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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天爷的亲孙女 第21节

    “呜呜呜呜呜,说好的虎毒不食子,说好的手足亲兄弟,居然下手这么狠,把我这张如花似玉的帅脸都快打烂了。我不活了,我不活了!呜呜呜……”
    被罚不能吃晚饭的景小廉蹲在角落里,抱膝痛哭。
    景琰和景梁特别没有亲人爱的笑了笑,然后继续殷勤地给郝欢颜夹菜。
    “颜颜,多吃一点。叔听说你这次考了年级第一名,真是太厉害了,比景廉那臭小子不知道强多少倍!果然女儿才是爸妈贴心的小棉袄,瞧我们颜颜,真给咱争气!”
    景梁不无羡慕的看了一眼满脸骄傲的叶秋澜,更加后悔昨天晚上被美色所惑,没能坚定去给郝欢颜开家长会的决心。
    没错,因为家里有两名学生,在关于谁去给谁开家长会的这个问题上,三个家长(景梁、叶秋澜、景琰)进行了相当深刻的探讨。
    在进行了猜拳抓阄等数十种三局两胜五局三胜包括各种威逼利诱等种种艰难选拔后,总算决定了由获胜的景梁去给年级第一的郝欢颜开家长会,而输了的景琰君,宁可去和董事会的那几个老狐狸较劲,也不肯去帮景小廉开家长会。(景琰: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去受气的好吗?我才不干呢!哼~)
    于是又经过多方妥协,最终叶秋澜只得含泪去给景廉开家长会。
    谁知景梁太天真,老婆太狡猾。一招制服诱惑就逼得他改变心意,两方交换。
    如今想来,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景梁仰天长叹。
    ☆、第二十九章
    夜沉如水,秋雨如凉。
    如丝如缕的飞散于大地,打落正红朱漆的大门,勾起万般缠绵之意。
    其上顶端悬着一块乌木匾额,上面龙飞凤舞地题着三个大字“康王府”。
    不同于崭新的牌匾,红砖黄瓦的宅邸却显得黯然失色,甚至有几分破落残败,足以体现主人家在皇室地位的卑微。
    康王府的下人们也有些哀声怨道,深恨自己过去没能在宫中好好打点,才会被派到最不受宠的五皇子也就是如今的康王身边做差。
    瞧瞧,同样是大婚后出宫建府,人二皇子瑞亲王就能得到御赐的府邸。亭台楼阁,廊腰缦回,曲觞流水,四季繁花,可谓是人间仙境,在老皇帝面前更是独一份的恩宠。
    再瞅瞅康王,被礼部在兰花小巷随意指派了一个宅子当作亲王府,甚至连修缮都做得马马虎虎,其前身还是一名作奸犯科的二品官员抄家前的官宅。
    且不说这规格配不配得上这皇子皇孙,光是这宅子的来历就够膈应人的了。也就康王不嫌弃,带着一家老小也就勉勉强强的住下了。
    其实就算嫌弃又如何呢?康王本就出身卑微,又不得老皇帝欢心,就算再委屈也只能咬牙咽下了。
    几个闲来无事的下人在哪儿嚼舌根,一脸唏嘘,却不知一向被视为禁地的康王府主院内又是另一番景象。
    白玉铺地,琉璃为瓦,深埋的地龙被烧得热热的,整个屋子都是春日的暖意。大大小小的桌椅寝具统统都是由与黄金等价的金丝楠乌木打造而成,价值连城的古玩玉器更是随意摆放。曾名满天下,甚至老皇帝都求而不得的七彩流云盏也不过只是主人家用来泡茶的一件器皿罢了。
    女子躺在榻上假寐,身边跪着两个美貌丫鬟给她捶腿。但当女子睁开眼的那一瞬,再多的佳人绝色也抵不过她翦水秋瞳中的一抹笑意,那艳丽到妩媚的倾世容颜,简直比那天仙还要撩拨人的心弦。
    “王妃,您今儿一天都没吃东西了,要不吩咐膳房,让他们给您做些易克化的宵夜呈上来吧。”丫鬟小心翼翼地扶起郝欢颜,苦口婆心的劝道。
    郝欢颜不理她,只是命人开窗,看了看外面连绵不断的秋雨,忽然问道,“阿嵘他到边关了吗?”
