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蒙当断则断, 既已决定出海, 去追随王老前辈的脚步, 那她就说到做到。
只是在那之前,林蒙还有诸多准备工作要做。
处理家产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林蒙想要对《怜花宝鉴》的主人,王怜花王老前辈,有更全面的了解。再有, 林蒙还得查清楚他老人家出海去了哪里, 才能追随他老人家脚步而去不是。
前两部分都不难。
最为困难的,还属最后一块。
为此林蒙亲去了王怜花出海时走的港口,现下朝廷并不禁出海,海上贸易盛行,据说商队最远已到了波斯。对绝大部分天-朝人来说,大海都已经遥远, 更不用说海外其他国家或群岛,所幸对林蒙来讲,她对于海外并不陌生。就说上一辈子, 她也曾远行过, 还穿过地中海抵达了欧洲。
因而她才更有魄力, 离开李园这一安乐窝。
话虽如此,林蒙调查之路可谓是一波三折。
最初两天,林蒙是独自“走访”, 等到第三天她在一家酒肆吃饭时, 一个全身上下好像都在抖机灵的男子上来, 和酒肆内相熟的客人侃起了大山,言谈间这人号称码头万事通,南来北往的客船、商队就没有他不知道的。
林蒙好奇之下,看了对方一眼。
哪想到这万事通打蛇随棍上,蹿到了她这一桌:“姑娘,我瞧着你面生,你是要出海还是要寻人啊?”
林蒙想了想:“寻人。”
万事通都没听她具体细节呢,就啪啪啪地拍着胸脯,保证能给她寻到,哪怕是半年前坐船离开的。他似乎生怕林蒙不信他的本事,吧啦吧啦地给林蒙说了好几个海员们最爱去的地界,又说和码头附近的脚夫都是好兄弟。
林蒙看他那么卖力,就试探道:“那你帮我打听个人?”
万事通反而笑而不语了。
林蒙意会,掏出一锭银子来。
万事通接过银子,这才重新满脸堆笑。
等林蒙说了详细信息,又许了一百两银票,只是当万事通想要伸手去够时,银票已被林蒙按住了:“我等你带回好消息。”
万事通讪讪一笑,打了个千,脚底一抹油离开了。
过了半个时辰,万事通眉飞色舞地回来了,他还真带回了好消息。当时和王怜花王前辈一起出海的,除了孙二提到过的沈浪沈大侠外,还有沈大侠的妻子,财神朱家的千金朱七七,以及朱七七的结义大哥熊猫儿。
他们是乘坐一条大船从此港口出发,途中和一个商队结伴,那商队是要去暹罗国的,只他们四人半道上就和商队分开,说是要去吕宋国,据说吕宋国遍地都是金矿,他们想去瞧瞧是不是真的。
末了,万事通还信誓旦旦道,有去吕宋国做生意的商队,还在吕宋当地见过他们呢,听说他们已经撞大运,真找到了一座金矿。
不说沈浪、王怜花和熊猫儿,就说朱七七。她可是财神朱家的千金,朱家若说家财全国第二,那就没谁家敢说是第一。这样的大小姐既能随夫出海,又岂是会是见财眼开的?
只林蒙却清楚,吕宋确实盛产黄金。
可这并不妨碍林蒙觉得她被糊弄了,不过她没有和万事通多计较什么,还将那一百两的银票送到了万事通手边,“对了,去吕宋做生意的商队具体又是哪家的?”
万事通脸上的笑容一僵,先把银票抢到手,又打哈哈道:“小的这还是听那商队的几个船夫兄弟醉酒后说的,我要是给姑娘说了,那几个兄弟怕会跟着吃挂落。姑娘要是还想打听什么事,只管来找我,哈哈,小的就先走了。”
这次他脚底简直是抹了两层油,跑得贼快。
林蒙收回目光来,同时将银票放回了荷包内。
说来也是巧,等到林蒙回暂住的客栈的半路上,一条小巷内传来了她不陌生的声音。
“小的可都照您吩咐的,一一给她说了!您看,这——”
接着是一道硬邦邦地声音:“拿去!”
