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月睁开眼的时候靳若尘已经走了,他其实前一天半夜又再次回部队了。她尽量让自己忙碌起来,去了趟律所后又再次见他的当事人刘星。只这次会见之后,她顺便去拜访了下办案民警。
“我们最先开始的时候压根就没怀疑过是刘星干的。”民警说起来,“死者据反映,之前经常骑个叁轮车走街串巷地卖猪肉,所以他的行踪他的轨迹不是固定的。即便消失个叁五天,也没有人会怀疑。而且刘星也没跑也没闹,每天都在步行街那边摆摊儿给手机贴膜。”
当刘星被传唤至此,只一个新来的民警接待他,刘星回答的第一句就是,“我把他杀了。”
新来的民警直到把“我把他杀了”这句话完整地记录在笔录上才反应过来立马起身喊人。
叁五天,足够让证据被处理干净了。
“而且,刘星作案的时候也是抹除了很多证据。”
刘星趁着母亲带着妹妹回乡下外婆家的某个午后——他知道他这个“叔叔”有中午喝酒后午睡的习惯,用枕头闷死了他之后分尸,作案工具——杀猪刀和高压锅。
“你知道,他们住的那种老红砖房,下水道都是直接通楼下的化粪池,处理那些煮熟的肉汤几乎没什么难处。”
蔺月想去刚在看守所问的话,“你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你知道疑罪从无原则吗?”
“知道。”
“那为什么?”
“人确实是我杀的。”
所以如果没有这份口供,民警几乎无法给刘星定罪。
话到这里办案民警沉默了好一会说,“这个确实案子证据很难找。”
蔺月知道,当时几个民警身穿渔民捞鱼的作业服,去化粪池里找死者的小块骨头和牙齿——这是最不好消化的。找出来送到物证课去检测证实了的确是死者许大有的。
听说几个民警休息了几天才回过劲。
“蔺律师,你觉得他是一个人杀人分尸的吗?”
“刘星一个人不到一百斤,跟个瘦猴似的,他那个后爸两百斤,你说咋制服他的?还把尸体从床上搬到厕所,这可能吗?一个未成年,还知道怎么分尸?怎么处理头骨躯干骨?”
蔺月是认同警察的分析的。她在看卷宗的时候也是怀疑是集体作案,并且可能不止一个人参与其中。
根据卷宗加刘星的口述,刘星因为其父平常几乎没有管教过他,所以经常出现在其母其妹家里,对死者颇为熟悉。
“他中午回家吃饭,一般都要喝酒,然后午睡,睡得很死,一直都在打呼噜。”
“他几天因为喝多了,把我妈打了一顿,我妈害怕带着我妹去我外婆家躲了几天。那个时候,我就想杀了他。连同他欺负我妹妹的账一起算。”
“家里的杀猪刀被他磨的雪亮,我趁着他中午睡着了偷偷溜进屋里,本来想一刀砍死他。但是想着血迹不好处理,就用枕头闷死了他。”
“他喝了酒力气还是很大,但是我就只想杀了他。满脑子都是去死吧去死吧去死吧去死吧。”
接着就是杀人分尸,血流满了整个厕所,这是个没有窗户的卫生间,他在森森的血色中抬起头,没有一丝光,浑身都是血,甚至连瞳孔中都印着一片猩红,像是刚从炼狱中归来。
处理完尸体后烧锅炉,通常烧锅炉是为了给死猪烫毛,他曾经看见过他后爸的这个过程,做起来也算驾轻就熟。
蔺月想着那时这个瘦弱的少年到底是怀着怎样一种心情,把继父的尸块一块一块地丢进沸腾的热水中,然后再一锅一锅地冲下下水道。
“我曾经也看过他处理猪龙骨,手起刀落,然后又丢进大锅里煮。”他说,“这有什么难的,又不是金刚钻,煮化了就行。”
就这样处理完了所有的尸块。
蔺月在质疑的时候,刘星平静地脸上有丝丝的反常,只一口咬死,“别问了,是我一个人做的。”
只是面对民警的探寻,她不能随意松口,“死者是屠户,说不定刘星也跟他学过杀猪。家里杀猪刀和锅炉都是现成的。并且根据无罪推论的原则,你应该认定他无罪,用完整的、一环扣一环的的证据链去证明他无罪,而不是先入为主的认定他有罪,再去找证据。况且,嫌疑犯母亲也坚决不承认参与分尸。”
嫌疑犯母亲。
蔺月脑子里蹦出这个人的时候,她隐隐约约地感觉到,或许能在这个女人口中等到另一个事实。
即使这个事实也许并不是真相。
炼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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