    丫鬟低眉顺眼的答道,“启禀王妃,王爷一个月前从京城出发,带兵前往边关,估摸着时候,怕是快到了。”
    “居然才到……”郝欢颜垂眸,失望的低喃道。随机猛然从榻上跃起,连鞋都来不及穿就往外跑。
    丫鬟们措手不及,赶忙抱着她的绣花鞋跟在后面追。可郝欢颜跑得飞快,不过几息的功夫就到了封嵘的书房。她推门进去,男人独有的清爽气息扑面而来,她深吸了几口气,然后径直坐在男人平常读书习字的地方,有些难过的撇嘴。
    府中人人皆知,康王与康王妃感情深厚,从康王离京以后,不过几日,王妃就已思之如狂。可此番路途遥远,没个数月半载康王是回不来的。无奈之下,王妃只得经常来保留王爷痕迹最多的书房坐坐,以慰相思之苦。
    书房重地除了封嵘,也就是郝欢颜可以畅通无阻了。丫鬟们只得心焦的站在外面,巴望着自己主子这次能早些出来。
    郝欢颜盘坐在椅子上发呆许久,总算心里稍稍舒坦了一些。正想要离开的时候,却不小心碰倒了一旁的笔洗,居然在下面发现了一张字条。
    她打开一看,封嵘苍劲有力的笔迹顿时映入眼帘:
    “莫要贪凉,记得穿鞋。”
    郝欢颜先是一怔,然后半是欣喜半是委屈的抽抽鼻子。然后走了出去,示意丫鬟给她穿鞋。
    且不说那时丫鬟们是何等惊异,进屋后,郝欢颜不舍地又仔细的打量了一遍字条,竟在字条的一角发现一个标记。
    顺着记号的指向,她在东南角的落地瓶里又找到了一张字条:
    “身体为重,按时用膳。”
    郝欢颜嘴角微翘,露出一抹浅笑。只得扬声吩咐门口的丫鬟们呈膳,她要吃饭。
    接着,郝欢颜又陆陆续续的在书房内找到不少字条:
    “秋深露重,早点歇息。”
    “勤时练功,切莫偷懒。”
    “金桔上火,勿要贪吃。”
    ……
    ……
    ……
    那一言一语既是嘱咐,也是担忧,却让郝欢颜心软的一塌糊涂。
    最后的最后,她在封嵘最底层的书架上,发现了一幅画卷。
    推而视之,竟有一男一女,相依而拥。仔细辨认,那画上男女的面容赫然就是封嵘和郝欢颜。
    旁白处还题了一首诗赋,轻声诵之,句句相思。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郝欢颜用手细细摩挲了画像上男人俊美依旧的脸,终是潸然泪下,嘴角却是笑意连连。
    郝欢颜躺在柔软的公主床上,翻来覆去,覆去翻来,像烙饼似的,却始终没有睡意。
    她倏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拿过床头的手机,犹豫半响,还是忍不住按下了那个熟悉的电话。
    “嘟”
    一秒的工夫都不到,电话就被接通了,传来男孩欢喜的声音,“颜颜。”
    郝欢颜顿时眉开眼笑。
    “我想你了。”她撒娇道。
    “我知道。”封嵘的声音多了几分笑意,“所以我在等你。”
    郝欢颜瞬间睁大眼睛。
    “快出来吧,我在小区门口。”
    郝欢颜尖叫一声,然后猛然捂紧嘴巴。欣喜若狂的在床上滚来滚去,笑得就像是一只偷到腥的老鼠。
    景家的住宅是一栋欧式别墅,而郝欢颜的房间在二楼,就在叶秋澜和景梁房间的隔壁。如果想要偷溜出去的话,一定会惊动这对夫妻的。
    不过这可难不倒武力值破表的郝漂亮。
    她打开窗户,审视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确定没什么危险以后,直接从窗户一跃而下,对准方向后,两只手顺势抓住屋旁梧桐树粗壮的树枝,依托着臂膀的力量,又是一个几个纵身,如同轻飘的羽毛悠然落地。除了破空时轻微的嗤嗤声,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封嵘坐在自行车上,隔着别墅小区的铁栏,心急如焚的等待郝欢颜的出现。
    忽然,车头一沉,一双熟悉而柔软的柔荑搂上他的后背,女孩带笑的声音在他耳边拂过。
    “打劫。”她说。
    封嵘微微一笑,故作正经道,“要钱没有,要人一个,悉听尊便。”
    “这样啊。”郝欢颜思考了一下,“那我都不要好了,你太穷,养不起我,再见。”
    她作势就要走,却如期被男孩紧紧地搂在怀里。
    “那我可以吃软饭吗?我长得还是挺帅的。”封嵘对她咬耳朵。
    郝欢颜努力憋笑,“好啊,刚好我还挺有钱的。”
    封嵘也笑了,然后顿了顿,轻声道,“我很想你,想到睡不着。”
    郝欢颜亲了亲他的侧脸,也道,“我很爱你,爱到快疯掉。”
    封嵘一怔,然后猛地吻住她的唇。
    秋风吹过,却不能带来丝毫的寒意。恋人相拥亲吻的热度,足以融化一切冰冷。
    “再说一次。”他急切地说道。
    “说什么?”她故意装傻。
    “说你爱我啊。”
    “哦,原来你爱我啊。”
    “……”
    “……”
    “呵。”男孩轻笑,“对,原来我爱你。”
    午夜时分,封嵘心满意足的骑车回到了自己租的房子里。
    算起来,他已经很久都没回过自己家了。
    郝欢颜爱粘人,从早到晚都离不得他,硬是给他在隔壁收拾了个房间,逼他住下,于是封嵘就在不知不觉中沦为了她的全职男保姆。
    这次郝欢颜搬到了她母亲那儿住。她不在家,封嵘自然也没心思在她家待。索性收拾收拾东西,想着也回家好了。
    岂料刚一进家门,他就感觉到了一阵不同寻常的气息。
    封嵘的出租屋是由车库改造的,很小,一眼便可将屋内情形看得清楚。所以那个坐在他床上,打扮的花枝招展,衣衫暴露的女人就显得格外瞩目。
    皎洁的月光透过狭小的窗户,照在女人的半边脸上。她抬眼,那双和封嵘如出一辙的蓝色瞳孔略现混沌,却充满恶意。
    封嵘在见到女人的第一秒就下意识的全身绷紧,脊背微偻,作出一个防御的姿势。
    他抿了抿嘴唇,虽然很不想承认,但还是不得不叫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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