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番外(一):纹身的小秘密
叶笙在英国的郊外置了一座二层小楼,前后都有院子,不远处就是一处农场,农场主种了大片的玉米,每到秋收的时候,漫山遍野都是金黄色。
沈云倾跟农场主的妻子关系很好,也会在最忙的几天过去搭把手。
从农场回来,农场主送了他们许多玉米作物,叶笙用它们来做松仁玉米,这也是沈云倾最爱的一道菜。
叶笙的右手还是不能动,而沈云倾已经学会了替他打下手,虽然开始的时候还是搞得一团糟,但他总能把她的失败品做出珍馐大餐的味道,就算只有一只左手,也可以化腐朽为神奇。
吃过饭,沈云倾照例替叶笙用温水和药物敷手臂,她在一位留洋的中医那里学习了针灸,每天对着书籍图纸为他施针。
小心的施好最后一根针,沈云倾搓搓手:“感觉自己越来越熟练了,将来若是没饭吃,也算有个一技之长。”
第一次施针的时候,手脚都会发抖,因为精神过度集中,额头上满是汗水。
而叶笙,他怕针。
从头到尾的过程,他都闭着眼睛,眉头皱着,一副上刑场的架势。
沈云倾忍不住去碰他高挺的鼻子:“喂,已经好啦。”
“确定?”
她笑嘻嘻的凑近他:“乖,不要动,一会儿我再替你拔下来。”
她红润细腻的脸就在眼前,叶笙忍不住抬起头在她的唇上啄了一下,只是樱桃太美味,只舔一下岂能领会其中精髓,他忍不住撬开她的齿关,在那熟悉的却永远也尝不够的小嘴里肆意横行,黑曜石一般的眼底,玉望潮水般汹涌而来。
他紧绷的身体,手掌下炙热的温度,沈云倾太过熟悉,她用力避开他的吻,嗔道:“手臂上还有针呢,不要闹。”
“那就拔下来……。”他根本不在乎,急急的又来吻她。
“叶笙。”沈云倾冷肃着一张脸,“你答应过我的,要配合治疗。”
听出她是真的生气了,某人才偃旗息鼓,不过眼底仍然噙着未退的玉念,好像一只没有吃到骨头的小狗。
沈云倾不舍的蹭了蹭他的脸,安慰道:“听话,先把针施完了。”
“哦。”他把脑袋往她的怀里蹭,“倾倾,你是不是嫌弃我只有一只手,让你不爽了是吗?”
沈云倾:“……。”
这是什么跟什么啊,虽然他只有一只手能动,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做那种事。
她摇头:“你又瞎想什么,我哪有嫌弃你。”
“真的没有,不会觉得我是一个废人?”
看着怀中这个大型猫科动物,沈云倾轻轻叹了口气,自从他的手臂受伤后,他选择了保住手臂没有截肢,但是这只手臂几乎没有知觉,平时也不能用,只是保持着身体的完整度而已。
一向无所不能的叶笙,一向完美的叶笙,少了一只手对他来说无疑是很大的打击,可他没有自暴自弃,他努力学习用左手炒菜,用左手养花养草,用左手做所有能做的事情,但这并不能弥补缺失了一条手的遗憾。
“傻瓜。”沈云倾揉着他的脑袋,安慰孩子一般:“在我心里你是最完美的,你做得一手好菜,养得一手好花,最最重要的是,你是我的丈夫,是这世上不求回报对我最好的人,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你都是闪闪发光的,不过是一只手而已,对你和我来说都没那么重要,没有了右手,我就来当你的右手,只要你还在我身边,就是上天的恩赐,阿笙,我很感谢也很满足现在的生活,只要我们两个平平安安,我再无所求。”
叶笙听着,从她的怀里抬起头,大猫咪一样的赖着老婆撒娇:“为夫有所求。”
“嗯?”
“为夫想吃肉。”
沈云倾沉下脸,拧了下他的耳朵:“不可以。”
“你还是嫌弃我是个废人……。”
沈云倾:“……。”
笙哥,我服了你了,吃吃吃,想吃就吃吧。
某人扎完了针,开开心心的饱餐了一顿,大概是药物的作用再加上十分餍足,没多久就抱着沈云倾睡了过去。
沈云倾却睡不着,静静的凝视着他沉睡的眉眼,哪怕每天都要看,却也看不够似的。
在她昏迷的数个月,她一无所知,而他背负了所有的压力,甚至放下了偌大的青帮,只身带着她来到人生地不熟的英国,他不会英语,没有了翻译,同人交流只能靠手势,可想而知,那些日子,他独自一人是怎样熬过来的。
如果没有他的坚持,就没有现在完好无损的沈云倾。
所以,不管他是残废了也好,傻了痴了也罢,他都是她的阿笙,是她用尽全部力气也要活下来爱他的阿笙。
沈云倾抹去眼中的泪水,低下头轻轻吻在他的额头上。
受了浅浅一吻的某人舒适的眯了眯眼,又懒懒的翻了个身,身上盖着的薄被就滑了下去。
沈云倾本想替他掖好,却看到他后背露出一大片纹身,这片纹身她早就看过,只不过一直没有仔细看,现在闲来无事,她便用心欣赏起来。
替他纹身的一定是位大师,用针刺出来的图案丝毫没有违和感,线条流畅,运笔如飞,色彩的运用也是华丽细腻到极致,这条腾云驾雾的龙在大师的笔下如同活了一般,嚣张跋扈又气场逼人。
沈云倾用手指点在青龙的爪子上,嘴里念着“一只,两只……。”
她只是好奇龙有几只爪子而已,最后一只隐藏在一片祥云当中,而在那片祥云下还有一个小小的,像是字一样的东西,在这磅礴的纹身巨作面前,这一块显得格格不如,简直就是破坏整体和谐与美感的存在。
沈云倾把脸凑过去,瞪大了眼睛想看看那是何方神物,结果就看到一个写得苍劲飞舞的字:倾!
