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字听上去挺熟悉。”
公仪林笑笑,“当然,那里是沧澜国的皇都。”
疾风而行,方圆数千里地势平坦开阔,所有景色一览无余,火龙驹内心生出豪迈之感,大有踏破苍穹的气势,展翅飞到万丈高处。越往高越是乌云密布,层层叠叠的堆积在一起,仿佛时刻有风雨袭来。
“此情此景,倒是想让人高歌一曲。”公仪林也被壮阔的云景震撼,深吸一口气,伸展双臂清声唱道:“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它去……”
‘去’字还没唱完,火龙驹一气之下抖了下身体,公仪林维持着张开翅膀的姿势就像一只断翅的蝴蝶坠落下去。
火龙驹暗叫不好,可惜乌云太多,它根本看不清公仪林是从哪里坠落下去,千钧一发之际,巨大的羽翼将乌云打散,鲲鹏一只翅膀用力一扇,原本是要将公仪林重新送到火龙驹的背上,后者却并未如它所愿,而是借力使力,脚尖一点,条件反射得选择离自己最近的鲲鹏作为救命稻草。
赶过来的火龙驹惊讶的甚至差点忘记了飞行。
它看见了什么?
一个渺小的人类坐在鲲鹏身上,确切的说,是骑在鲲鹏的脖子上!
那不知天高地厚的散仙转过头,僵硬着笑容对火龙驹道:“这个时候,千万不要低头。”
昂起高贵的头颅,做垂死挣扎,才是他该做的。
第9章 山有凶兽
一声清啸响彻天际。
这声音直入云霄,里面饱含着愤懑。
公仪林暗叫不好,俯下身子,用胳膊环住鲲鹏的脖颈,死死搂住不松手。
“叫吧,叫破嗓子都不会有人来救你的,哈哈哈!”
当然这句话只能在心里想想,面对骤怒的鲲鹏,公仪林特别怂的闭住嘴巴,慢慢挪到鲲鹏背上。
高空飞速无死角盘旋,环绕山峰一百八十圈,三百六十度翻身,愤怒的鲲鹏将速度提高最高水平,待完成以上一系列动作,公仪林活像根软掉的面条无力得挂在鲲鹏的翅膀上,最看重的发型也是每根高高炸起。
无力得伸出小拇指勾了勾,企图卷上鲲鹏的一撮羽毛,不至于掉下去。
天地四大神兽,龙,凤,龟,虎,其中以龙的性格最接近凶兽,暴戾护短,也是四大神兽里最不能得罪的一脉,而鲲鹏,贵为凶兽之首,平日里冷冷清清,但就是巨龙,不到万不得已也不想与之为敌。
现在居然有人敢骑在鲲鹏的脖子上,正如火龙驹所想,哪怕他就此殒灭,此等壮举也绝对能载入修真界的历史,供无数修真者祖祖辈辈的传下去。
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公仪林抓住一根羽毛,露出虚脱的笑容。
“抓,抓住了。”
方才一瞬间,清河是真的动了杀心,但看着此时傻乎乎抓着他一根羽毛的公仪林,怒火竟然诡异得渐渐熄灭,瞥了眼火龙驹,后者立马会意过来,软成一滩泥的公仪林勉强爬到火龙驹背上,晕过去前的最后一句话是:“再也不要唱歌了。”
邺城,皇都
路过的姑娘纷纷羞红了脸,走过酒楼时,不自觉得放慢脚步,就为了看楼上的公子一眼。
俊逸的容颜,还有那股飘然若仙的气质,一个眼神就能让人沉沦。
一个胆子大的姑娘走进酒楼,正要上二楼,忽然有店小二走来,面色有些古怪,递给那姑娘一张纸,“方才楼上的公子让我交给一个时辰后穿紫衣要上楼的姑娘。”
店小二说完这句话面色有些古怪,这姑娘是一家大户的女儿,而那公子说是来卖菜的,怎么看两人也不像有交集。
紫衣姑娘也是疑惑,打开纸条,上面大大写了四个字:拒绝搭讪。
顿时她就恼红了脸,跺了下脚走出去。
楼上的正是边飞尘,他手里把玩着一片龟甲,看了看天空,“有意思,刚刚算出来的卦象明明是晴天,怎么这会儿风势却开始变大,有下雨的征兆。”
“我不管,我就要这个!”楼下一个小孩赖在地摊前不走,看中了其中一枚剑佩。
“快走。”旁边的妇人不耐烦的拽着他。
“我才不,我要买这个送给父亲,父亲是最厉害的剑客。”
那妇人的面色顿时柔和下来,开始和摊主讲起剑佩的价钱。
边飞尘望着这一幕,嘴角不由挂起微笑。
天风二十七年
“这可是上好的紫貂皮,回去正好给义父做一个披肩。”少年神采飞扬,高举着手中的貂皮。
“主子,”他身旁的老奴没有想像之前一样为他感到开心,神情中隐隐有些忧虑。
“林伯,你怎么了?可是身体不舒服?”
“主子。”林伯的眼睛有些酸涩,“王爷的儿子前些日子找回来了。”
边飞尘此时虽然才十五岁,但已经是上过战场的人,心胸开阔,俊朗阳光,他笑道:“这是好事啊,林伯怎么显的有些难过?”
他看了看周围,一些随行的侍从只是将头低的更低。
这些人都是从小进入王府的,尝尽了人情冷暖,自然想的要久远一些。
“罢了,”林伯看着他,“主子只需要记住,无论何时老奴都是站在主子这边的。”
边飞尘似乎想到了他在担心什么,摆摆手,“林伯不用担心,飞尘的一切都是义父给的,王府的一切我也无心争抢。”
说完,策马回府。
“真可笑,你对我既没有教养之恩,也没有尽到的为人父的责任,我为何要叫你一声父王?”还未进府,就听见有稚嫩倔强的声音从里面传出。
“策儿,无论如何,我都是你的父王。”
修仙之乡村笔仙_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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