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部族中只剩一个人值得信任,那就是他了。阿勒坦,你答应我,无论父王活着还是回归长生天,你都要把黑朵当做师父一样对待。”
我已经有师父了。阿勒坦心道,我的师父在临终前把一切都传给了我,而我也答应过他,必须要做一件事。
汗王见他不吭声,不悦地提高了声线:“阿勒坦!”
阿勒坦抬起眼,温和而专注地看他的父王,像往常那样爽朗地笑了笑:“这两件事我都记在心里了,父王放心吧!”
虎阔力这才舒了口气,有些疲惫地闭眼,眼珠子在薄薄的眼皮下快速而不安地颤动。他勉强说道:“父王累了,你也去休息吧。”
阿勒坦用嘴唇碰了碰他枯槁的手指尖,起身离开了金帐。
虎阔力强忍着,直到确定儿子已经远去,终于忍不住叫起来:“我都说了!按你说的,都说了!药,给我药!”
他在床上打滚,忽而用牙狠咬皮褥子,忽而以头撞击床板,涕泪交加,从喉咙中挤出痛不欲生的哀嚎,莫说再无任何君王气势,浑然已不像个人,像只走投无路的牲畜。
“药……给我药……快给我……”
一个黑色人影从穹帐深处走了出来。虎阔力从床上摔落,连滚带爬地凑近他,从他手掌中抠走了一颗龙眼大小的乌黑药丸,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
良久之后,虎阔力长长地吐了口气,仿佛魂魄从迷乱动荡的碎裂中,又拼凑着降落回衰老的身体里。昔日纵横北漠的王者,如今正佝偻着躺在地上,嘴里发出无意义的呓语。
黑朵居高临下地看他,像个沉默而阴冷的幽灵。
-
阿勒坦走出金帐。
广场上的宴会已近尾声,瓦剌汉子们纷纷搂着中意的姑娘,走向自己的穹帐。
有不少美丽而大胆的姑娘,带着醉意与笑颜,向阿勒坦簇拥过来——即使改变了肤色与发色,大王子依然魁梧而英俊,甚至更增添了一种妖异的性感。她们希望能得到他的青睐,就算没有名分,一夕之欢也是好的。
最热情的那个姑娘,紧紧抱住了阿勒坦的腰身,笑道:“大王子,你看看我,我是不是部族里最美的女人?”
阿勒坦低头端详她,说:“的确是。”
姑娘快乐地笑出声:“我有没有资格服侍你一个晚上?”
阿勒坦说:“有。”
那姑娘脸红了,眼睛亮得像头顶的星空:“那我们去哪里?”
“你有这个资格,但我没有这个意思。”阿勒坦拉开了她的手,将一颗硕大的金珠塞进了她手里,“去给自己买匹丝绸,做身漂亮衣服,穿着它,全部落的小伙子都会爱上你。”
姑娘失望地接过了金珠:“可是除了大王子你。”
阿勒坦笑了笑,没说什么,转身离开了这些草原上的鲜花。
他没有回到自己的穹帐,而是走向野地。在众人看不到的昏暗中,他的脸色沉了下来,目中闪着怒光——
在汗王虎阔力的身上,他不仅嗅到了衰老与混沌,更嗅到了一股腥甜的、糜烂般的气息。
这种气息,他在老萨满的药柜子里也嗅到过。
老萨满指着那盒黑乎乎的膏状物,对他说:“我刚被砍断双腿时,就靠着这玩意儿熬了过来。”
“这是神药?”阿勒坦问。
老萨满发生一声令人胆寒的怪笑:“这是魔鬼的药!它能让你暂时忘却一切疼痛与苦恼,也能让你的灵魂堕入地狱,永世不得翻身!我花了十年的时间,才真正摆脱了它的影响。
“你好好闻闻这股味道,记住它。我当初不该把它给黑朵。以后你再遇见我那逆徒,不仅要替我讨回一双腿,还要替我彻底毁了这药!”
