光耀呼叫了起来。
“什么,他走了?你们干什么吃的!为什么不拦住,快,赶快给我追回来,要不然我没办法跟老爷子交代。快点,记得,要礼貌!”
……
方子铮刚关了电梯,感觉到那股向下的失重感,便听到外面传来纷杂的脚步声。
“你们大可不必谢我,我这是在还债!”方子铮小声自言自语道。他的嘴角咧开一个向上的弧度,报以自嘲的微笑。
他相信以周家的能力,不难查出自己的身份。
可是现在,他还没有想到自己该如何面对那个曾经被自己伤过的女生。
就算她已经忘记了这么一段往事,他也不可能平静面对,更不可能再接受周家的感恩。
还是一走了之比较好。无名英雄更加让人觉得伟大。
方子铮到了楼下便找了个角落闪了进去。
果然不到20秒,便从楼梯口处冲出来两个气喘吁吁的汉子,发了疯一样的向大门口处寻去。
方子铮笑着摇了摇头,朝着相反的方向,绕到住院部的大门,悄悄的,没入清晨的阳光中。
在他的身后,一道含着别样心思的目光,紧跟着他,从他在光晕中挥动手脚拉伸筋骨,一直到变成光晕中的一个黑点,一直不曾移开。
“怎么起来了,闺女,看什么哪这么入神?”被对讲机的声音吵醒了的周胜天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看看闺女有没有被吵醒。可是等他看到周诗涵的第一眼起,就发现她的脸上带着种不一样的神情。
她就靠在窗户边上,正对着初升的朝阳。
带着神采的双眼,哪里有一丝刚刚睡醒的样子。
“爹。你们那两个人肯定找不到他,他会从这边走。”周诗涵脸色上带着一丝红晕,指着下面走来走去的晨练的人群说道。
“嗯?你们,认识?”凭感觉及几十年的人生阅历,周胜天很敏感的便察觉到了闺女的一丝不一样。与往日相比,更是增添了些许的伤感。
“对。他从来都是这么个执拗的人。”
“我还想着怎么报答他哪!”
“他要是想让你报答的话,还会跑吗?”
“呵呵,我看人还不如我闺女看的准了,老喽!”
“爸?”
“嗯?”
“要是――要是他有些麻烦,拜托您了。”
“那当然!这是咱应该的。”
周胜天仿佛明白了一点,但又好像不明白。
这俩人,怎么会认识哪?没听说起过啊。
看看闺女那回忆的模样――真是怪了!
这回方子铮真的出名了。
虽然做的是无名英雄,但他的伟岸身姿还是彻底的暴露在所有市民的眼中。
今天的《凤城早报》上第一版,便是方子铮的那张英雄降临的身姿。
这张照片,无论是从角度上,还是从拍摄的手法光线等条件上,简直可以说是神作。
那一瞬间的抓拍,简直可以作为摄影课题上的教科书来让人膜拜。
白鸽飞舞、衣衫鼓动、单腿翘立踩在天台上的威风凛凛,衬托的那个打了马赛克的主人公更是英姿勃发。
黝黑的枪身仿佛还在冒着青烟,神秘而冷酷的表情,足以引得一帮做着英雄梦的少男少女们奉为偶像。
帅呆了。
其实方子铮并不帅。
抹去那些煤灰及鸽子粪混合起来的五颜六色之后,其实也就是一张普普通通的大众脸。这也是为什么前世的自己会被选入成为特别人员,打入敌人内部的原因之一。首先外貌就不能太过于出众,要弄个明星脸,说不准还得被那些雄性荷尔蒙分泌失调的壮男们眼馋,太没必要了。
方子铮当了卧底,而且有一就有二,从此而后,一发不可收拾,彻底成为警务系统内的一张王牌。
能够将方子铮并不帅气的脸拍的如此迷人,只能说明这位摄影师的抓拍时机太到位了。
甚至熟悉方子铮的人根本就不用考虑有码无码,直接就可以辨认的出来。
不过方子铮并没有因为这些就沾沾自喜了,相反,他有些离奇的怒了。
他不是发怒于自己的英姿伟岸被太多人知道,而是因为那个标题。
今天的头版标题。
《他是英雄吗?》。
内容字字诛心。
方子铮并不否认自己有时也会有些虚荣。
如果报纸上将自己夸得天花乱坠,也能让自己心里得意上一段时间。
可如今这份儿新鲜出炉的早报,却让他有种闷火,不知该如何发作出来。那种感觉相当别扭,就如同当了新郎官,入洞房的时候却发现,新娘子是个男人。
刚刚被那光鲜英武的照片撩拨的内心窃喜,却被这突如其来的文字说明给浇了一盆子冷水。
劈头盖脸的,让他像是掉进了冰窟窿。
照理说,应该不会这么糟践人啊,作为市一级的报纸,并且是在凤城及周边发行量最大的刊物,他的发行及定稿都是有市委宣传部的相关人员把关的。再说了,现在还没到十年之后的那种怀疑一切的娱乐大众时代。正儿八经的刊物是不会拿这种严肃的事情来忽悠大众的。
除非就是有另外一种可能。
自己被人给盯上了。
有人想拿自己开刀。
要说吧,这人要是走运的时候,就算是走路都能碰到别人丢黄金给自己。但是这倒霉的时候,真的能吃早餐硌掉牙,还顺带着丢钱包。
方子铮没被早餐的那俩烧饼给硌掉牙,也没有丢钱包。
可是他碰上了更倒霉的事儿。
喝着豆腐脑儿的桌子上坐下来两个警察。
一男一女。男的挺和善,女的倒是挺冷脸,而且看上去还挺面熟。
“方子铮?”
“对!”
“跟我们走吧。”
“为什么?”
“有人举报你殴打无辜市民,并冒充现役军人夺枪犯罪。”
“哦!我先喝完,绝不抵抗。”
还穿着那身仿真迷彩的方子铮不慌不乱,从容应对。不过内心里却是觉得自己掉黄河了。
满大街都是穿着迷彩服赶着去军训的学生,为什么就偏偏看上咱了哪。
难道真的是那头版头条带来的祸害?
不过这个小妞咋就这么眼熟哪?那小脸上虽然冷冰冰的毫无感情,可是左眉心的那颗有些紫色的小痣确实骗不了人的。还有那目测加掌握过的丰满,连尺寸都知道的一清二楚。昨天早上的衣服都是自己给她买的,当然也包括一套贴身的内衣。
方子铮一直都是一个对女性服务很周到的好小伙儿。
可是,这该死的,她这是那个金鼎至尊坐台的么!咋成了警察了?
我操。滑天下之大稽了。难道真的碰上个蹩脚的女卧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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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是英雄,还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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