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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4章 初见 我这样人家的闺女
    像我这样人家的闺女,素来将名声贞洁看得比性命更重要。
    我的一举一动,就是国公府的脸面,关系着家族的声誉,姊妹们前程,可是要谨言慎行。
    没了贞洁,我也想一了百了。
    可转而一想,高氏一族的人已经死得差不多了,就靠世上残活着的这几只蝼蚁来延续血脉,苟延残喘吧。
    我从云端跌落到泥里
    我眼睁睁看着抄家
    我的至亲一个个在我面前被草席子卷了抬走
    所以,这世上还有比这更屈辱绝望的事么?
    过去这么多年,我始终想不通,为何素卿要杀了丽华。
    用丽华代替我?
    没错,我和丽华是姐妹,容貌相似,可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她是瓜子脸,我是鹅蛋脸,她是桃花眼,我是杏眼,若李昭能看见尸体,肯定一眼就能识破的。
    讨厌丽华?
    从前丽华偷偷取笑过素卿眼小唇薄,有些刻薄,恰巧被她听见了,她当时眼睛都红了,却装作什么都没听到。
    嫉妒丽华?
    毕竟丽华的美貌和才情,在长安是出了名的,这些名门闺秀,没一个不嫉妒的,也包括我。
    不明白啊,素卿为何要毒死可怜的丽华。
    这么多年过去了,当我给素卿磕头时,我忽然明白了。
    丽华是病死的,和皇后娘娘没有半分关系,娘娘端庄仁和,连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死,更何况杀人?
    活在这世上,就得揣着明白装糊涂,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
    丽华红颜薄命,仅此而已。
    十七岁的我,被两个恶人从狱中带走,永远地离开了长安城。
    我到下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两个男人的名字,王啸、丁晨,张家养的恶奴,应该碎尸万段的杂种。
    还记得当时,我如同死狗一样蜷缩在麻袋里。
    半年来的噩梦和饥寒交迫,再加上丽华骤然离世,让我患上了风寒,浑身没有半点力气,逃不了,更说不出话。
    王啸和丁晨只顾着赶路,谁都不曾搭理我。
    一夜奔驰后,马车终于停了。
    我被他们粗暴地拉下车。
    当麻袋解开后,我首先看到的是初雪后的清晨,天微蓝,枯树上落着厚厚的积雪,一只寒鸦停在树梢,嘎嘣一声,压断了树枝。
    日光刺眼,雪光刺眼,寒风直往人口鼻里灌。
    我……活了么?
    还没来得及再贪婪地享受会儿自由,我的脸上,忽然抵上把刀子。
    那个叫王啸的男人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里的冷漠,比我腿边的雪还冷,说:“上头吩咐过,要划破你的脸,小姐,对不住啦。”
    我当时目光呆滞,反应极其迟钝,没哭、没求饶,就傻愣愣地看着王啸。
    我看见丁晨,那个矮胖丑陋的男人笑呵呵地走过来,他轻轻地将王啸手里的刀推开,淫·笑着,说了句:“早听说高家姑娘一个赛一个貌美,她还是个雏儿,多浪费。再说了,咱们这样的人,只配和窑姐儿厮混,几时尝过高门显贵家的小姐?”
    我本以为,他们会在雪地里要了我。
    没想到的是,即便这种下贱的腌臜人,也嫌我身上脏,怕给他们过了虱子。
    奄奄一息的我被他们带到河里,拽住头发,狠狠地按在水里,清洗身子。
    直到现在,想起来我心口还会发凉。
    屈辱吗?
    不,这不是最屈辱的。
    洗干净的我被他们扔到车里,一个接一个的,轮流折磨我,到后面,两个一起。
    疼?
