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事不过三,在有了巨人、狼人、红眼少年的经历后,这士兵很识趣地打开城门。
“进去吧。”
鞑靼城或许发生了什么不可抗力的事,他只是一名普通士兵,还是别掺和了。
风尘仆仆的行人里,忽然出现一队身姿挺拔的精灵族,他们一路上吸引了绝大部分人的目光。
士兵们躲在暗处讨论:“精灵们大老远来这里干什么?”
“看什么他们都没带,不像是来交易的。”
“快去报告布兰登大人!”
这番消息即刻飞进了一些人的耳朵里。
“你说谁来了???”红酒杯被打翻在地。
“大人……是加布利尔精灵族。”手下人低声回答。
布兰登想到最近自己派哥布林去偷东西,又私下大量制作魔法符文的事,感觉背后惊出一身冷汗,“难道他们发现了??”
手下人转了转眼珠:“大人,您冷静一点。就算他们发现了这东西,我们出售的魔法符文和精灵族的也不一样,他们没有证据证明这是他们的东西!”
此话点醒了布兰登,他点点头:“你说的对。”
“但是保险起见,这段时间让黑市不要卖了,等这群精灵离开再说。”
“是的大人。”
……
丹尼尔牵着马走在街上,和身旁一个只到他大腿高的矮人大眼瞪小眼。
他露出一个古怪的表情,快走几步追上维尔斯。
“王子,鞑靼城那么大,我们去哪里找女神大人啊?”
维尔斯来过几次,知道城里的大概布局。凭元菱的个性,她大概率不会进入内城的神院,她一定会和平民百姓在一起。
神院那批家伙假如知道了她的存在,一定会高兴疯了,并像供奉宝贝一样把她供起来。元菱大概不喜欢被供奉。
维尔斯想了想:“你们分成三组行动,傍晚在这里碰面。”
“好。”
他将马寄存在一家马舍里,独自一人沿着城墙走着。
越靠近城墙,居住的人群地位越低,甚至还有衣衫褴褛、食不果腹的。在混乱的行人中,维尔斯如同逆流穿行,他的皮靴踏在粗糙的砂石地面上,留下浅浅的痕迹。
见他停下,一名赤着脚的男孩小心翼翼凑过来。
“哥哥、哥哥,买花吗?一篮只需要一个铜币。”篮子里是一些草地上常见的野花。
维尔斯低头看了看,人类男孩大约六七岁,放在人群里没有丝毫特别。
但他竟然鬼使神差地蹲下身,并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银币。
“弟弟。我不要你的花,只需要回答我一个问题:
——是谁教你编花环的?”
这样的花环是精灵族的特殊手法,没有其他族群会。
除了精灵,那就只有……
小男孩见了银币都震惊了,磕磕巴巴道。
“是、是一个漂亮的哥哥。”
哥哥……
或许是哪个住在城里的同胞。
但在见到人之前,维尔斯不置可否。
他顺着男孩的指引往平民区走去,这里的人虽然一样贫穷,但状况比城外的流民好得多,他们起码还有城墙抵御危险。
穿过熙熙攘攘的集市,维尔斯的目光始终平静。
前方是个岔路口,他随便选了靠右边的小路继续前进。
走了没几步,他忽然猛地回头。
*
元菱和爱格伯特一起走在街上,这段时间她一直在了解民情,因此也听闻了凤兰城被夜魔袭击的事。
如果放任不管,恐怕威胁会越来越大,因此他们打算这几天就动身离开。
“给哲罗姆备一些蔬菜当口粮。”
爱格伯特:“不用备,他是马,吃草就行了。”
“怎么可以!被污染过的草不能吃。”
元菱披着斗篷蹲下身,在后面看就是圆滚滚的一只。
爱格伯特站在她身后,一双红眼睛慵懒地望着少女的背影,下一秒,他神色一变猛地转身。
电光火石之间,他抓住了一个男人伸出的手。
这只手差一点就要碰到元菱了。
爱格伯特眯起眼,看着面前浑身罩在斗篷下的人,气息很熟悉,且令人生厌。
元菱听见动静回头,她有些意外,不敢置信道:“……维尔斯?”
