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天与停了手上的动作,狭长的眼睛里翻涌着情绪,“我比较好奇,林惊墨是我女朋友,他以什么立场管我的事?”
“孩子气。”程耀司仍坐在那里不动:“你是要怪我吗?”
唐天与一瞥眼:“我只是不明白。”
程耀司看着不远处比他小不了多少的外甥,缓了声音:“叶仲叙不是轻易会开口的人,他能坐到现在这个位置,开口就只要一个结果,那女孩值得你跟他去拼个你死我活么,如果你说值得,那我支持你。”
唐天与微低着头不吭声,似是在思考。
他这个外甥,天之骄子,在程家和唐家都是受尽了宠爱,从小到大没有一件不顺心的事情。带入他的心情,程耀司也不是不能理解,自己的女人被别人惦记上,总归没那么愉快。他站起来走向唐天与,简直发挥出十二分的耐性:“况且,叶仲叙并没有要你把这姑娘让给他的意思,只是希望你别为难她。你这个年龄了,没道理还跟小学生一样拉拉辫子扯扯衣服,能处就处,不能就分,我的外甥难道还缺女孩子喜欢么?”
唐天与这才抬头哼笑了下:“拉辫子扯衣服,是您干过的事儿吧。”
程耀司知道他这是答应了,拍拍他的肩膀:“行了,叫她出来吧,我送她回学校。”
“怕我反悔?”唐天与笑得更开,神情里却流露出一丝冷峭。
幼兽也有长大的一天,程耀司心里没觉得外甥冒犯,反而欣慰,随口解释道:“我有话要跟她说。”
唐天与这才仿若无所谓的点点头,没再追问。
……
唐天与折腾了林惊墨一晚上,半夜三点多的时候才放过她,林惊墨一秒昏睡,梦都不带做的。
如今,她躺在床上,藏蓝色的薄被之下,窈窕婉转的身姿曲线起伏如秀美山峦。
他坐过去,一只手抚上她的脸颊。
昨夜,他曾俯在她耳边问,为什么。只要她能说出一个理由,他可以不管真假。
但林惊墨只是摇着脑袋,双眸泡在眼泪里,分明又事,却不肯告诉他。
想到叶仲叙,他眉宇之间逐渐拧起,手上的动作也不再轻柔。
林惊墨在他起床去开门的时候就醒了。
但这公寓隔音效果一流,她并没有听到他跟来人在说什么。此时,林惊墨睫毛飞速颤抖,装作刚刚醒来的模样半睁开眼,懵懵懂懂之际,手攀上他的手腕,轻轻晃动两下,仿若撒娇。
唐天与心头一软,然而下一秒,林惊墨似是清醒了过来,忽地撤回了手,头也扭到一边。
他静静地看着她的背影,裸露在外的皮肤上,还遗留着昨晚疯狂的痕迹。
片刻后,他才轻声道:“你是不信我,还是从来没喜欢过我。”
被子下单薄的肩胛骨僵了下,唐天与站起身:“你挺有本事,叶仲叙来管我要人了。满意吗?”
但他也没打算听林惊墨的回复,说完后,径自走到卫生间里,将林惊墨的衣服拿了出来。
外套,裙子,胸罩。
衣服在地上扔了一晚,本就不是什么高质货,现在更是皱巴巴的一团,看起来更是廉价。
可这些衣服穿在她身上,却是惊人的美丽。
除了在俱乐部穿那套非常符合直男审美的工作服,唐天与基本上很少见到林惊墨穿这么有女人味的衣服,他现在还能回想起昨晚在饭馆楼道里看到她时心中山呼海啸般的惊艳。
纵然她已在他身下绽放过极致的美丽,他仍会为她每一个新鲜的面貌而感到愉悦乃至兴奋。直至他发现穿在她身上的裙子,跟公厕里迫不及待和男人打野战的女人一模一样。
天堂到地狱。
唐天与没再多看这裙子一眼,转身出了房间。
…
叶仲叙怎么自己撞上来了?
