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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节

    等到队伍走出几天,彻底来到莽莽草原上扎帐安营时,这种感觉便更加强烈了。公主、皇孙等贵族住在“斡耳朵”里——那是蒙古话里的“宫帐”,上下以毡为衣,用包裹成金色的柱子支撑着,上如伞骨,以千余条绳索拽住,最大的可容纳数百人。而奉书这些奴婢住的则是简陋的蒙古包,需要转移的时候,只要一刻钟就能把整个帐子拆卸完毕,装到马背上。
    贵族们带着蒙古奴婢,时常出去策马驰骋,有时一跑就是一整天,而奉书等汉人奴婢则留在蒙古包里,做些洗衣烧饭之类的杂活。她看到帐子外面不时一闪而过的骏马的身影,忽然想:“是不是因为蒙古人天生会骑马,就天生比我们这些只会走路的汉人高上一筹?”
    但蒙古人也不是天生就会骑马的。虎牙公主的骑术就远远比不上她的几个哥哥。汉人也并非天生不会骑马,她记得督府军中的许多宿将,都能骑在马上奔驰如飞。
    心中的渴望日渐积累。一天公主不在,奉书终于忍不住,悄悄对一个蒙古女奴说:“你的那匹马,能不能借我骑骑?”
    (以下
    作者有话要说:  胡麻殿下的小厮:作者你粗来咱们谈谈人森!酱油也是有尊严的!!!
    ---------------说好的男主出没于小剧场--------------------------
    时光倒流回大都同居时期。
    某日,生火做饭。柴火有点湿,怎么也烧不旺。
    奉书急得用烧火棍捅,“哼哼,死柴火,磨人的小妖精,我该拿你怎么办?”
    杜浒闻声赶来,帮忙把火烧旺。
    饭熟,奉书盛了一碗晶莹剔透的白米饭,笑嘻嘻地捧着。
    “师父师父,还满意你所看到的吗?”
    杜浒:…… 默默接过碗。
    奉书笑:“嘴上说不要,身体可诚实多了。”
    杜浒:…… 默默上桌吃。
    奉书赶紧拉他,指着灶台,“你点的火,你负责灭。”
    杜浒终于抓狂,迸出两个字:“不管!”
    奉书嘴角闪过一丝玩味的笑:“我还从来没有尝试过被拒绝的滋味呢……很好,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杜浒:……
    翌日,奉书发现自己手机里刚收藏的霸道总裁文全都被删了,换成了《九章算术》《梦溪笔谈》《齐民要术》《武经总要》《水经注》
    以及《五年科举三年模拟》《贡院女孩李清照》《龙门专题之易筋经详解》《优化设计之四书解惑》《状元之路——金榜题名》《潜行术·导与练》《新概念蒙语第一册》
    奉书大哭:那些小说我还只看了个开头,还没看到关键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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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小天使m记(甜甜的mm豆咩?)的地雷~~把节操炸得更猛烈些吧!
    第128章 0102
    心中的渴望日渐积累。一天公主不在,奉书终于忍不住,悄悄对一个蒙古女奴说:“你的那匹马,能不能借我骑骑?”
    队伍里马比人多,就连最低等的奴婢,都能时常骑马代步,只要不消耗太多马力,便没人管。
    那女奴奇道:“借你?你又不会骑。”
    奉书笑道:“你可以教我。”
    那女奴大笑道:“你这个细胳膊细腿的蛮子小姑娘,学也学不会的!到时摔断了你的脖子,我可没法向公主交待。”
    奉书早就习惯了蒙古人对“蛮子”的看轻,也不气馁,笑道:“我自然不会骑得像蒙古人一般好,只是羡慕你们,想试一试罢了。姐姐骑术精湛,只消点拨两句,想必连汉人也能教得会。我也自然会很小心,不会故意摔断脖子的。”
    其实她只说了一半真话。她心中还有另一个隐约的想法:眼下自己身处荒原大漠,周围半点山丘障碍也无,万一哪日需要脚底抹油,被人纵马一追,此前练的那些本事恐怕全都派不上用场,还是自己学会骑马,来得更安心些。
    那女奴被她一恭维,登时眉花眼笑,点点头,带她到帐外,给两匹劣马上了马鞍,解下缰绳,笑道:“只许在帐子周围悄悄的骑一会儿,不能跑远了。”
    奉书大喜,接过缰绳,小心翼翼地摸了摸那马的鬃毛,道:“我哪有本事跑远?”
    等她扎起裙子,在那女奴的帮助下,真正跨在马背上时,一下子觉得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算下来她只是长高了几尺,可视野突然变得开阔了,看到远处一顶顶蒙古包的尖顶,胸中豪气顿生。只不过失了脚踏实地的感觉,身子被马儿托着,没来由地移来动去,未免心惊胆战,豪情生了又灭。那马儿突然低下头吃草,她只觉得身子一翻,立刻吓得大叫一声,前仰后合,好容易才保持平衡。
    那女奴骑在另一匹马上,乐得哈哈大笑:“怎么样?怕不怕?”
