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典用不晓得丁巫犯了何事,不敢惹麻烦,没有理他。
丁巫说道:“我只要那碗粥,饼子和咸菜都归你。”
吴典用这才给他拿饭。
丁巫喝了半碗粥,总算有些力气,叹道:“我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不知被什么人胡乱攀咬,说我是白莲教的人,我被抓到这里一阵毒打,非要我招教主在何处?我那里知道什么教主,我就想做点药材买卖发财。”
吴典用不信,“你不是还有汪衙内这个靠山吗?你那个义妹没来求情?”
“求了啊。”丁巫说道:“要不然早就被打死了,在刑讯室,我这些伤算是最轻的,只是打板子,我看你店里好几个伙计都在那里,十个手指甲都被拔光了,还有用蜡烛油滴眼睛的。”
吴典用听了,倒吸一口凉气:幸亏我跪的早啊!要不然就要吃尽苦头了!
不过,听丁巫说她妹妹求情还挺管用,吴典用觉得丁巫是个可以利用之人,当即就变了脸色,将丁巫的饭菜还给他,把粗粝的饼子一点点掰碎了,泡在剩下的半碗粥里化开,添了点咸菜,方便下咽。
“吃吧。”吴典用拿着木勺子给丁巫喂食。
“多谢。”丁巫一边吃,一边抱怨,“白莲教,笑话,我怎么可能加入白莲教呢?当年我爹贵为兵部尚书,都快要入阁当阁老了,就是因白莲教带路,俺答汗的军队长驱直入,我爹奉命死守京城,不得出战,最后才落得个家破人亡的结果。我恨白莲教都来不及,怎么可能加入呢?”
丁巫吃了几口,问道:“吴掌柜也是被攀咬进来的吧?我看你身上干干净净的,没吃什么苦头,应该很快就能放出去了。”
“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吴典用谎话开口就来,“不满你讲,我以前被白莲教蛊惑,加入过一阵子,但是后来我发现白莲教只是欺骗教民,为了敛财,根本不是为了普度众生,救苦救难,我就醒悟了,弃暗投明,和锦衣卫合作,把教主骗过来,本想一网打尽的,结果出了岔子,让教主给跑了。”
丁巫问:“你功过相抵,为何还要将你关押在此?”
吴典用叹道:“没抓到教主,锦衣卫虽然没有拷打我,但怀疑我的诚意。唉,我现在是两面不是人呐。”
丁巫叹道:“同时天涯沦落人,锦衣卫说我和你们万货商行交好,连选药铺都选在你们隔壁,定是加入了白莲教。锦衣卫两个探子扮作的商人去顺天府衙门诬告你们用假银票,目的是找借口查封你们的产业,搜店铺仓库,拖住教主。可是我不知道啊!我还傻乎乎和武都头说情,甚至把汪衙内也叫过去给你们撑腰。其实这就是汪衙内做的局,他怕打草惊蛇,就假装答应了,只是为了拖延时间而已。”
想到这里,丁巫懊悔的双手捶着破凉席,“就因我给你们求情,连汪大夏现在都怀疑我。我跟他解释无数遍了,说我恨白莲教,可是他却说白莲教的人都是朝廷有怨怼之心,觉得朝廷不公。害得我母亲死在流放途中的是朝廷、判我父亲死刑的是朝廷、我从贵公子沦为一无所有的流放者也是朝廷。所以我暗中加入白莲教,报复朝廷。”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那里敢怨恨朝廷,我只想保住性命,留在京城,不回铁岭苦寒发配之地。当然,如果能够发财就更好了,为了把药铺开好,我当然要和邻居把关系处好了,以后大家有个照应。我就想多赚钱,生意兴隆,过点好日子也有错吗?换成他汪大夏做生意,是不是也得和邻居铺子搞好关系?”
“没想到这句话把他惹毛了,说他出身千户之家,才不屑做这些商贾之事。”
“我一身伤都是他打的,若不是我义妹苦苦求请,恐怕要被他打死。”
一提汪大夏之名,吴典用一下子回到了雨夜马车里被一头银针支配的恐惧,他的脑子快被汪大夏用银针逼供给搅合成了浆糊,顿时觉得头疼起来!
汪大夏这个疯狗!这的确是他能够干出来的事情!
