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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节

    “关于我怀了孩子的事……”夏妈吞吞吐吐的开了口,“我也不是有意要瞒你的,只是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跟你开这个口。”
    “您不用说了,我都理解的。”夏翎面带笑容的安慰道,“有个孩子也好,至少以后有个依靠,我工作忙,还有自己的小家要顾,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能时常拂照、陪伴……你再要个孩子,也算是有了陪伴,就不用我千里迢迢的跑来跑去了。”
    夏妈松了口气,“你理解就好。”
    “恩。”夏翎点头,“另外,不管这个孩子是男是女,我会给这个孩子在花国建一个信托基金,从它上学开始,到大学毕业,期间全部费用由这笔基金来承担,算作是一个姐姐的心意……至于他大学毕业后,做什么工作,想必也有他自己的道路了,我就不插手它的人生了,可以吗?”
    言下之意,我现在的产业是我以后孩子的,不会给它分毫。
    夏妈怔了一下,显然没料到夏翎会说出这种话来。
    “……难道这些不够吗?”夏翎皱眉。
    “够、够了!”夏妈恍然回过神来,赶紧点头。
    她可是听幺妹夏玉昕都说了,花国上学可不便宜,尤其是上大学,每年几十万的花国币,折合成夏国币那就是几百万了,从小学到大学,没有个几百万花国币的根本不够用。
    “那就好。”夏翎满意点头,随即起身道,“那我就先出去了……关于孩子的事情,我会瞒着我爸的,想必你躲到国外来,也是不愿意让他知道这件事情。”
    出了夏妈的卧室门,夏翎暗暗长吐了口气,苦涩的扯了扯嘴角,以后也就这样了。
    相敬如宾,一年探望一次,除了正常的赡养费和给孩子的教育基金外,自己不用再支付任何关心了。
    这样挺好的。
    躺在床上,已经是午夜时分了,夫妻俩正说着闲话,就听得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接通了,对方赫然正是匆匆赶到夏国检验那份牛肉的络腮胡子诺伦,跟困倦的夏翎比起来,对方显然精力十足,语气铿锵激动的道,“口感绝妙!完全是不同于和牛的极致口感!肉质细腻柔软,入口即溶,芬芳四溢,教咀嚼时,饱满的肉汁仿佛在唇舌间炸开,在本身独有的牛肉香气同时,又带着特有淡淡的草香和水果般的清甜,冲淡了肉质的气息,爽口清甜,完全是无与伦比的享受!”
    “噢?”夏翎坐起身,忍不住面露喜色,“诺伦先生是这一行的权威人士,从您嘴里说出来的话,自然令人信服……有了阁下的肯定,想必我也可以放心大胆的继续扩大养殖厂规模了。”
    对方终于暂时从狂喜中冷静克制下来,意识到自己做了些什么,尴尬的咳嗽了两声,“很抱歉,是我失态了,只是第一次品尝到完全与和牛同质、不同口感的牛肉,一时间有些失态,忘了时差,半夜扰行了您的清梦,实在抱歉。”
    “客气了。”夏翎矜持的笑了笑,并未多言。
    相较于上一次见面的殷勤和礼貌,这一次通话,夏翎的态度矜持了许多。
    当然,在正常的商业谈判里,矜持两个字,代表的是己方底气十足,手头筹码重要,代表着对方有求于己方,代表着双方地位的不对等。
    如今,青金牛就是她的最大保证之一,现在就算赫兰集团想要拿捏她,也得掂量一下,万一惹火了她,把她逼到了竞争对手那一方,到底值不值得。
    要知道,牛肉可是全球肉排小号排行榜上的第三名,除了阿三国因为宗教信仰的问题之外,哪个国家的普通民众不吃牛肉?仅仅是牛肉的消耗,每年就不止六千多万吨,更别提备受上流社会青睐的三种绝顶美食,——松露、鱼子酱、神户牛肉,这三种里,牛肉是唯一可以人工养殖的。
    市场广阔,品质绝伦,甚至可以与神户牛肉竞争的顶级口感,络腮胡子完全可以预测得到,未来这种牛肉会引起多么火爆的市场狂潮,而作为发现这种顶级食材的行内人士,他诺伦·梅耶斯,在业界的地位也会随之水涨船高起来,而赫兰集团同样也会用着一点讨好客户,甚至从竞争对手那里抢走一些重要客户们也说不准。
    而他需要付出的,则是一份合同。
    b类合同?
