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欢姐所说的“最后的机会”,是指元墨手里那截阿九题诗的衣袖。
卫子越不止一次想请元墨转让,并在昨晚开出了一百两黄金的价码,欢姐险些当场晕倒,元墨也快神魂出窍,但还是冷静地拒绝了。
“你鬼上身啦?被人下降头了?中蛊啦?”卫子越走后,欢姐又气又急,“那是一百两黄金啊!黄金啊!够咱们撑好几年的了!”
岂止是撑好几年呢?这笔巨款只要运用得当,比如再找到才貌双绝的新人,那就可以将拯救红馆于危难之中,重新给大家找一条活路!
道理元墨哪里会不懂?
可是!
这截衣袖上的诗是谁的?是姜家家主啊!
尊贵的家主不知是忙得腾不出手收拾她,还是忘记了她这一号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反正眼下还没有来对付她,尚算安全。可是,如果他知道她把他男扮女装时的题诗卖给了别人……
——她的每一根骨头都会被拆开来下油锅炸至金黄酥脆吧!
昨晚卫子越已经来红馆,并且和阿九告过别了,即坐在青壁下睹物思人,直到天色微明才离去,没想到此时又出现在了他的老位置上。
“卫兄不是今日起程吗?”元墨讶然问。
“往扬州走的是水路,船过平江,忽然看到红馆,便上来看看。”
一夜没睡,卫子越脸色有些苍白,眼下也有明显的青黑,望着青壁,长叹一声,“此去真不知何日才能再见了……”
比起第一次来红馆的时候,卫子越明显瘦了许多。原本面如冠玉,有一股轩昂之气,谁也不放在眼里,现在平添三分憔悴,倒显得成熟了几分。
想来卫公子金榜题名,本来只是想在乐坊结识几位红颜知已,给人生留下一段精彩的记忆,结果没曾想到,一见阿九误终身,心都碎了。
“情”这个东西十分神奇,元墨请教过许多人,答案各不相同。
欢姐说:“那就是男欢女爱的借口,男人想女人,女人想男人,就叫做‘情’。”
红姑则说:“呸,都是骗人的,就跟醉酒一样,都是自己骗自己。”
云姨说:“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元墨不懂。齐叔解释:“水有千千万万,但除了沧海的,别的都不是水。云有千千万万,但除了巫山的,谁也不是云。人也有千千万万,但除了那一个,旁的都不对。”
元墨更不懂了。
后来,她长大了,懂得更多了,看得也更多了,大约明白情是怎么回事了。
那就是:忽然有一天,王八绿豆彼此看对了眼,我觉得你最英俊,你觉得我最美丽,两人便乐淘淘甜甜蜜蜜去也。又忽然有一天,相对一看,发现对方王八还是王八,绿豆还是绿豆,便从此不喜,相忘于江湖。
所以她真想告诉卫子越,你其实是幸福的,因为你永远没有机会发现对方是只王八。
她编的那个故事,卫子越信得死心塌地。阿九是不属于凡尘的龙女,对他来说是莫大的安慰,因为龙女注定得不到的。
这是红馆唯一的贵客,姑娘们轮流献殷殷,希望能哄得他欢心,他却谁也不要,倒是和元墨还聊得来——不聊别的,专聊阿九。
这个话题对元墨来说相当痛苦,搜肝沥胆地回忆那位家主大人平日里的喜好,越回忆越觉得毛骨悚然,其实明明有那么多不对的地方,她却全都视若无睹,执迷不悟。
阿九的衣领一直扣到脖颈。
阿九没有耳洞。
阿九那么高。
阿九身上没有一丝女人的柔媚。
阿九那高高在上的眼神。
阿九那习惯了支使他人的语气。
元墨一杯接着一杯,和卫子越一起借酒浇愁,两个人都喝得半醉。
欢姐借着添酒的机会,再三给元墨使眼色,最后还拧了元墨一把。
这一把把元墨拧醒了,道:“卫兄,时候不早了,让官船久等不好吧?”
卫子越摇摇头,口齿含糊:“官船才三间舱室,却要挤五六个人,我不耐烦坐,我坐我自家的船。”
元墨心说难怪了,官船走与停皆有时辰,哪能想上哪儿就上哪儿?
“我有两层舱室,十几个房间,来的时候我想,素闻平京美人众多,待到我衣锦还乡之日,我就带它个七八个美人回去,何等逍遥快活……可谁知道……”他一脸凄然。
“卫兄别这么说,京中美人如云呐。”元墨忙安慰他,“单是我红馆这些个就不坏,要不要我叫她们来陪你……”
卫子越忽然抬头,打断她的话:“阿九是不是死了?”
他的眼睛里血丝,吐字异常清晰,元墨看着他道:“不,阿九是龙女,她回到东海去了。”
卫子越笑了,笑得凄然,他拎起酒壶,摇摇晃晃走向青壁,“阿九,阿九,你在天上可还好?我何其有幸,这一世遇上你,又何其不幸,偏偏遇上你……”
笑到最后,颓然蹲下,抱头痛哭。
元墨看他哭得这样伤心,就做了一件让自己后悔莫及的事情。
——回屋把那截衣袖翻了出来,扔在卫子越面前。
卫子越捡起来,先惊,后怒:“元二!你怎么敢这样对待阿九的遗物?”