那三个府学学子只是言语调戏了他的情人魏大夫,他就脱了三个学子衣服,裸/身游街示众。这种折磨人的“天才”手段,只有他才想得出。
“别提这个人了。”吴典用脸色苍白,捂着脑袋,“他不是人,他是个魔鬼。”
丁巫点头,“可不,此人喜怒无常,纨绔任性,手段毒辣,我义妹无名无分的跟了他,也不晓得将来是个什么结果。所以我经常劝义妹,以色侍人,岂能长久?乘着跟了他多捞些钱财和好处是正经,可别虚度了青春。只要有了钱,将来找个老实人嫁了,过安稳富足的日子。”
丁巫如此实际,毫无廉耻之心,只看利益,坦诚的吃着义妹的软饭,吴典用顿时觉得他是知己,也从丁巫身上看到了希望,说道:“那天在积水潭画舫……他们两人很亲密,隔着屏风卿卿我我,汪——这个魔鬼被你义妹深深迷住了,什么都听她的。你要洗清冤屈脱身,还得靠你义妹和他的关系。现在别和魔鬼搞僵了,受苦的还是你。”
吴典用继续给丁巫喂杂粮饼子泡稀粥咸菜,“丁老板出狱了,不要忘记在下,在下也很冤枉啊,在下比窦娥还冤。”
“我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嘛。”丁巫努力往下咽饭,“咱们也是一起坐过牢的交情了,同患难,共富贵。我很欣赏吴掌柜,将来我们都出去了,药铺开张,你来当我的掌柜,咱们有钱一起赚。”
吴典用忙不迭的应下,心道:我这几年偷偷攒的私房钱够开一百个药铺了,还用得着给你当个破掌柜。我只是想借你脱身而已。
就这样过了一夜,丁巫屡屡被疼醒,趴在破席上哼哼唧唧,一会叫娘,一会叫爹,又不能翻身,很是凄惨。
吴典用从破被子里抠了些棉花堵住耳朵,沉沉睡去,万事都不如自己的身体重要,他吃的不好,再睡不好就要命了。
次日,狱卒送来早饭——只有两碗清澈见底的稀饭,还不知是用了陈了多少年的谷子熬成的,一股霉味。
吴典用取了两个人的稀饭,“兄弟,吃吧,总比饿肚子好。”
两人喝了饭,更饿了,肚子开始造反,咕噜咕噜乱叫。
这时闻得一股要命的肉香,好像是肉包子的气味。
原来是魏采薇过来探监,给义兄送牢饭。
魏采薇递给狱卒一张纸条,“这是路统领特批的,允许我进去给义兄疗伤。”
吴典用:啧啧,这个寡妇真厉害,脚踏两只船。
狱卒不放心吴典用,先开了门,给吴典用上了脚镣,将他拴在牢房角落,不准他靠近别人,才放了魏采薇进去。
魏采薇放下食盒,端出一笼肉包子,一罐子牛乳。
丁巫还没忘记吴典用,“给他分一半。”
魏采薇犹豫,“可是……他是白莲教的,你本就被白莲教的人胡乱攀咬才入狱的,如今瓜田李下,你要避嫌,怎可以食物相赠?汪大夏又要怀疑你了”
丁巫不敢和汪大夏顶嘴,但是面对义妹,他驾轻就熟的拿捏她,“你以前那么听话,我说什么,你做什么。如今你攀上高枝了,我的话不管用了?”
魏采薇只得把牛乳和包子都分了一半,递给吴典用。
吴典用道了谢,尽量斯文的吃起来。
丁巫吃早饭的时候,魏采薇用剪刀剪开他的衣服,不顾男女大防,给他腰部以下,膝盖以上的伤处上药。
“轻点!”丁巫疼得捶床。
魏采薇说道:“你的伤在皮肉,并没有伤到筋骨,看起来很可怕,其实没有那么重,汪大夏是手下留了情的。有口供指认你,你又给白莲教教主说过情,差点坏了锦衣卫的谋划。他要是不打你,如何跟上头交差?听说皇上亲自过问此案。他有他的苦衷啊。”
丁巫阴阳怪气的说道:“哦,那我得好好感谢他。我想感谢他,也得先出去啊,你把他伺候舒服了,他定会答应。”
魏采薇沉默片刻,说道:“他说会想法子把攀咬你的那个人打得改口供,还你清白。”
丁巫问:“要等什么时候?现在就去打啊,打服了就改口供,我就可以出狱了。”
魏采薇说道:“可是……陆统领和陆大人都在怀疑你,怕是没有那么快了结此事。”
丁巫听了,连忙说道:“那你就去伺候陆统领,他对你一直余情未了。”
魏采薇上药的手指一滞,“我又不是娼妇。放我进来给你上药,已是陆统领看在过去的情分上,我不能要求太过分。”
丁巫冷冷道:“你不要忘记,若没有我救你,你就像路边一条野狗般病死了,是我要家仆收养你、教你医术,没有我,你什么都不是。如今,我在这个鬼地方快要疼死了,你就不能为了救我,当一回娼妇?”