    奉书格格笑道:“怕,怕死了,请你快教我怎么让马儿听话罢。”
    等她学会纵马缓步行走,用缰绳和脚跟控制马儿简单转向的时候,已经出了一身的汗。她玩得不亦乐乎,大腿内侧被磨得疼痛,也不在乎。但是她也觉得,□□的马儿只怕要无聊透了。
    隔了几日,她寻得机会,又学会了让马儿小步奔跑。那马跑起来的一瞬间,她的一缕鬓发一下子向后飘扬,感觉微风扑面而来,简直是前所未有的畅快。她想象着,如果这马跑得快上十倍,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如果是纵马从山坡上冲下去,扑向千万敌军,又是什么感觉。但她可不敢轻易尝试。那马儿一跑起来,就不太听她的话,有时候撒欢一跳,她就觉得自己的后脑一阵发麻,仿佛已经做好了磕在地上的准备。
    这几天里,围猎的队伍又往西北移动了不少,在同一个地方扎寨不超过三天。大队人马在严格的号令之下,形成一个猎圈,逐步驱赶前面的野兽,慢慢收缩,连一只兔子也不让破阵而出。每天清晨,不同的队伍在皇族的带领之下,轮流冲入猎圈捕杀。到了傍晚,健壮的蒙古男奴便会扛回一头头黄羊、野鹿,提回无数的野兔、大雁,有一次,还拖回了一头狼。除了皇帝等贵人的大帐,其余地方总是弥漫着一股带着骚臭和血腥的野性味道。
    奉书看到不少猎物身上都扎着箭,有如刺猬也似,心想:“我射箭的本事,和蒙古人比,不知孰高孰低?”
    打来的猎物多半当天就被分到各帐,由奴婢清理干净,随烧随吃,佐以干果、美酒,有的帐子里经常欢饮达旦。有几次,奉书看到太子、皇子、皇孙们醉醺醺地走在草地上,口中唱着歌,朝身边的丫头奴婢随意丢金银赏赐。帐边的蒙古奴婢显然是早就做好了准备,登时欢声雷动,一阵井井有条的哄抢。相比之下,奉书的手就显得太笨,只抢到过两粒银豆子。
    还有一次,一个负责照料马匹的男奴趁着太子心情好,跪伏在太子脚边,请求把安真迷失侧妃帐里的一个婢女配给他做妻子。太子哈哈大笑,立刻允诺。
    奉书却不由得张大了嘴,跟旁边围观的奴婢们一起摇了摇头,因为那男奴是北方汉人,那女婢却是蒙古人,虽然同为奴婢,身份等级却差得十分悬殊。太子身边的甘麻剌、还有胡麻殿下,全都在皱眉。太子却浑然不觉,让人把那婢女叫了出来,又夺过铁穆耳手中的金杯,当场赏给了他俩。
    奉书忽然有些钦佩起真金太子了,虽然觉得不应该,也说不出为什么。
    奉书每日的口粮只是炒面和腌菜,但也会不时分到些剩下来的大块烤肉,都不是什么太好的部位,有的油腻腻的挂着大片脂肪,有的带着血丝,散发着腥臊气,有的则是各种内脏。随行的其他汉人男女奴婢根本吃不惯,有人实在是馋了,勉强吞上几口,便跑到远处去呕了出来。奉书却知道自己必须吃肉,才能保持身体的强健和灵活。她借来解手刀,割下小块小块勉强可以入口的瘦肉,每天都努力咽下去一点。
    在无边无际的草原上,辨不清方向,也记不清日子。奉书能感到天气渐渐凉了,蓦地意识到,再过不久,就该是回大都的时日了。整个围猎的队伍会一路南行,带着马匹、猎鹰、豹子,一路跋涉回到大都的北城门。
    她又是兴奋,又隐隐有些失落。一天午后,中军传下令来,当晚皇帝大宴群臣,按围猎的表现论功行赏。大多数奴婢们都放了半天的假,营帐里人人欢腾。奉书做完了手头的活计,便骑上一匹小母马,跑到了不远处的一个小土坡上,任阳光暖暖的洒在身上。
    远处是一片连绵起伏的小丘,翠绿的颜色纯净得仿佛在流动一样。细细看去,才会发现草丛中藏着尚未凋谢各色野花,仿佛多彩的云雾,被清澈的阳光一照,像是刷了一层金粉。青草的香气浓得醉人,带着细细的花粉芳香,宁静而又热烈。整个大地仿佛都变成了一层柔软的地毯,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和它融为一体,永远沉睡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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