这个字正纹在那朵祥云之下,如果连在一起的话就变成了:云倾!
沈云倾惊讶的捂上了嘴,免得自己惊呼出声。
这个纹身,她是在上次落水的时候发现的,也就是说,远在他们结婚之前,他就将她的名字纹在了自己的身上。
她给他擦药的时候,他有些别扭的将手挡在腰间,她当时不明所已,现在才知道,他是不好意思让她看到这个字。
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做毛头小子才干的事情。
沈云倾眼中刚刚干掉的眼泪再一次盈眶,只能俯下身,轻轻吻在那个“倾”字上。
以我之身,纹你之名。
小番外(二)
英国的某个小镇,有一家不起眼的咖啡馆。
店里所有的装饰都充满了古典元素,店里循环播放的乐曲唱着纯正的中文。
来这里喝咖啡的都是黄皮肤黑头发,也有当地的居民,冲着这里异国的情调以及老板娘调制的一手好咖啡。
咖啡馆的生意平平淡淡,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闲的时候,店里一个人都没有。
老板娘便坐在椅子上翻译中文小说,老板将一杯调好的咖啡放在她的对面,窗外暖暖的阳光落在两人的脸上,咖啡上用白色泡沫画着两颗连在一起的心。
沈云倾笑道:“有长进。”
他以前不喜欢咖啡,现在也逐渐适应了这苦涩中略带甘香的味道,而且和她一起,也学会了如何调制咖啡。
本可以过着更富足的生活,偏偏喜欢这里的静宜与闲适。
这里远离尘世喧闹,独居一隅,春光乍好。
“这是为夫专为夫人调制的爱心咖啡,里面装的,满满都是我的爱。”
沈云倾笑起来:“谢谢夫君。”
沈云倾拿起咖啡送到嘴边,还没有喝,大门就被推开了,紧接着一前一后跑进两个小不点。
一个穿着棉制的红裙子,小皮靴,另一个穿着白色毛衣,灯笼裤。
“父亲,母亲。”
两个粉雕一般的孩子扑过来。
叶笙伸出手将女儿抱在怀里,眉眼间都是温暖的笑意。
小女孩懂事的避开他的右手,生怕弄疼他。
印象中,父亲只用左手抱她,无论做什么都用左手,她想,父亲的右手一定是很痛很痛。
“今天换一只手抱乖乖好不好?”因为女儿的体贴,叶笙有了尝试的决心 。
“好啊,好啊。”小女孩拍着手。
沈云倾递给他一个鼓励的眼神,做了一个加油的动作。
叶笙试着活动了一下右边的手臂,然后轻轻环住了女儿的腰,这条手臂虽然恢复了知觉,用起来却依然费力,他用了好一会儿才将女儿抱了起来,头上已经出了层薄汗。
小姑娘开心的搂住他的脖子,咯咯的笑着:“哥哥来,哥哥来。”
小男孩看了眼自己的母亲,也飞快的跑过去。
叶笙伸出左手将儿子也抱了起来,小家伙一边一个,笑得天真烂漫。
“父亲,那边的向日葵田开花了,我们去看看,好不好。”
“好。”叶笙冲着沈云倾笑:“倾倾,来。”
邻居的向日葵田一望无垠,入眼皆是金灿灿的花朵,如同花毯一般绵延。
随着风吹来花浪朵朵,两个孩子开心的奔跑着,跳跃着,金色的阳光落在两张稚嫩朝气的小脸上。
叶笙搂着自己的妻子,嘴角挂着满足的笑纹。
什么江山天下,什么十里繁华,都不及此时儿女绕膝,有妻如画。
原来他穷尽一生,想要的不过是如斯的美好年华。
阳光温热,岁月倾好,琴瑟在御,妙手笙花!
——叶笙,沈云倾篇完——
ps:接下来是几章陆天遥的番外,不长!之后是现代版少帅与沐晚,敬请期待
第545章:番外,琴瑟在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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