魏采薇再也忍不住了,用帕子擦干手上的伤药,“我把你从铁岭苦寒之地弄到京城、你一个流放者能在京城立足,难道是靠你自己?你吃我的、穿我的、住我的房子、把我的男人们当靠山、药铺的本钱也是我给你的,你却把我当娼妇?”
“娼妇京城多的是,比我年轻,比我好看,还有才艺,陆统领和汪大夏是瞎了眼不嫖她们来嫖我?图我年纪大?图我是寡妇?亏你能想得出来!”
“药你自己涂。你好好在牢里反省自己,我已经不是当年卑微如野狗般的任你摆布了,你休得再把我当狗,我是人。”
魏采薇拂袖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回答大家最关心的问题:魏采薇的脚设定是穿三十六码的鞋子,上一章评论区有个神仙读者说人的脚长和上臂,也就是从手腕到臂弯的距离是相等的。舟用自己四十码的大脚去试验了一下上臂,严丝合缝,果然一样长!
奇怪的知识又在增加了呢。所以,穿三十六码鞋子的读者们就明□□神起来的小夏大概是啥样子了。
第89章 软饭硬吃
丁巫趴在破席上叫道:“你给我回来!”
魏采薇头也不回的说道:“我说过了, 我不是那条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野狗。”
丁巫恼羞成怒,正要再叫, 吴典用连忙阻止, “丁老板少说两句吧, 魏大夫正在气头上, 话赶话的, 就吵开了。现在你身陷囹吾, 还需她搭救,忍一忍。”
丁巫听了这才闭嘴。
狱卒过来给吴典用开锁, 解开镣铐, 吴典用忙过去给丁巫喂包子。
丁巫摇摇头, “我没胃口, 你吃吧。”
把魏采薇给气跑了, 下一顿美食还不知是什么时候,吃了上顿没下顿,吴典用不客气, 就自己吃了,“不是我说你,如今不是她求你, 是你求她,求人就得有求人的样子,把身段放低, 万事等出狱之后再算账。”
丁巫说道:“不是我不懂这个道理,但是女人和人还不一样。这女人就得驯服,打十个巴掌,再给个甜枣吃。你得贬低她、要她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把她周围的人都说得一无是处,要她以为离开你她就不能活,别人都不能信,她才能死心塌地的跟着你。给她太多好脸,她反而不信你。”
丁巫胸有成竹的说道:“你不要着急,她一直都这样的,嘴上说不要不要,当她从男人那里受了丁点委屈,还是会跑到我这里哭着喊我大哥,求得我的原谅,回到兄妹相依为命的时候。”
“这几年都是这么过来的,她早就被驯化成我的掌中之物了。以前养我的那对家仆死后,我这几年其实一直靠她养活,她照样尊我为大哥。我得维护当大哥的颜面,面子垮了,她就不信我了。”
吴典用听了,心道:啧啧,这是吃软饭的最高境界——软饭硬吃啊,高,实在是高。
魏采薇出了牢房,嫌弃脸立刻换成忧郁脸,去找陆缨,陆缨要她坐,命人给她端上父亲常喝的养生参茶,“你还病着,本不该找你来,可是这出苦肉计没有你就演不成,丁巫的板子就白打了,所以要汪大夏把你带过来送牢饭,唱给吴典用看。”
魏采薇的风寒还没有好,有些憔悴,脸上的红润完全靠胭脂擦出来的,她喝了一口参茶,面色稍缓,“这出苦肉计太冒险了,他知道我会反对,所以挨完板子才告知我,生米煮成熟饭,我反对也是来不及了,只能配合他演戏,看到他都被打烂了,我——”
丁巫遭罪,魏采薇心疼,“我难过的要命,嘴上却还要和他争论。丁大哥的性格我是知道的,只要做了决定,就像个石头似的不会回头。陆统领,他已经付出这么多了,不要让他白白牺牲啊。”
陆缨心里酸酸的,面上依然淡淡的,说道:“我们锦衣卫自是会全力配合他‘身败名裂’,这只是开始,还有更痛苦的事情等着他,望你有所准备。”
“还有?”魏采薇将参茶往桌上重重一搁,“他不会武,身上的伤已经是极限,再严刑拷打,他会残疾的。”