他拉下兜帽,露出一对长长的尖耳朵。
精灵垂着头,碧色的眼眸含着水光,嘴唇张了张,半晌才道:“小姐,是我做错了什么。让您那么快就忘记了我?”
元菱本来还想有老朋友再会面的喜悦,这一下子她的笑容顿在脸上,只觉得精灵满眼都写着不开心。
“别胡说,我怎么可能忘记你呢。”
维尔斯眼眸一转,凉飕飕的眼神瞥向后头虎视眈眈的少年。
“那……这个小鬼是谁?”
爱格伯特垂着眼,虽然面无表情,但一只手背在身后,已经开始夸张变形、长出尖锐的黑色指甲。
他在考虑怎么样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精灵从面前消失,且不流一滴血。
元菱恍然大悟:“你是说爱格伯特啊,他是我在鞑靼城捡到的孩子,目前在跟着我学道,他的天资十分聪颖。”短短时间就已经炼气期了!
魔王毕竟是天生魔种,使用魔法就和呼吸一样简单。
元菱如果知道她带的徒弟实际修为大概相当合道期,估计会十分怀疑人生。
维尔斯笑了笑:“是吗?”
“叫哥哥。”
爱格伯特:……
“不可能。”
“爱格,太没礼貌了,按照年纪是应该叫哥哥。”元菱皱眉。
魔王像没听到一样盯着面前的精灵,用一种要杀人的目光。
维尔斯的重心却不在少年身上。
他含情脉脉地望着元菱:“小姐,自从您失踪,我们大家都很担心您,我派出了很多哨兵,却一直寻找不到您的下落。这段日子里,石板村修通了路,精灵也加固了城堡,母亲大人很想您,我们可以一起回到精灵部族过平静的日子。”
他顿了顿,碧色眼眸水波泛起,“这样……不好吗?”
任谁看见面前有一俊美的男人低声恳求,都会心生动摇。但是元菱不一样,她的道心稳固,几乎没有一丝犹豫。
少女放柔了声音:“维尔斯,你听说凤兰城遭受夜魔入侵了吗?”
“是的,我在城外看见了难民。”
“扬汤止沸,不根除祸患,美好的日子不过浮光掠影。”元菱微笑着看他,“我希望精灵族和石板村的大家可以一直一直幸福生活下去。”
维尔斯一愣,随后自嘲地笑了笑。
“我一早就知道您会这么说了。”
不过也正是这样的她,才是他矢志不渝热爱的她啊。
美丽的精灵单手握拳抵在胸口:“如果是小姐的意愿,不管哪里,我都陪您。”
*
回旅馆的路从两人变成了三人。
元菱好像习惯了这样走着走着忽然加成员的模式,竟然还静得下心去挑菜。
维尔斯双手抱胸,瞥了眼一旁面色冷峻的少年,肯定道:“你认识我。”
爱格伯特无机质一般的眼眸看了看他,又不感兴趣地挪开。
少年只穿了件宽大的白衬衣,露出的脖颈锁骨也是纤瘦白皙。整个人如同不断拔高的小树,虽然比维尔斯矮了半头,但是身上危险的气息却一点没减。
他想了想,很快回忆起了那双熟悉的红眼睛。
“原来是你。”
维尔斯轻蔑地笑了一声,压低声音:“从鸟变成人的感觉怎么样。”
本来以为他死在了战场上,没想到竟然一路跟了过来,还真是居心不良。
爱格伯特眯了眯眼,魔法在手心酝酿:“不关你的事,你只需要管好自己的嘴。”
如果他透露一分,他敢保证,明天放在菜摊上出售的就会是精灵的头。
维尔斯上下打量面前的少年,无视了对方的威胁,嫌弃道:“一手好牌,让你打得稀烂。”
明明是近在咫尺、朝暮相对的地位,不管是卑劣地利用她的同情心也好,还是默不作声的肢体接触。
如果互换身份,是他伪装成少年接近小姐身边,怎么也不会混成这样。
可想而知,魔族确实是愚蠢、只适合待在黑暗里的种族。
连取悦女性这种事都不会。
在魔幻玛丽苏世界修仙 第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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