阿勒坦答应了。
老萨满怕他不在意,特意让他抓了只幼熊,喂了几次这药膏。
当不再喂药后,幼熊焦躁不安,哀嚎打滚,一次次向着他们猛扑,在围栏上撞得头破血流,最终用尚未完全长成的爪子把自己开膛破腹,极痛苦地死去。
阿勒坦看得心惊,彻底体会到了什么叫魔鬼的药。
而现在,他在父王的身上嗅到这股药味。
“黑朵萨满还在部族里?”
“当然在!如今该叫大长老了,连汗王都对他十分恭敬,你怎敢直呼其名!”
他想起与斥候骑兵的对话,拳头在袖中用力握紧。
金帐顶上的神鹰,你是否也看到了这一切?如果你真的承载了先祖的魂灵,请离开被黑暗控制的王座,落到我的肩上来。
第260章 界线的另一边
大铭九边之一,宣府。
时值八月底,长江两岸草木未凋、丹桂飘香,宣府的风已让人遍体生凉,早晚温差大得很,有时半夜还下雪。
荒道旁一处不起眼的小院落,十几个人稀稀拉拉地坐在破石墙的墙根处晒太阳。
这些人中有中原人、有北漠人,也有来自更遥远异域的色目人。打扮也是五花八门,有普通兵卒、有猎户、有牧羊人、有商贾……甚至还有个背着经囊背架的行脚僧。
一伙奇奇怪怪的人,凑在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聊着奇奇怪怪的天。
猎户说:“我得换一匹能负重的马,不然挂不了所有脑袋。放羊的,帮再我偷几匹好马怎么样?听说瓦剌的马最好,鞑靼其次。”
牧羊人说:“呸!你那是马的问题吗?你那是贪心!非得把所有脑袋都包圆了,也不给别人留点儿。”
商贾说:“对,就属这打虎的最贪心。一听说待遇等同边军,军功可以实打实换了,他现在抱老夜大腿比谁都抱得紧,都忘了老夜刚来时,他和他那几个兄弟是怎么合起伙挤兑人家的。”
行脚僧说:“少他奶奶一口一个老夜,老夜是你们能叫的?当心队正一枪捅穿你肚脐眼!”
兵卒说:“嘘,队正来了!”
一伙人纷纷从墙根起身,目视向他们走来的男子。
男子约莫三十出头,身穿深色齐腰绵甲,黑色袄裤用绑腿扎得紧紧,头上没戴盔,只用布条固定发髻。整个人像一杆笔挺的长枪,哪怕走路也保持着紧绷的状态,仿佛随时准备进入战斗。
他开口时,语调尚算温和,一双眼睛却如浸透了战场上的铁血硝烟,骁勇而锐利。
正是曾经的灵州参军霍惇,如今是宣府一支夜不收小队的队正。
“你们很闲?聊什么呢。”霍惇问。
“没有!队正,我们刚出完任务,正准备休整后接下一个任务。”
“我去喂马。”
“我要擦拭兵器。”
“我去看信鸽回来了没有。”
“我……我想尿尿!”
一伙人做了鸟兽散。
霍惇摇摇头,推开陈旧的木头院门,穿过天井进入主屋。
主屋与周围的荒原一样贫瘠,只有一张硬板床、一个衣柜、一套桌椅,但在临窗的桌面上,摆放了个插着花枝的陶罐。
花是野地里最常见的白色山梅,花瓣小、香味薄,却别有一股野生野长、风雨难摧的韵致。
整个屋子因为有了这枝花,于灰暗中平添了一抹清雅,仿佛兵戎中唯剩的一点书生意气。
桌前坐着个书生打扮的男子,俯首在纸页上书写着什么。
霍惇开门的第一眼就看见书生清瘦的背影,然后顺着弯曲的白皙颈子往前——看到了那枝同样白皙的野山梅。
是他路过某个山头时,因为刮了他的帽子,而顺手摘下的花枝。霍惇嘴角不禁露出笑意,扬声唤道:“老夜!”
