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村民们中了迷魂障,我们赶紧去林子里追赶苟明义,晚上的树林黑漆漆的,虽然这天晚上月亮很亮,但月光完全透不进来,我真担心半路上突然蹿出来个野猪什么的,这时李麻子叫道:“坏了,咱们的行李包全落在村子里了……”
尹新月也说道:“老公,你带的那包东西也在那屋里。”
我心里一阵懊恼,这可怎么办?我们这支队伍虽然战斗力不俗,可要被困在这山沟里,野外生存能力还不如一个这里的一个普通村民强,真是尴了尬了。
一清道长急得不得了:“明义跑远了,我得去追他,你们留在这想办法吧!”
我拦住他,“不行,你一个人去了有什么用。”
李麻子说道:“要不我们先回村里,跟老族长再好好谈谈。”
“你觉得那老头会跟我们讲道理吗?兴许直接叫村民把我们绑了扔进山沟里。”我说道。
“唉,这可怎么办!”李麻子叹息:“钱包、身份证还在包里,这下我们连退路都没有了。”
这时,有几道手电筒的光照过来,在一团漆黑中特别刺目,远远的有一伙人走过来,尹新月说到:“老公,不好了,那帮村民追来了。”
t恤男终于表态了,他拔出背上的剑,说道:“既然进退两难,来硬的吧,我保证不伤他们性命。”
“事已至此……”
我掏出天狼鞭,准备跟他们来硬的,我这鞭子上打无良同行,下打凶煞恶鬼,还真没打过普通人,今天算是破了戒了,原谅我吧爷爷。
这时一个声音传来:“你们等等,我是全明义,爷爷叫我来帮你们。”
“你骗鬼呢?”李麻子气急败坏地喊道,“站住,你们手里是不是提着刀?”
全明义站定,把一样东西举到手电筒前,那是我们的行李。我有点犹豫,这转变也太快了,他们是不是在哄我们回去,这时全明义又说道:“爷爷说了,只要你们追回白狼铠甲,今天的事就算两清,以后井水不犯河水。”
“真的吗?”我问道。
“我可以对霍家先祖发誓。”全明义说道。
我打消顾虑,让他们过来,来的都是些年轻力壮的小伙,拎着我们的包。他们把包交给我们,还递给我们几支手电筒,虽然不愿意承认,但这还真是雪中送炭。
我问道:“你爷爷怎么突然改主意了?”
“爷爷刚才去祠堂察看了一下,门好像是从里面被撞开的,所以他觉得不是你们干的,是白狼铠甲自己飞出去的。”全明义解释道。
“自己飞出去的?”我瞪大了眼睛。
“以前它也飞出去过,当然我是没亲眼见过。”全明义似信非信的道。
白狼铠甲应该是感应到了百战将军甲的气息,不过我当时就有点起疑,它干嘛不直接在村子里开打,而是故意把苟明义引走?
我问道:“你爷爷有没有说过,以前白狼铠甲飞到哪里去了。”
“我记得他说,后山有一片湖,以前是匈奴坑杀俘虏的地方,阴气特别重,上次白狼铠甲都是掉在那儿,不过那里好像闹鬼!”全明义居然笑了:“晚上去肯定特别刺激!”
我心想这小子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待会小心被吓尿。他说的那片湖阴气重,白狼铠甲本身已经是拥有灵性的‘器灵’,或许是去那儿吸收阴气。
全明义带着几个小伙在前面开路,他们从小在这里长大,对这片林子了若指掌,我们跟在后面,大有被人保驾护航的感觉。
李麻子说道:“刚刚还要弄死我们,一转眼成了帮手,这变化太突然,我都有点接受不了。”
尹新月说道:“不是有一句话吗?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我心想老爷子真是个现实的人,怕白狼铠甲丢了,马上又向我们求助。
不知走了多久,我听见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全明义大叫:“哎呀,你们快看,有两个古代人在湖边打架。”那些小伙也激动得嗷嗷叫。
我们走过去一看,前面是一块雾气缭绕的低洼地,中间有一片湖,银白的月光撒在湖面上,波光粼粼的,一红一白两个身影在薄雾中相互厮杀,兵刃相交不断擦出火花。
红的自然是白狼公主,白的便是那个古代武士,百战将军甲与霍去病命格相连,我猜这古代武士其实就是霍去病,至少外形是他。
这里阴气浓郁,加上双方的本体都在,这场厮杀的激烈程度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看得人惊心魂魄。
尹新月说道:“霍去病和白狼公主本来是相爱的一对,为什么千年之后却相互仇恨呢?”
我苦笑:“这大概就叫作相爱相杀吧!”
一清道长急道:“快救救我家明义,他还在铠甲里面呢,刀枪无眼,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可怎么办?”
我说道:“道长,你放心,我待会先想个办法把他俩分开,再帮你侄子脱掉铠甲,你除了迷魂障还会什么厉害的法术?”
“撒豆成兵!”一清道长答道。
“真的?”我大喜:“你会这招就太方便了,那我先去准备一下,对了,你带豆子了吗?”
一清道长一声不吭地从怀里掏出一袋黄豆。
我和t恤男着手开始准备,把袋子里的东西一样样往外拿,我们的计划是趁百战将军甲虚弱的时候,分开它俩,过去强行脱掉盔甲。
这要做自然有很大的危险性,另外,说起来很对不起全家人,按照我们的设想,这两副铠甲恐怕都要毁掉,这样才能保住苟明义的命。
站在商人的立场来说,这一次真是赔本赔到家了,报酬、阴物都没有,甚至连萃灵都不可能。但既然管了,我就得管到底,这叫职业操守!
我拿了一个小碗和一把小刀给李麻子,叫他去找全明义要点童子血,不要太多,半碗就行。
原计划我是打算叫一清道长放血,但现在既然有更好的选项,何乐不为?全明义年轻力壮,阳气也足,血的质量自然要比一清道长好。
李麻子去找全明义,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我从袋子里拿出一捆晒干的玉米秸秆和铁丝,开始扎一个草人,这草人扎得很讲究,头上戴着假发,身体里面还塞了一袋新鲜的羊内脏。
不一会,李麻子端了半碗血过来,称赞道:“张家小哥,手艺可以啊。”
“别废话,把血给我!”
我拿过血,淋在草人里面,玉米性温,羊也属于性温的动物,和人的属性比较接近,再加上霍家人的血,我是打算做一个和苟明义气息相近的假人,蒙骗一下百战将军甲。
当然不可能蒙骗太久,一旦它发现就会要苟明义的命,按照我们的计划,在百战将军甲识破之前,迅速把它消灭掉,这当然就要借助白狼铠甲之手了。
扎完之后,我叫李麻子帮忙给草人穿衣服,这衣服也是从苟明义的行李包里找的。我还特意挑了几件体味最重的,先穿好内衣,又给他穿上裤子和夹克,然后戴上棒球帽,惟妙惟肖,别说蒙鬼了,就是蒙人都绰绰有余。
t恤男那边也准备妥当,我叫其它人暂时留在这里,和t恤男、一清道长朝那片湖走过去!
第七百五五章 相爱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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