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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众人见他一脚踹开胭脂的房门,大气也不敢出一口,只怕下一刻便要冲进去救命。
    可一盏茶时候过去了,那位大爷却是神清气爽的推开门,朝楼下喊了一声:“怎么待客的!糕点茶水也不上一点,渴了本大爷不打紧,渴了胭脂姑娘可是天大的罪过!”说完,又是
    一把金叶子洒了下来。
    楼下的客人们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一个个脖子伸得比鹅还长,恨不得立刻生出一双鸭翅膀,呱呱呱的飞进房子探个究竟,到底那胭脂是使了什么手段,将这么个大爷都伺候的服服帖
    帖的!
    老鸨更是热泪盈眶,恨不得现在就叫楼子里的姑娘们过去磕头学艺,倘若把这本事学好了,何愁对门那些兔儿爷抢生意!明天就让他们全部倒闭!让那群兔儿爷滚去院子里吃青草!
    故花艳骨前来拜访时,若非与胭脂正巧撞见,恐怕要排到明年春天才能见着她的面。
    胭脂与花艳骨有患难之谊,又彼此对了胃口,当花艳骨提起关于她的奇闻时,胭脂扑哧一笑,竟也不藏私,将事情原委说与她听了。
    “这世上哪来那么多的光怪陆离之事,若要功成,不过是事在人为。”胭脂笑着为花艳骨沏茶,低眉含笑时,髻上发簪垂下一缕花穗,淡红色的花瓣贴在她的脸上,却是花不足以拟其色,蕊差堪状其容。
    将一杯龙井新芽推倒花艳骨面前,胭脂笑吟吟的道:“奴家琴棋书画,吹拉弹唱样样都会,只可惜样样都不精,比起春香楼吴姬的七步成诗,绿红院李新花的黄鹂之音,又或者云外楼的那群波斯舞姬,奴家只怕给她们提鞋都不配。只不过……身为一个女子,奴家并不需要有这样的才华。”
    两杯新茶,倒映着两张绝色容颜。
    “世人善嫉,男人更是如此,奴家所有的才华,不是为了超过他们,而仅仅是为了逗他们开心……就如那裴阁老吧,下得一手的烂棋,奴家要赢他简单,可要只赢他半子,却是费尽了苦心,还好付出便有回报,那夜他下的尽兴,回去之后,逢人便夸奴家的好。好什么啊?好在知情知趣,好在他的心情。”胭脂吹开杯中茶叶,轻啜一口,笑道,“至于那些故意来找茬的人嘛,其实奴家也没有办法,只能尽力而为,譬如前几日来得那位大爷,明明只喜欢男人,却偏要来点奴家。不过他肯出钱买奴家,奴家自然要看在钱的份上,让他尽兴……所以奴家就约他下会一起去逛小倌馆,顺便评点了一下男色之道,看在志同道合的份上,他也不会太过为难奴家。”
    花艳骨这才知道为什么最近京城里新起一道童谣,叫做四两娘子拨千金。
    京城里的花魁娘子们不少,但像胭脂这样敬业的几乎没有。当其他花魁们在院子里悲风伤秋,感叹身世时,胭脂早将花魁当做一项事业来拼命了。如此美貌再配上这种拼命敛财的性子,叫她怎能不财源滚滚来?
    感叹过后,花艳骨回到正题。
    “那最近的客人里,可有一些长相或者性子比较奇特之人?”花艳骨斟酌一下言辞,然后道,“譬如……喜欢戴面具,性子不讨人喜欢,但是身材很是高大,腰间配刀的男子……”
    花艳骨本不抱什么希望,只想提醒胭脂注意安全,可不曾想,胭脂沉吟片刻,居然抬起头,笑得古怪:“有啊。”
    “真的?”花艳骨大惊,“此人是谁?可知他的行踪?”
    “喜欢戴面具,性子不讨喜,身材高大,还擅长用刀……”胭脂缓缓抬起一根纤指,指着花艳骨,噗嗤一笑道:“不就是你家大师兄么?”
    花艳骨默然看她。
    胭脂对她笑得很有深意,一双手缓缓按上她的肩膀,道:“放心吧,你那师兄虽然性格恶劣,人见人恨,鬼见鬼愁,不过在这方面还是很洁身是好的……倘若你还不放心,奴家便让相识的姐妹龟公们给你监视则个,如有异动,立刻唤你过来抓奸!”