曾经的陕西行太仆寺卿严城雪——如今该叫楼夜雪了——闻声没有立刻回头,把手上的最后两行字写完,方才搁笔,转身道:“叫那么大声做什么,我又没聋……进来。”
霍惇走进屋子,随手关上门,一路走一路摘除肩甲、护腕、佩剑,随意地丢在桌面。他往椅面上一坐,像是彻底放松下来,长长吁了口气。
楼夜雪望着溅出几滴墨水的砚台,皱了皱眉,抱怨的话在临出口时又咽了回去。
霍惇笑道:“托你的福,我又活着回来了。”
楼夜雪脸色苍白,眉浅鼻窄唇薄,不是有福气的面相,眼神中总带着一丝天生的讥诮,似乎看谁都不顺眼。
相由心生,他的心也和“宽宏”八竿子打不着边,狡狠、刻薄、易怒三项都占全了。然而面对唯一的挚友时,他似乎格外有耐心,愿意听对方说蠢话,并尽量嘲得轻一些。
他不以为然道:“死过一次的人,有什么福可托?是你自己命硬。”
自从被苏晏灌了一碗假毒药,死里逃生来到宣府后,霍惇对楼夜雪越发宽容,连意见不一的争执都少了。
有什么可争的呢?他每次深入敌境出任务,都抱着一去不归的决心。而留在后方的楼夜雪,作为任务的策划者与指挥者,心理负担比他重十倍百倍,所做的每一个判断、下的每一个指令都押着他霍惇的一条命。
——既然他连命都交到了对方手上,还有什么不能退让?
霍惇仍笑着,答:“那也是因为你谋划得好。”
当如履薄冰、殚精竭虑成了常态,有的人会精神崩溃,有的人心智却会被锻炼得更加敏锐、坚韧与强大。
楼夜雪带着一个割裂过往的新名字、一纸任命文书、一块总旗腰牌,刚刚来到宣府时,就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巨大困境——
夜不收编制残缺,他号称总旗,手下能管五十人,但实际上一半不到。不点名还好,一点名,又跑了俩。为什么?看新来的顶头上司是个白面书生,认定他瞎指挥会把整支队伍变成炮灰,与其死得窝囊憋屈,不如下血本找关系调去其他卫所。
留下的也不服他,各种不逊、挑衅、阳奉阴违。
上司对他的作战策划指手画脚,横加干涉。
军饷不足、待遇低,连边军都把他们当编外。
最困难的时候,他对自己产生了深深的怀疑与无力感,觉得也许苏晏说的对,他根本不会带兵,长久以来他所有的坚持与骄傲都只是个笑话。
是霍惇一直以来的信任与无条件支持,支撑他走到了柳暗花明的如今,终于带出了一支闪电般迅捷、匕首般锋利的小队,尽管只有区区十七人,却是北漠境内令人闻风丧胆的夜幽灵。
倘若没有霍惇……
楼夜雪微叹口气,倒了杯茶,递给霍惇:“有哪些新情报?”
霍惇接过杯子一口喝干,说:“兀哈浪离开了鞑靼本部往西去,据其行踪推测,可能是前往瓦剌地界。”
好消息!楼夜雪的眼睛亮了。
在他所带的夜不收小队开始不断收割战绩之后,忽然接到了来自锦衣卫的密令。
锦衣卫这三个字,代表的不仅仅是一支集护卫、侦刺、审讯于一身的天子亲军,更是天子意志的直接传达者——在不方便以朝廷名义下达圣旨的情况下。
密令给了这支夜不收小队一个必须完成的任务:寻找最佳时机,刺杀鞑靼太师之子兀哈浪,并将之嫁祸给瓦剌,挑起鞑靼与瓦剌之间的矛盾。
楼夜雪看着密令,连手指都在颤抖——这个任务太合他的口味了!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不仅让他最为厌恶的蛮夷成了鹬和蚌,更能让北漠目前势力最大的抗铭联盟土崩瓦解,把大铭边关从越发密集的侵扰中摆脱出来。
一个堪称影响边防外交格局的任务!也只有从皇帝这个层面,才能拍板决定执行的任务,落在了他的手上!
再世权臣 第2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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