    不、不……她虽然要的是s类合同,可双方都明白,其实她的目标是a类合同,她想要的是非独家代理权。
    大半夜的,而且又是电话联络,双方倒是都没深谈,识趣的聊了几句,很快的便挂断了电话,哪怕双方都有意深入开展合作,但绝对不会这么快,两边都还有得磨。
    夏翎人虽然在花国,但手上的工作只多不少,桃溪产业园已经进入冬歇期,但仙园集团还在正常运转着,再加上新得来的西曼酒店百分之七十股权,差不多相当于完全将酒店拿捏在手心里,哪怕有林梦这个金牌助理,整合西曼酒店资产,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更何况,还有百分之三十的股权,在夏家人手上呢!
    那就和一根刺似的,刺在心头,能舒坦嘛?
    哪怕人在花国,夏翎每日用网络视频指挥着仙园集团的正常运作,然后各种在邮箱里审核整理西曼酒店内部信息,准备来年的整合大动作,反而比在国内更加忙碌一些,从早忙到晚,除了一日三餐出来做饭之外,几乎都闷头在卧室里苦干着。
    日子这么熬下去,周二早晨,吃过早饭后,夏翎例行的去疗养院探望夏姥姥,回来的时候,小姨正脸色苍白、手忙脚乱的在家里折腾着,夏妈手捂着肚子,疼得满头大汗,躺在沙发上……
    “这是……”夏翎傻了眼。
    “啊!你终于回来了!”小姨千恩万谢般的叫了一声,“赶紧的,你妈准备生了,你妈想在家里生,镇子上就一家疗养院,医院在城市里,开车得一个多小时,怕是赶不及……”
    “预产期不是周五吗?”夏翎手忙脚乱的叫了一声,“家里生孩子的东西准备全了吗?”
    “全了!全了!”小姨应了一声,“对了,我还特意预约了镇子上的一位孕产科护士,她最近正在休假,随时都能过来,赶紧给她打个电话!”
    姨甥俩手忙脚乱的将夏妈扶到专门准备好的产房里,又给那个孕产科护士打了电话,准备了足够干净的毛巾和滚烫开水,忙得团团转,好不容易捱到了护士赶过来,这才让夏翎松了口气,悄无声息的从产房里退了出来。
    夏妈从上午一直折腾到了傍晚时分,疼得她嗓子都快喊哑了,夏翎给夏妈熬了一大锅的月子汤,无盐无味精的那种,除了油腻和寡淡之外,再无其他,而作为女婿的陆锦年,以及作为未来“妹夫”的杰瑞,也没法插手这事,只能老老实实的躲在卧室里。
    汤刚熬好了,就听得产房里传来一声婴儿的啼哭。
    ——孩子终于生了。
    所有人心里如释重负。
    将脐带剪断,又擦了擦孩子脸蛋上的血迹,小姨这才美滋滋的用襁褓把孩子抱出来,招呼着道,“小翎啊,快点过来看看你妹妹,模样长得可真好看,一点也不像是刚生出来的孩子!”
    说着,小姨似乎想把孩子递到夏翎怀里,絮絮叨叨的念叨这,“你也抱抱吧,老人们可是说了,小孩子带着福气,结婚后的女人多抱抱,容易招来孩子……”
    夏翎却没伸手去接,反而后退了半步,尴尬笑道,“小姨,你可饶了我吧,我粗手粗脚的,哪抱得了孩子啊?别给摔着、碰着了,到时候我妈跟我算账!孩子你抱着吧……我去给人家护士拿钱!”
    说着,夏翎后退了几步,飞似的跑回了自己卧室拿钱去了。
    别以为人家护士过来,是来友情帮忙的,人家只不过是趁着休假,赚点现金外快罢了,毕竟,夏国人爱用现金,不喜信用卡,也就省了报税这一项,人家过来一趟,忙活了*个小时,按照时薪计算,每个小时一百花国钞,这笔数字可不是什么便宜价格。
    若是去医院的话,花费只会比这更多,要知道,花国的医院是出了名的黑心肠。
    看着夏翎一副避之唯恐不及的模样,小姨恨其不争的跺了跺脚,“这个死丫头!让她抱孩子,又不是让她生孩子,跑得那么快干什么?!”