    当然很疼了。
    我要忍受臭烘烘的嘴,忍受极尽羞辱的话和耳光。
    我想死
    我怨恨
    我挣扎
    我呕吐
    最后,我一动不动,然后,我活了下来。
    我如同下贱的勾栏女一般,装痴装傻,问那两个人到底要把我送哪儿去?求他们带我找李昭;承诺只要他们把我送到大舅跟前,我必定送上重金。
    当然,我当然知道他们根本不会理会我的哀求。
    所以,我求他们收了我这个可怜的女人,我会伺候他们,给他们生儿育女,持家过日子。
    意料之中,他们根本不敢收容素卿的情敌、李昭的前未婚妻、罪妃的侄女……
    大抵因为我实在太懦弱和逆来顺受了,路上,他们赏了我袄子和一口热乎饭。
    我试图挑拨过他们的关系,可这两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很快识破,于是更加放肆地凌·辱我。
    万幸的是,我懂点药理,长路漫漫,拔了几棵毒草,藏在了袄子夹层里。
    我求他们,别把我卖去越国。
    他们说身家性命都在主子手里攥着,若主子过后派人去越国找不到我,那他们的命也会丢。
    当年越国入侵,北疆纷乱不堪,许多百姓流离失所,被迫落草为寇,这些山匪杀人越货,无恶不作。
    越往北,王啸和丁晨越是心惊胆颤,路上,他们遇到一队押送官银的带队伍,十几个人,互相表明身份后,决定结伴而行。
    当晚,我出现在了押银长官的车里,车摇晃了一整晚。
    快到曹县时,我们已经遭到了不下五次的袭击。
    我知道,官匪没一个好东西,如果要逃出生天,只能以恶制恶。
    我佯装病恹恹,一直偷偷观察着,终于让我发现,一伙儿悍匪在暗中盯着。
    大概天不绝我。
    这些人太看轻我了,这一路指派我烧火做饭。
    没错,最毒妇人心。
    我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
    那天傍晚,我投了毒。
    这些人一个个抱着肚子,上吐下泻,立马察觉到饭菜不干净。
    在刀架在我脖子上的时候,密林里蹲守的悍匪们出现了,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将押银军官和王啸、丁晨拿下。
    也就是这时候,我遇到了梅濂,我的丈夫。
    我没见过比他更好看的男人。
    那时候他还不到二十,身量挺拔,很强壮,敞着胸口,眼里带着狠厉和煞气,杀人不眨眼。
    我的美貌,自然惊动了这些山匪,可他,一眼都没看我,只是清点官银,捆绑官兵。
    劫官银是死罪,但走投无路的悍匪哪个怕死?
    这些军官、车、马,全部被梅濂和手下人带入深山老林中,斩首、活埋。
    他们自然知道,是因为我下毒,所以才能如此顺利得手。
    所以,梅濂并未为难我,给了我包银子,让我自行离去。
    可有人却怕我走漏了风声,也有人想把我带回匪窝,让他们快活。
    梅濂喝止了这些人,让我走。
    我没有走。
    我要报仇。
    寒冬腊月的雪夜,我听着风在耳边呼啸而过,亦听着王啸、丁晨的哀求、咒骂……他们认为,若不是他们好心,我早都被毁容,早都被冻死饿死,怎么可能活到现在?
    他们只求活命,甚至愿意落草为寇,听诸位大哥的号令。
    我当然不会让他们活。
    我更不会让他们轻易地死。
    于是,我阉了他们,强迫他们吃掉自己的家伙事儿。
    他们侮辱了我多少次,我用刀子十倍砍回来。
    我在发泄恨和怒,全都发泄在这两个狗杂种身上。
    十七岁的我,失去了亲人、清白,手上还沾了血。
    心狠手辣的我,有些吓着那些悍匪。
    没想到一个娇滴滴的弱女子,竟然如此杀人不眨眼。
    在复仇的时候,我同时也在盘算接下来怎么走。
    若回长安,必死无疑;
    拿着银子漂泊,这乱世,我是无户籍的罪臣之女,怕是又是被人欺凌;
    于是我做了个决定,跟着梅濂。
    我发现这个人虽然狠,但有自己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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