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兴喝多了就回家打他,往死里打,手边有什么东西就往董懂身上招呼,说他就是他的累赘,说他早该和他妈一块去死。
董懂本来和爷爷奶奶在乡下生活的很好,放了学爷爷就会接他去山上玩,从山上回家,奶奶已经做好饭等着他们。
自从他被董兴接回来,别说吃饱饭,连口干净的水也没喝过几次,董兴压根不会给他做饭烧水,家里连热水壶都被董兴撒酒疯摔坏了。
三天两头挨打成了十岁以后董懂的家常便饭,他不敢向任何人说,他怕董兴哪一天真把他打死,他没有朋友,因为镇上的小孩子都讨厌他,不怎么洗澡,身上常年一套衣服。
冬天因为没有厚衣服,手脚冰凉不说,还会被冻出大大小小的冻疮,董兴什么都不管他,就知道喝酒,喝完酒躺在脏兮兮的被窝里闷头睡大觉。
学校里的老师可怜董懂,时常带他去家里洗澡或者吃饭,有一次,董懂穿着老师给他买的新衣服回家,被刚喝完酒的董兴看到,坐在床边的董兴立刻把手里的酒瓶扔向董懂,问他哪里来的钱买衣服,是不是偷拿了他的钱。
那个时候,他们家里其实已经没有钱了,只剩董兴偶尔去工地搬砖,挣来几个钱又被他拿去滥用,董懂连同龄人经常买的五毛钱一包的辣条都没买过。
他一直沉默,近乎哑巴一般的不爱说话,从不参加集体活动,学习却是名列前茅。
在董兴的打骂中长到十六岁,董懂还是不爱说话。
上学之余,不再幼小的他已经可以自己给自己洗澡洗衣服,试着帮镇上的饭店刷盘子赚钱,董兴颓靡了这么多年,一点醒悟的迹象都没有,拿着董懂赚来的钱挥霍,一整月一整月的不回家。
这种黑暗的生活在他十七岁的夏天抵达到顶点,他们镇上没有高中,以董懂的成绩,老师说他去念市里的重点高中也绝对没有问题,可是,董懂没有钱,他没有钱交学费。
董兴在外浪荡了一个月回了家,看着身条细瘦,脸色白皙的董懂,顿时生出一个发财的主意。
他在市里的夜总会找那些廉价的小姐过夜,就见过里面穿着制服的小鸭子们,就是董懂这样的小白脸,连身材都差不多。
初三的暑假,董懂每天都出去打工,想要把学费凑齐,他已经在老师的帮助下考上了市重点高中,只要把钱交了,他就可以远离董兴,远离这一切的黑暗。
炎炎夏日的一天,董懂顶着能够湮灭小镇的暴雨回了家,财迷心窍的董兴收下两万块钱,卖掉了自己的亲生儿子。
董懂被外面的大雨浇的手脚冰凉,就这么被人拿黑布绑着手脚架上了不知道通向哪里的车。
哭闹声被无情的雨夜淹没,从此之后,小镇上再也没了这个坚强隐忍又沉默的少年。
那是一家董兴已经联系好的夜总会,董懂被里面的人彻底检查了身体,又被迫吃下去好多药,关在一间屋子里不让出去,他曾多次试过自杀,却被摄像头发现,有人及时把他拦下。
董懂觉得他这一辈子再也没有任何希望摆脱黑暗,他或许真的应该和他爸说的那样,早一点和他妈妈死过去,早死,早点死去。
第一次“工作”,就是被领班带到一个包间里,还有五六个和他一样的男孩,他们被领班要求,一起“伺候”包间里的老板,那个满身肥油,坐在沙发上就像摊了两百多斤猪肉一样的秃顶老男人。
其他男孩子明显已经做惯了这种事,脱了全身的衣服,赤身裸体的跪在地上“伺候”那位老板,有的甚至趴在地上脱掉那人的鞋帮他□□,一边舔一边还要发出满足的呻/吟,董懂浑身僵住,像被钉了钉子一样杵在原地,就这么睁着眼看着他们“玩儿”。
最后,他因为不服从又被毒打了一顿,比董兴狠。
还被那个秃顶的老男人拿手揉了好几下他的两腿中间,他记得,那天也是一个雨夜。
遇见侯煜城的时候是在后来的夏季末,领班已经见识到他的倔强,可是终究拿钱买了他,不会这么轻易放走,董懂就被放去一些陪酒陪堵局的活。
十几个人的开放式包厢,领班带着他们几个人去陪人,董懂被其中一个长着络腮胡的男人看中,搂着他坐在旁边喝酒。
酒局喝到一半,包厢里的客户们争执起来,长着络腮胡的男人和他们一方放狠话,等那人要拿酒瓶过来砸人,他又拎着董懂站起来去挡,未开封的洋酒瓶正对着董懂的后脑勺,他还没来的及做出反应,身后一股大力把他拉到一边,旁边的侯煜城救了他。
两边的人已经打起来,拳打脚踢的往身上招呼,董懂被侯煜抱在怀里,背对着他们,没有人往他们这边动手动脚,身后是玻璃破碎和尖叫声,董懂的右耳一热,听见抱着他的男人说:“不要怕。”
作者有话要说: 董小懂和侯煜城的故事比较虐心一些,他们和“夜宵”夫夫的感情线是平行的,董懂是个身心干净的孩子,只是遇到侯煜城晚了些。最后,我是亲妈!