    夏妈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让小姨把刚出生的小女儿抱过来。
    刚出生的小姑娘,浑身还红通通的,皱巴得跟个小猴子似的,但胎毛浓密,五官生得颇为好看,一双眼睛完全遗传了夏妈的丹凤眼,可以想象的是,若干年后,当小家伙长大成人,势必会成为一个容色出众的小美女。
    夏妈抱着自家小闺女,幸福得仿佛都快冒泡了,好像拥有了全世界。
    孩子生下来,夏翎又在这住了好几天,期间任凭小姨怎么威逼着她抱抱自己的小妹妹,她也没伸胳膊,反而躲得远远的,只是每天花时间给夏妈炖汤补身子,孩子是一点都不带碰的。
    对此,夏妈似乎也毫无意见,任由着长女对小女儿避之唯恐不及,任由着夏翎一次都未曾抱过自己小妹妹。
    这下子,饶是小姨神经再大条,也察觉到母女之间的不对劲了。
    夏妈给小婴儿取了个名字,叫夏宁,安宁的宁,小名叫思思,思念的思。
    无论是大名,还是小名,都代表着夏妈对小女儿的期盼和希翼。
    孩子名字取好后的第三天里,夏翎终于收拾好了行李,准备回国了。
    小姨还想再多挽留夏翎一段时间,至少解开母女之间的隔阂和心结。
    可对于夏翎和夏妈而言,现在这个尺度把握得正好,夏妈已经有了小女儿,她的全部母爱和全部生命都将在以后的日子里,倾注到了小女儿的身上,与夏翎之间,双方只要进好了责任和义务就好,再亲近一些的,反而让两人尴尬。
    从夏妈所在的城市离开,夏翎和陆锦年准备转机到西海岸洛基市返回国内,眼看着就要到夏国的农历春节了,哪怕工作再忙,谁也不会在这个时间谈生意,没见着连络腮胡子的诺伦,都识趣的暂时没纠缠合同的事情吗?
    夫妻俩难得的轻快下来,将手头上的工作全都甩在了一旁,跟新婚度蜜月似的,十指交叉,甜甜蜜蜜的腻歪在一起,陆锦年还主动张罗着带夏翎逛一圈洛基市,夫妻俩打从结婚起,也没出来这么闲逛过啊,这一次算是过个瘾。
    洛基市是花国西海岸最大、最繁华的城市之一,以电影行业和夏人群居最为出名,尤其是本地的唐人街,远比夏国本源更加复古传统一些,汇聚着各地的传统技艺、匠人,终日热闹非凡。
    陆锦年带着夏翎去了一家小巷子里的裁缝店,里面倒是整整两面墙都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布料,一个戴着老花镜、脖子上挂着皮尺的老人,手上正拿着银剪,细细剪裁着整块布料,身后还跟着一对青年学徒。
    “抱歉,本店歇业,暂不接受订单,客人还是去别家看看吧。”老头连脑袋都没抬,用流利的花国语直接道。
    陆锦年莞尔,以手掩唇,故意咳嗽了两声,“石老每年总有那么三百六十四天歇业的,这是打算带着徒弟们饿死了?”
    听见熟悉的声音,老头猛地抬头,看见陆锦年如今健壮魁梧的模样,顿时乐了出来,一把将手上的皮尺和银剪扔到了一边,好奇的打量着陆锦年,一边打量着,还一边嘀咕道,“你这小子,有好几年没来了吧?老头我还当你死了呢,不是说活不过三十的吗?我看你这样的,别说三十,八十都活蹦乱跳的……”
    陆锦年被老头的话噎个半死,半饷说不出话来,只能回头看向夏翎,主动介绍道,“石老,这是我妻子,姓夏,你叫她小夏就好,这次来花国,正好路过洛基市,找您来做几件衣服。”
    有了陆锦年的介绍,夏翎主动开口笑道,“石老,您好。”
    反倒是老头,老小孩,说得就是他这样的。
    一听说陆锦年娶了媳妇,顿时俩眼睛都瞪圆了,瞠目结舌的问了一句,“陆小子啊,原来你能人道啊!”
    陆锦年:“……”第一次觉得,这老头的破嘴怎么就这么贱呢?
    老头丝毫不不觉得自己说错了什么,嘿嘿直乐,朝两人招了招手,“行,既然是你带着媳妇过来,老头子我就多给你们做几套衣服,事先声明啊,我做什么样,你们俩穿什么样,别跟我穷讲究的……你这小子来得巧,正好我手上有几块好料子,三五年才出几匹的那种,便宜你们俩了。”
    “恩,还是老规矩,对吧?”陆锦年含笑点头,瞟了一眼夏翎,“另外,再给我们夫妻俩挑点柔软的料子,做几件平常居家穿的衣服吧。”
    “得嘞!”老头应声,喊了一个小姑娘出来,“小兰啊,出来给人家量尺寸!”