然后是万事通那油滑的声音:“多谢多谢。”
林蒙不好奇都不行,她轻巧地借墙翻上旁边的屋顶,再往下看去。她还真没听错,那阿谀奉承的,就是之前敷衍她的万事通。
另外一人则穿着一身黑色劲装,手提柄斩-马-刀,体格雄健,双眼炯炯有神,万事通站在他面前就是个小鸡崽。
接下来,万事通既已得了一袋子银子,又惧怕黑衣人的压迫力,不敢再多呆,就低眉顺眼地告辞了。而那黑衣人倒也警觉,左右看过后,察觉到无事,也准备撤退,不想刚走了两步,就寒毛直立,在千钧一发之际,用刀背挡住了直击他的一道森森剑光。
林蒙冲他一扬眉。
黑衣人见到是她,竟什么也不辩解,直接抽出他手中的宝刀。
不管这是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说这黑衣人认识她,买通万事通算计地就是她;还是说黑衣人见她偷听到了不该听的,要杀她灭口——林蒙认为前者可能性更大,毕竟万事通那厮都活着离开了——林蒙都要为他这“人狠话不多”,给赞一个了:
能动手的就别哔哔嘛。
黑衣人内力不低,刀法走得是刚烈的路子,施展起来,他眼睛里也带上了锋利的刀光般,整个人威风凛凛,叫寻常人看一眼,就会心生胆怯。
林蒙手中长剑斜挑,有如惊天长虹般,直迫得黑衣人更用力地握住手中宝刀,才不至于宝刀落地,脚下更是用力,竟是生生挡住了这一招。
林蒙自然是要留活口的,所以剑招中虽有杀机,却仍留下一线生机。
这黑衣人性子也挺刚烈,硬生生地抗下了林蒙的二十招,哪怕这会儿他内力不支,额头冷汗涔涔,肩肘和腹部各有一处割伤。他再眯着眼看林蒙,见她仍游刃有余,心中勇气即刻泄了,身体再也支撑不住,单膝跪地:“你杀了我吧。”
林蒙:“……我总得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杀了你吧,毕竟我也不是什么坏人。”虽然此情此景,她说这话好像没什么说服力。
黑衣人动了下,牵扯到了伤口,他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气,仍硬气地一言不发。
林蒙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死在自己眼前,就从袖中掏出一个瓷瓶,扔了过去。
黑衣人沉默半晌:“梅二先生是你什么人?”
林蒙一听觉得有戏:“我半个师父。”
黑衣人语气和缓了不少:“某竟不知姑娘乃是梅二先生的弟子,只是某不懂姑娘为何探听我家七姑娘的事?”
林蒙反问:“你是‘活财神’朱家的家臣?”
“惭愧。”黑衣人撑着刀站了起来,“七姑娘她和姑爷出海前,不想受他人叨扰,故而主家在知晓有人在探听他们行踪时,就让某来处理。”
“你的处理方法就是买通万事通,把我引向错误的地址?”林蒙似笑非笑道,双眸中也带上了绵绵怒火,看得黑衣人愈发羞愧难当:“某若是知姑娘是梅二先生的高足,剑法如此高超,也有如此气度,定不是那欲对我家七姑娘和姑爷不利之人,某必当和姑娘当面说清了。”
林蒙心念一动,收回逼人的眼波,也稍微放缓了语气:“我姓林。”
“林姑娘,某为‘快刀’秦英。”
林蒙实话实说道:“其实我要找的是王怜花王老前辈,我想找他学艺。”
秦英忽然激动起来:“啊,难道林姑娘竟是‘小李飞刀’李寻欢的表妹吗?秦某听说王大侠临走前,是有拜托小李飞刀为他寻觅弟子。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秦某就可放下心来了。”
林蒙半垂下眼:“那你是愿意告诉我,他们去了哪儿。”
“快刀”秦英哈哈一笑:“秦某有说过什么诃陵国吗?”
林蒙一拱手:“多谢。”
说罢,她就要转身离开。
秦英又叫住了她:“着实是秦某该叩谢林姑娘手下留情,也望林姑娘能代我向令师问好,当年若不是没有梅二先生妙手回春,也就没有我秦英的今天。”
林蒙半侧过头来:“我会的。”
等林蒙离开这小巷,回到了客栈,左右再无二人后,林蒙才收敛了所有表情,变得面无表情起来。之后,她收拾了好了行李,退房离开了此城,毕竟她已经得到地址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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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然对李园的人人物物有千般不舍,梅花草堂那边她也对梅大先生,和梅二先生有愧,但林蒙仍旧高效地处理好了一切,坐上了离港出海的大船。
林蒙乘坐的是一支商队的大船,这也是退一步的选择。要是照她以往的作风,她必然自己买下一艘船,连船员都要自己挑选的,但那太耽误时间了,尽管这支商队她也有事先好好了解过。
乘坐这样的大船,其实也有不少好处。就林蒙乘坐的这艘,在船壳结构上,采用搭接法,形成鱼鳞式结构,从而使得船壳板连接紧密严实,整体强度高,且不容易漏水。载重量也很不低,人居环境已是此时最佳,做到了生活设施齐全,设有幽雅客房,备有充裕的食物,甚至船上还能种菜、酿酒等。
林蒙分到了一间单人客房,三餐会有专人配送,也有负责打扫清洁的船员。
绝对是一分价钱一分货。
大海茫茫,大船要行驶到吕宋,也需要好一段时间,林蒙就在客房里钻研《怜花宝鉴》。
这本书中关于武功的部分,林蒙只是粗略地看了一便,并没有打算练,她有她自己的剑法就足够用了。
不过让林蒙说,王怜花王前辈会的武功,确实不少,其中就有不少是林蒙知道的,乃江湖上各门派的绝学,还有一些,林蒙连听说都没有听说过。
挺有趣的一点是,王前辈在记录这些明显来路不正的武功时,他往往还带着批判,以及恨铁不成钢的态度,说人家正儿八经的拥有者十有七八,都是榆木、朽木,好好的绝学让他们练得乱七八糟,乃明珠暗投,他十分为他们感到羞愧。
林蒙心道:“所以到您手中,才是真正的‘宝马配英雄’吗?”