    “……不,不用了。”花艳骨嘴角一抽,“胭脂姐,你真的误会了……”
    她还未解释完,房门便被人轰的一下踹开。
    “四两娘子在不在这?”一个身着将服的男子桀骜不驯的走了进来,自始自终没拿正眼瞧过人,连身旁扶他的两名傅粉少年也生得一脸傲慢。
    花艳骨与胭脂对视一眼,然后,胭脂款款而立,朝他笑道:“奴家便是,却不知这位公子……”
    “听说四两娘子身负绝技,不管对方是八十老叟还是八岁幼童,只要给钱,通通可以伺候得来,却不知此事当不当真?”那男子打量了胭脂一眼。
    他出言不逊,胭脂却毫不在意,微微一笑,应了个是。
    “那就好……抬上来!”那男子回头喊了声,登时有两名小校抬着一名青年进了屋。
    那青年也着将服,却带着血污,一眼望去脸色苍白,声息全无,竟是个死人!
    “一千两银子!”那男子伸出一根手指,道,“四两娘子肯睡老叟,肯睡儿童,却不知肯不肯睡个死人?”
    他的手指竖在胭脂眼前。
    胭脂一双眼眸却直直的落在那死人身上。
    那是个约莫二十三,四的青年,眉目清俊,宛如孤生之竹,卓然有傲骨。他静静的躺在地上,就像睡进了一片竹叶中,说不出的清雅动人。
    “怎会是他?”胭脂定定看着他,就像点花会上,他一步一步走到她身边,将狐裘披到她肩上时一样。
    初相见,只拾落英不忍摘。
    再相见,当日的温柔将军,竟已……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状态恢复,我又是满血满蓝帝了!
    ☆、梅花还雪一段香
    谢书贤,世代书香门第,本已登科及第,但见烽火连三月,南蛮战事起,便即投笔从戎。
    染满墨香的手握紧宝剑,温润如玉的双眸染上血光,他代替临阵脱逃的主将,死守云城二十天,若没有他,便没有八月南蛮大捷。
    可当战报上传,领了大功的却是那个胆小无能的主将。
    其父兵部左侍郎赵阔,特地于点花宴上将谢书贤约去,先是劈头盖脸一阵骂,厉声责备他不该擅自替代主将,完后,啜了一杯龙井,然后令人呈上白银千两。
    银锭呈品字形堆在玉盘上,惨白的光芒照着赵阔丑恶的嘴脸。
    出生入死,血染山河,最终不过是为这种人作嫁衣裳。
    那一刻,谢书贤一腔热血都冷了下来。
    直到一个声音盖过众人的喧嚣,在点花宴上响起,却带起了更多的嘲笑。
    “四两!”
    谢书贤抬起头,看向台上立着的那名女子。
    她美的落寞,就仿佛错生时节的梅花。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唯有香如故。
    看着她那张看透人世的倦容,谢书贤一时之间,感同身受,待回过神来,人已在台上,展开的狐裘宛若飞起的白雪,轻轻落在她的肩头。
    他对她笑:“小将谢书贤,只拾落英不忍摘。”
    千两脏银,最后竟被他一掷千金,全堆砌在胭脂脚下,变成一堆漂亮的垫脚石。
    他温柔的扶着她的手,把她捧得高高的,回头,却遭了人的毒手。
    赵阔老奸巨猾,他儿子却是个不学无术的东西。
    抢了谢书贤的盖世之功,却觉得这是自己理应得到的,那谢书贤平白无故得他家里那么多钱,竟叫他无法咽下这口气。当即以主将名义约他一起出城赛马,赛到中途,竟猝不及防的
    将鞭子甩在谢书贤脸上,将他一鞭抽下马。
    可怜谢书贤一代儒将,落马之后,竟再没睁开过眼。
    那赵家大少爷却还嫌不够,不但不为之装殓尸体,还令人将他送进妓院,心想你生前洁身是好,我偏要让你晚节不保,看本少将你硬塞进妓院里,回头再让人回报,说你这酒囊饭袋死在青楼艳妓的肚皮上了!
    胭脂并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恩恩怨怨.