陆缨说道:“不是皮肉之苦,是在心上捅一刀。需要你配一副药,让丁汝夔假死。”
“什么?”魏采薇立刻站起来。
陆缨说道:“要得到白莲教和俺答汗信任,苦肉计和你闹翻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让丁巫最后的一点翻身指望也彻底消失,他的叛逃才有充足的理由。这也是为了保护他而不得已为之。”
“要么不做,要么做绝,必须做的绝对真实。陆大人已经同意了,还告知了皇上,皇上没有反对,那就是同意。陆大人会在丁汝夔假死之后,将他远送云南,隐姓埋名,从此脱离牢狱,等丁巫功成之后,皇上会赦免丁汝夔的死罪,让他们父子团圆。”
陆炳会同意这个大胆的计划,除了丁巫决定自毁投敌的决心,还有他自己反复中风,身体每况愈下,随时都有可能彻底倒下的原因。
陆炳是个未雨绸缪的人,第一次中风后就立刻要张天师帮他选择了三里屯的墓地,还在周围建了祭田、祭屋等等,将来即使抄家,后代人也有个栖身之所,因为用于祭祀的田地房产在免抄之列。
严世蕃又发现他每年年底在死刑复核上的让丁汝夔脱险的小技巧,今年他故技重施,怕是难了。可是万一他死了,丁汝夔怎么办?严世蕃要弄死丁汝夔,易如反掌。
但丁巫主动提出自毁打入敌营、建功立业、为父赎罪的计划。
且不说丁巫是否会成功,即使他后来不成功,至少丁汝夔已经“假死”,就不会再死一次了。丁汝夔能够脱离牢狱,继续活下去,不用再担心受到严世蕃的威胁——因为他已经死了。
权衡利弊,利大于弊,所以陆炳秘奏嘉靖帝,嘉靖帝恨透了差点让大明覆国的白莲教,只是暂时牺牲一下丁巫的名誉、把丁汝夔这个蹲了十年监狱的废棋成为死棋,对大明没有损失,这买卖划算,嘉靖帝当然答应了。
魏采薇没想到计划真正的残酷在这里,连连摇头,说道:“不行,丁汝夔绝对不会答应用儿子来换命的。”
陆缨说道:“汪大夏正在和丁汝夔解释此事。不瞒你讲,陆大人这次第三次中风,半边身体麻痹,并非摔伤,不晓得还能撑多久,万一——凭我的力量,是护不了丁汝夔的。毕竟连我也是依附陆大人才能在锦衣卫有一席之地。”
陆缨如此坦率,把困难摆在面前,魏采薇颓然的坐回原位,她是大夫,太明白陆炳在短短三个月时间里三次中风后果有多么严重,这个巨大的保护伞一旦消失,人走茶凉啊,到时候别说丁汝夔了,就连陆缨和汪大夏在锦衣卫能不能干下去都是问题。
而后宫里,陈经纪还在内书堂读书、尚寿妃还没进宫当宫女、李九宝也还没有进裕王府。未来的帮手和靠山们还在萌芽当中,长成可以遮风避雨的大树还早着呢!
地牢里,丁汝夔听到汪大夏的解释,当然反对,“不行,我不能用儿子的性命和名誉来换自己的性命。我宁可在这里坐牢等死。”
汪大夏也很纠结,但身为人子,他能够理解丁巫孤注一掷的做法,说道:“我也有个爹,我爹对我从来没有好脸色,整天呼来喝去的,纵使我做了好事,或者他做了为我好的事情,也非要用贬低讽刺的话语打压我。好像不骂我就浑身不自在似的,我一直很烦他。”
“可是,如果我爹遇到和你同样的问题,我大概也会做出和丁巫一样的选择。去拼一把,总不能睁着眼看我爹等死,如果顺利的话,还能将功赎罪,绝地求生。”
汪大夏说的都是真心话。
上一世,汪大夏是因父亲汪千户被白莲教炸断双腿、背部烧伤,还一个人抗下所有责任,削职丢爵,在大雪天里被抄家,全家被赶出住了百年的大宅。
半夜,汪大夏眼睁睁看着父亲医治无效,活活疼死,悲愤交加,挥刀自宫,走了进宫当太监这条捷径,他进宫的初衷,也是为了弥补父亲的过错,铲除白莲教。
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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