“你捡到了,就归你了。”
卫子越呆掉。
一直在二楼观望着这边的欢姐也呆掉。
“这东西我不卖。你记住了,这是我不小心弄丢的,被你捡到了,你捡到之后,就把它揣了起来,再也没有给别人看过,知道吗?”
卫子越捧着那截衣袖,泪水再一次充满了眼眶。
“别哭!”元墨忍不住骂道,“大老爷们掉什么眼泪!”
卫子越吸了吸鼻子,把衣袖揣进了怀里,仿佛揣起来不是一块布,而是身体的一部分,他长长地叹息一声,好像生命都随之完满起来。
随后,他向元墨深深一揖到底:“二爷,你对我的大恩大德,我必定报答。”
“不用不用。”以后你在扬州,我在京城,相隔千里,报答个鸟?元墨乐得做个大方人情,“只要你永远别让第二个人见到这东西就行了”
卫子越抚着胸口,深情地:“一定。”
元墨拉着他坐下,又喝了几杯,宽慰他:“扬州可是江南风水宝地,三千繁华集于一城。听说天下美色三分,江南可占两分,可扬州又占江南的两分,这扬州城的美人哪,在平京城都很有名呢……”
她说到这里,猛然顿住。
老天爷,扬州!
她怎么就没想到呢?
扬州自古出美人!
能让红馆起死回生、问鼎明年花榜的美人!
“再多的美人,哪里能及上阿九……”卫子越苦笑着答,然后才注意到元墨直勾勾地看着他,眼中泛着精光,“元兄,你……”
“卫兄!”元墨一把握住他的手,诚挚地、深情地,“你方才说要报答我是吗?”
卫子越的船高大宽敞,陈设也十分雅致,高床软枕很是舒适。
底层还有一个大灶房,每隔三天就靠岸采买,山珍海味应有尽有。
卫子越是纨绔出身,斗鸡赌博虽不能说精通,却也无所不懂,和元墨在船上把世上有的花样都玩了个遍。
所以虽然是长路漫漫,却也并不无聊。
元墨只有一件事情毁青了肠子,那就是自己为什么会把那截衣袖白送给卫子越,那可是黄金一百两!
不就是卫子越哭得稀里哗啦吗?那又有什么了不起?难道说男儿除了膝下有黄金之外,眼泪里也有?
可卫子越招待得如此殷勤,两人交往得如此开心,元墨实在开不了口把东西要回来,只有假装忘记它。
啊,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阿九,她从来不曾捡到什么失忆的女伎,当然更不会有什么题诗的衣袖。
如此一想,倒安然了。
她还没出过这么远的门,一路上天开地阔,心胸都为之一朗。
行到无人处,烟波浩渺,水漫无际,难以分清哪里是水,哪里是天。
晚上路过城镇,两岸灯火点缀在黑暗的夜色中,岸上是灯火,水下也是灯火,上下辉映,仿佛一场温柔的梦境。
秋已渐深,但因为一路向南,天气却不觉得冷,只见远山由青黛转分纷黄,间杂着星星点点的红叶,层林尽染,每当夕阳落山,霞光映在红叶上,整座山头便像是要燃烧起来一般。
愈近江南,便觉得水质愈来愈清澈,风也愈来愈柔软。
这天元墨表示要为卫子越展示一下绝技,两人一早就拿了根鱼竿在船头钓鱼。
钓起来的不是鲢鱼便是草鱼,元墨不满意:“鲢鱼刺硬,草鱼太腥,要鲫鱼才好,鲤鱼也使得。”
卫子越便吩咐下人:“到前面靠岸,去买些鲫鱼来。”
下人面有难色:“少爷,这一段水路不大太平,听说有水贼哩。”
“买的不行。现钓的才新鲜,做鱼鲙,最要紧的便是新鲜。”元墨说着,对水贼倒是大感兴趣,便问那下人,“什么水贼?”
“据说有个叫黑蜈蚣的江洋大盗盘踞在此,杀人越货,无所不为……”下人正说着,远处忽然传来一阵歌声,芦苇荡中撑出一叶小舟,一名渔翁戴着斗笠,披着簑衣,一手执竿,昂首高歌,小舟划过平静的水面,荡出阵阵涟漪。
卫子越诗兴大发,悠然道:“一棹春风一叶舟,一纶茧缕一轻钓。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此情此景,直让人身在画中啊。”
元墨心中毫无诗情画情,她只想到一件事:“哎,他有鱼!”
下人把渔翁召唤过来,小舟驶到近前,才发现那渔翁并不能称为“翁”,乃是一条精壮的汉子,长年在水上讨生活,他的脸晒作一种亮堂的紫铜色。
舟尾一只木桶,正养着好些鲤鱼,桶不大,鱼又多,鱼儿们活蹦乱跳,十分鲜活。
元墨大喜:“来两条!”
买好了鱼,元墨还不放他走,道:“大哥我问你,你认得黑蜈蚣吗?”
汉子道:“蜈蚣倒是常见,有什么认不认得?”
“那你们这里有水贼吗?”
汉子哈哈一笑,露出一口白牙:“从来没有的事,那都是别人乱编的,真要有水贼,我还敢出来打渔吗?”
元墨一想也是。
接过钱,那汉子一撑竿,转瞬便去得远了。
传闻中的家主大人 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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