林惊墨被唐天与留下的话里的信息量搞得有点懵。
但是看这情况,唐天与好像并不知道是她主动勾引的叶仲叙,这对她而言是好事。至少能让她有时间给唐天与的情绪提供一个缓冲的机会,如此,即便到时候真相曝光,自己也不至于多一个敌人。
至于叶仲叙知道她有男朋友,并不在她的担心范围内。
她在他面前都骚成那样了,难不成还会是什么乖乖女?
林惊墨心里默默合计着,伸手拿起不远处的裙子。
内裤被扔了,鞋子被扔了,裙子皱得跟黄花菜一样,林惊墨以前穷是穷,可没邋遢过,她颇有点不太情愿,但现在这样,又不好意思磨磨蹭蹭的,难不成穿唐天与的衣服走?
拿床头的纸巾聊胜于无的擦了下胸罩和衣服,林惊墨穿上裙子,好在都是半湿,就算出门也看不出太大的问题。
三分钟后,林惊墨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与此同时,她也看到了站在晨光中的男人。
程耀司。
联想到昨天在饭馆里程耀司跟叶仲叙打过招呼,不难猜测,估计是叶仲叙托了他过来要人。
一时间,林惊墨的心情有点复杂。
她原本的家里人丁单薄,她们一家三口死后,留在世上的亲人只有奶奶和叔叔一家。很早之前她就打听过,奶奶跟着叔叔一家移民国外,这些年一直没回来。
在她作为林惊墨成长的这么些年,可以说程耀司是她遇见的唯一故人。
然而她大概并没有给他这个故人留下什么好印象。
这叫林惊墨感到尴尬且羞耻。
更有一种无奈。
她希望留给顾慈恩的是纯白的世界,所有的黑暗她来承担就好。
可现实往往不尽如人意。
尽管程耀司不可能知道她是谁。
…
此时的他跟昨晚有些不同。
没了暖黄的灯光,他英俊的脸上有些习惯深敛的情绪便开始无所遁形。
譬如不屑,鄙薄,冷漠。
在与林惊墨四目相对那一刻,毫无顾忌的向她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这在林惊墨的意料之内。
自始至终,二人没说一句话。
…
轿车平稳驶出车库。
深秋天气,再过两周就要立冬,虽然东港靠近海,但林惊墨穿着半湿的衣服,被风一吹,还是感到彻骨的寒凉。
她偷偷的缩紧身子,企图从相贴的肌肤上汲取一些温暖。
可惜没用。
忍了又忍,鼻子痒忍不了。
“阿嚏!”
车厢里静悄悄的,程耀司跟她都坐在后面,中间隔开一人距离,余光中,程耀司拿着ipad点点画画,似乎在看新闻,这一声喷嚏响动,简直像石破天惊。
更令林惊墨想化成一缕青烟立刻消失的是,她有鼻涕出来了,而她的包包里没有纸。
要不干脆开门跳下去算了。
正当林惊墨在想自己是伸手拿前面的纸巾,还是豁出去吸个鼻子时,身边的男人递了帕子过来。
黑色的帕子,映入眼帘的一角刚好有一段刺绣,躺在男人骨节分明修长如玉的手指间。
“谢谢。”这声谢林惊墨非常诚心实意。
她伸了手去接,粉白色的指尖只敢虚虚的触过去,唯恐碰到他。然而越怕什么,越来什么,一点温热在指尖炸开,林惊墨心一跳,立刻迅速蜷缩起手指。
于是,程耀司便感到凉润的东西在他掌心像羽毛般划过。
他下意识睨了一眼,视线中,林惊墨低眉顺眼的用帕子捂了鼻子,缺了一段线条,却无法遮盖她的美丽,哪怕她看起来很是羞窘,都能有一种娇憨可及坠入凡间的美。
这女孩,够漂亮,也够贱。
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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