    但是,她还是将谢书贤冰冷的尸体留了下来。
    不为别的,就因为那日他重金买她,却连她一根手指头都没动过。
    她欠他一个晚上。
    是夜,胭脂一身红衣宛若新嫁,静静的跪坐在谢书贤的尸体旁,挽起袖子,从银盆里捞出毛巾,拧干了,然后一点一点的为他擦拭脸上的淤泥血迹。
    旁边两名家丁乃是赵家公子留下,一路监督着胭脂,以防她收了钱不办事的。可是早些时候还好,一到了晚上,这二人便有些坐不住了。
    青楼是做男人生意的地方,不是做死男人生意的地方,加上怕被客人撞见,所以老鸨早早的便将胭脂打发到这偏僻院落来。此处年久失修,门缝墙壁间都裂着缝,时不时吹进一两缕阴风,从人脖子上绕过,冰凉柔顺,仿佛女人的头发,实在是有够渗人的。
    本来两名家丁就觉得这里很惊悚了,没想到下一刻胭脂让他们更惊悚……
    只见她扛起谢书贤,往床上丢去……
    “你你你!”家丁甲吓的跳了起来。
    “见笑了。”胭脂腼腆回首,“奴家家境不好,以前曾女扮男装,给人扛过好长一段时间的麻袋……”
    “谁谁谁管你是扛麻袋还是扛西瓜了!”家丁乙亦是惊的魂不附体,“你你你真的连尸体都不肯放过?姑娘,姑娘人鬼殊途,这样很伤身的……”
    “没办法,收钱办事,总得尽心尽力嘛。”胭脂说完,人已经蹬掉绣花鞋,爬上了床。
    床很小,胭脂只能紧挨着谢书贤躺下,脸对着脸,嘴对着嘴,胸口贴胸口。
    眼前的男子年轻俊雅,指尖发梢都溢出一股清贵之气,胭脂看着他,怎么也想象不出他纵横沙场的模样,执起他的手指嗅嗅,也只嗅到了一阵淡淡墨香。
    被谢书贤宽阔的背挡住,两名家丁看不到胭脂究竟在做什么,只听到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便道她在行房中之事,顿时吓的魂不附体。
    “口味太重了!太重了!”家丁甲涕泪横流。
    “住手啊!住手啊!”家丁乙痛哭不已,“公子爷那我们会敷衍过去的!你,你还是放过这位,让他早早安息吧!”
    胭脂哭笑不得,只好握着谢书贤的手轻轻放下,然后安静的躺在他身边。
    青衿覆素衫,他阖眼而眠的模样,如梅上轻雪,如云端皓月,清雅处一世无双。
    “将军,你安息吧。”胭脂闭上眼睛,低声道,“艳骨妹子有个当锦衣卫指挥使的哥哥,她既然说了要帮你一把,日后自然会有人来还你公道……奴家能为你做的便只有这么多了,黄泉路上,请君从容去吧。”
    她没瞧见,那谢书贤的睫毛微微动了一下。
    “你你你在做什么?”两名家丁又害怕起来,“干嘛平白无故的跟这死人说话?”
    “奴家念念佛经不成么?”胭脂只好睁开眼来,对他们没好气的说到。
    两名家丁这才释然,一边嘱咐她多念念,一边退到离他们最远的角落里,喝酒壮胆去了。
    胭脂笑笑,重又躺下,与谢书贤眉目相对,呼吸绵长,过了一会,竟咦了一声。
    “又,又怎么了?”两名家丁正处在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境地,咋听她的声音,连杯子里的酒都洒了出来。
    胭脂却不理睬他们,而是翻了个身,骑到谢书贤身上,伸手扯开他的衣襟,俯□去。
    “你要干什么!!”两名家丁惊的把酒壶都碰倒了。
    胭脂不过是将左脸贴在谢书贤的胸口。
    心头尚在跳动,手脚尚有余温,虽然脸色惨白,但是胭脂曾经在码头给人扛过麻袋,见过船家救那溺水之人,有些人虽然被拖上岸时已经没了呼吸,但却不是真死,而是一口气没上来,于是背过气去。那些经验老道的船家便会撬开他的嘴,将水压出来,然后嘴贴嘴的给他渡上三口生人之气,倘若这人运气好,还能活转过来。
    想到这里,胭脂再不迟疑,双手抚上谢书贤的脸,将一张莲脸凑上去。
    “阿米托佛!阿米托佛!你这样会进阿鼻地狱的!”两名家丁惊的大呼小叫。
    月浮云涌,青灯忽灭,他们话音刚落,破屋中便吹进一阵怪风,吹得胭脂金钗摇落,一头青丝铺天盖地的展开。咋眼望去,仿佛一只勾魂摄魄的艳鬼。
    那风绕着谢书贤不停转悠,就像是黑白无常的步伐,脚不沾尘,只勾起阴风一阵,告诉世人速退速避,莫要挡住勾魂铃。
    胭脂迎着那阵怪风,俯□去,将带着梅香的唇贴在他冰凉如雪的唇瓣上。
    初见时,只拾落英不忍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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