    全身上下的尺寸被小姑娘量了个遍,夏翎这才被放了出来。
    出来时,陆锦年的身体尺寸也已经被全部测量好了,正在跟石老闲聊叙旧,看见夏翎出来了,也不再多坐,冲着石老道,“石老,衣服的事情就麻烦你了,除了几件参加宴会的之外,其他的最好都以舒适为主,我现在也算是半隐居、半退休状态,基本上就是远离那个圈子了,所以,不用太多正装之类的,冬夏四季的衣服,舒适就好。”
    “得嘞!老头子我明白了,”石老眼神里满是赞赏的瞟了一眼陆锦年,感慨般的道,“说起来,你们那个圈子里,还是你小子最看得明白啊!其他人事业做得再大,累死累活的半辈子,又能怎么样?向上爬得太急了,却把时间都消耗在攀登巅峰上,错过了自己人生中最好的时期,也错过了途中的风景和人……还不如就在山顶之下坐着,养好自己的身体,娶个媳妇,手握巨富,静下心来过着自己美滋滋的小日子,目送着他们累死累活的往上爬。”
    陆锦年一派风轻云淡,“人生经历不同,所以目标也不一样,活着的方式也不一样,仅此而已……我觉得,现在的日子很满足、很幸福。”
    ------题外话------
    唔,我觉得,这对于夏翎和夏妈而言,这应该是个最好的结局了,夏翎尽到了责任和义务,夏妈也有了新的希望,两个人再维系那种镜花水月般的“母女之情”,也忒别扭了,就当普通亲戚相处着,挺好的~
    ☆、第66章 偶遇
    从裁缝店里出来,已经是中午了,陆锦年想了想,看向夏翎问道,“你想吃什么?有两家推荐的,一家小店的佛跳墙,滋味绝妙,但地理位置有点……咳咳,不大方便,另外还有一家私房菜馆,滋味不错,而且环境也还可以,想去哪家?”
    夏翎眼珠子微转了转,笑嘻嘻的挽着对方胳膊道,“难得从你嘴里听见滋味绝妙这么高的评价,当然是去最好吃的那家了!”
    陆锦年无奈,“那事先跟你声明啊,佛跳墙哪家的地理位置……不大好,你最好有个心理准备。”
    夏翎起先还没太明白对方话语里的尴尬之意,可她跟着陆锦年,溜溜达达的步入一条巷子里时,顿时有点脸颊绯红,又是兴奋,又是害羞的。
    原因无他,这一整条街,就是传说中的红灯区。
    花枝招展的女人们,肤色各异,但基本上都穿着性感妖艳,或是媚笑着在各家店铺门口迎来送往着,或是桀骜冷艳的抱着胳膊在路边招揽顾客,但无一例外的千姿百媚,只有你想不到的美人,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这里,是男人的天堂。
    “别松开我的手……”陆锦年低声从旁提醒,“这里单身女人很危险,任何单独出现在这条街上的女人,基本上都已经成了这里的‘从业人员’,被本地地头蛇绑票,用白粉控制,出卖身体,除非家世背景雄厚,当地地头蛇才有可能把人送出去,但业已经历过的那些,永远无法弥补了……当年有个欧罗西而来的贵族千金流落到此,足足在这里接了两个月的客,才被送出去,回去就疯了……所以,拉紧我的手,别离开我的视线范围内,万一真出了什么事,告诉他们,你是邵老板的人。”
    “不、不是去吃饭吗?”夏翎有点傻了眼,紧紧攥住陆锦年的手,下意识的挨近了几分,“怎么成了混黑帮了?”
    陆锦年无奈,“没办法,谁让那家做佛跳墙的小店老板,是个老色鬼呢?他为了做生意、好色两不耽误,才把小店开在这里的,他的手艺极品,人品也……极品。”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了街尾,一家低矮破败的路边小摊就是此行的目的地,老板是个矮冬瓜,腰围看着都快三尺了,身高还没有夏翎高,手上拿着两把锃亮的菜刀,火灶上一共摆放着五口深棕色酒坛,完全用黄泥封住了。
    出乎意料的是,站在摊子前,居然嗅不到丝毫的香气。
    “孔老板,一坛佛跳墙。”陆锦年如是道。
    胖老板居然连头都没抬,没好生气的道,“今天的都卖光了!现在想要,提前预定三个月后的吧!”
    “你把预留给邵老板的那份给我就行。”
    一边说着这话,陆锦年一边拉着夏翎往里面走。
    胖老板终于抬起了头,看见了陆锦年,一拍大腿,“你……嗨!原来是陆先生啊!得嘞,我把邵老板的那份给您,反正他今天也不一定过来吃,您里面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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