第29章 我不能看着心爱的人撑死
“交战”双方最后被工作人员劝服,侯煜城松开他和其他人离开,董懂只看到他一眼,也是过目不忘的一眼。
再一次看见侯煜城就是后来了,当董懂看到侯煜城出现在卡座,他便主动向领班请了樱,领班看他的眼神带着戏谑和蔑视,不是誓死也要守护你的贞操么?怎么,自己立起来的牌坊这就不要了?
他径直走过去,在侯煜城身边坐下,给他倒上酒,侯煜城早就不记得他了,只当他是过来想要钱,嘴角上扬盯着面前看起来可口的小东西,“跟我走。”
“不,我不是,我是想,想要谢谢你。” 董懂鼓起勇气和侯煜城说完了话,便站起来想要走人,看来他记住他也没有用。
站起来之后手却被侯煜城抓住,他想都没想就要甩开,却被侯煜城有力的大手直接拽回了他的腿上。
董懂极其不安的扭了扭身子,侯煜城才不管他心里那些弯弯绕,抱着董懂开了间包房。
最后,董懂还是不肯用身体“感谢”他,但是第一次,用嘴给侯煜城做了口/交。
第三次,侯煜城直接问他们那里的老板要了人,董懂在所有人的耻笑和谩骂中被侯煜城的秘书接回了他的别墅。
一开始,侯煜城并没有强迫他做那些事,那个时候,董懂连十八岁都不到,侯煜城忙着公司,也不会经常回家。
后来一点点循序渐进,事态演变到了现在的地步。
侯煜城第一次带他见陈雨涵的时候,董懂极其恐慌,害怕人家未婚妻会找人把他做掉,却发现陈雨涵其实温柔的要死,见到他居然能像和见到朋友一样自然。
他还甚至妄想有一天能够和侯煜城并肩而立,却发现那简直是痴人说梦。
先不说侯煜城有未婚妻,就算没有未婚妻,侯煜城的爸妈也不会允许他这样的人和侯煜城在一起吧,他们两个,就是云泥之别。
第二天一早,董懂下楼,想着可以帮宋姨一起做早餐,早已起床的陈雨涵却已经把早饭端上了桌。
侯煜城穿着灰色的家居服坐在餐厅的椅子上,看着桌子上的电脑。自己居然成了起床最晚的人。
宋姨做完饭便走开了,饭桌上又剩下他们三个,董懂低头默默地吃饭,听着陈雨涵和侯煜城一来一回的对话。
“你今天还要去上班吗?” 陈雨涵的声音娇滴滴的,但不让人恶心,董懂听过圈里很多女明星,发嗲的声音真的很令人作呕。
“去。”
“啊?” 陈雨涵听上去很失望,“你今天都不陪我去挑婚纱吗?” 她伸手抓着侯煜城的袖管。
听到婚纱两个字,董懂夹小菜的手顿了顿,随即又恢复自然。
要结婚了么?哦,应该的啊。
夜宵夫夫又在发糖_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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