啧啧。
武功篇后,林蒙的目光转向了易容篇。林蒙如今已经知道王怜花王前辈,昔日人称“千面公子”,就是说他在易容术上的造诣非常之高。
林蒙以前少有接触过易容,对这种神乎其神的易容术,有着不小的兴趣。等真正看进去,才发现它听起来似乎很容易学会,但实际上操作起来无比的繁复,更不用说王前辈本人,能达到“川剧变脸”的效果,几可一键换“脸”。
这样操作起来就更难了,可人家写自己心得时,无不透露着“哎呀,这我行,我信手拈来”的惬意自如感。
林蒙:“嘛——”
林蒙反正是看着,也觉得心情变得舒畅起来,她还试图从她所更熟悉的科学角度,来解释其中的原理,意外发现一些地方还真有相通处。
在易容篇后,林蒙又着重翻阅了医术篇。在医术篇中,王前辈提出了不少奇思妙想,当然了,在当下看来,简直是异想天开。
但林蒙却知道其中有一些,还真不是异想天开,是能行得通的,可正因为如此,才显得他的才思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旅程中,林蒙几乎完全沉浸在《怜花宝鉴》中,三餐基本都是船上后勤工送过来的。因为每次都是同一个人,林蒙也有多看了对方一眼,见他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无论穿着、打扮还是长相都再普通不过,林蒙就没有再多加关注。
商船途中在琉球停了两天,补充补给,同时和当地人进行交易。
之后,商船继续朝着下一站驶去。
林蒙继续钻研她的《怜花宝鉴》,她自己还做了不少笔记,还有受它启发画的机械图。一次,林蒙忽然又有了灵感,她去翻之前废弃的草稿,翻找个遍都没有找到,最后看到被清扫过的房舍,一拍脑门,她拉铃叫来了人。
就是之前为她送餐的年轻人,他一见林蒙竟然在其他时间叫他来,表现地十分拘谨。
林蒙问:“之前是你打扫的屋子,对吧?”
“是、是的。是出什么岔子了吗?小的什么都没碰,小的也把手洗地十分干净了。”他看起来不像是惊惧,反而更像是心有余悸,显然之前必然发生过什么令他难堪的事。
林蒙本就没有为难他的意思,便尽量温和道:“没,我只是想问我扔到桌角旁木篓里的纸。”
“那不是您不要的吗?”
林蒙往下压着手掌,让他不要像个惊弓之鸟一样。
他渐渐冷静了下来,说他以为木篓里的都是不要的,之前的时候他也是得到林蒙同意后才收拾的,且因为这次是十分珍贵的纸张,所以他没有同其他垃圾一并处理了,而是想收起来送给他老家的弟妹。如果林蒙要的话,他这就给拿过来。
林蒙刚才想起了她要的那版草稿,加上草稿只有她自己能看懂,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于是就说不用了,然后得到了这个叫李茂的年轻人的千恩万谢。
等李茂离开,林蒙直松了口气,见他那么郑重其事,林蒙都想骂一句这该死的阶级差距了,唉。
这个小插曲过后没多久,商船靠近了吕宋国的对外港口,林蒙带着自己不怎么多的行李下了船。
吕宋因为海上贸易往来,自前朝就有天-朝人移民而来,所以国内有不少不同国家的人,这一对外港口人来人往地也比较热闹。林蒙站在船上时,就看到了不少同样的面孔,所以也没有多少来到异乡的陌生感。
等林蒙下了船,码头上陆续有脚夫过来,为商船搬运货物。林蒙自己完全能拿得动自己的行李,所以就避开了来往的脚夫。更有林蒙上辈子就来过这儿,因而也能称得上熟门熟路,尽管那都是多年前的事了,她还是绞尽脑汁地回忆,才从记忆深处把当年的那段往事,给挖了出来。
又林蒙为了方便,做了男装打扮,青莲色半袖长衣,袖口乃箭袖,头戴黄金冠,腰上束着同为青莲色的腰带,刨除脸外,她现在怎么看都像是个大家公子。当然了,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来,她就是个女扮男装的。
不过这一点都不妨碍林蒙在异国他乡,撞上地痞流氓欺负良家弱女子的事。
那良家弱女子身边还跟着年迈的老父亲,欺负他们父女的地痞流氓好像大家都认识,周围几个脚夫都在义愤填膺,只是畏惧地痞流氓人多势众,只敢嚷嚷着,想慑走他们,没敢真正上前。
这时那良家弱女子看见了林蒙,她朝她投来求救的目光,可很快就发现林蒙也弱不拉几的,眼中的希冀就黯淡下去。这良家弱女子虽说身穿糙衣,脸上也没有抹脂粉,可却有着天然去雕饰的清秀美,看长相也像是国人。
林蒙冷眼看着这一幕,内心毫无波澜,甚至还有点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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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花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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