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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股藏珠

    接近中秋,碧空清澄如洗,如萱阁水榭上开了一大片白苹,与碧水映衬,格外好看。
    几天过去,萧可渐渐恢复了以前的状态,自是不愿回想被十七公主恶整一事。这几日,她跟马儿相处的很好,日日拿梨子喂它,日日带它去杏园散步,还给它起了一个很别致的名字‘踏燕’,从此马儿归了她的名下。
    秋水漾漾,长天冥冥,没有了杏花,杏林是寂寥的,再回到来时的花树下,依然是失望,失望已到疲惫,也就不再叫做失望了。
    “哎!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啊!”
    “这么有气魄的一句诗,让你念的格外落寞!”
    李恪一袭紫衣而来,绿鬓朱颜,眉如翠羽,鸾章凤姿,居出物外。
    落寞才是自己的内心写照啊!青山倒影,雁过留名,自己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微尘,一片浮叶而已。
    “今日怎么有空闲?”萧可很确定,自比赛那天被他抱在怀里安慰之后,整整有五天不曾见到他的身影了。
    “你忘了吗?说好并骑同游长安城的,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他所说的不是空话,特地来此相邀的。
    萧可一听,眼前一亮,自打从净土寺回来,就再也没有出过王府的大门,闷也闷死了。“我要去准备一下,你去领了踏燕在如萱阁外等我。”
    自己的装扮骑马太不合适,回到如萱阁便把百合髻拆散了,挽了一个男子样子的发髻,又戴了软脚幞头,再把花间裙、帔子褪下,拿出一套男子的胡服换了。
    泱泱大唐,开放繁荣,女子着男装并不稀奇,只是衣服不太合身,本就是萧泽宣的衣服,她已经穿了整整五个月。衣服肥,靴子稍有些大,看来真要量身做几套了,只是萧泽宣的衣裳甚多,大概这辈子也穿不完,再做就有点儿浪费了,一直都是凑合着穿。
    出来如萱阁,李恪已经在那里等他了,不是只有踏燕一匹马,还有他平日骑的白马——飞羽。飞羽很通人性,也很聪明,自已能去外面找吃的,吃完之后自己能回来,不用主人操一点儿心。
    “我们出金城坊,经礼泉坊到西市如何?”
    萧可早就对大唐西市心向往之,它是丝绸之路的起点,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贸易中心,店铺林立、商贾云集,奇珍荟萃,既然来到大唐,又岂能错过西市。
    如果说长安城的布局就似一盘棋,那西市就是其中的一个棋格。长安作为当时世界最繁荣的城市,西市功不可没,它供应着一个人口过百方城市的所有需求,百业兴旺,珍货充积,有店四万余,被誉为金市。
    经礼泉坊来到西市,他们把马寄存在了放生池边,先逛了成衣行、彩丝行、绢行、香料行等店铺,最后来到胡商开的珠宝店里,因为胡商大多是重珠轻身的人,藏尽天下异宝。
    “你听过剖股藏珠的故事吗?”两人在店里闲逛着,李恪突然想起一个典故来,低声道:“商胡爱珠而不爱身,多将拇指大小的青泥珠纳入腿肉中,更有将宝珠藏于臂中的。”
    虽然听过剖股藏珠,却是这等的惨烈,为了藏一颗珠子而割身上的肉,与傻瓜无异。萧可扯了扯李恪的衣袖,却不知如何称呼他,也跟把声音压低,“我怎么称呼你?大庭广众之下,总不能称一声殿下吧!”
    李恪想想也是,殿下一出口,还不把胡商们吓到,把头歪在萧可的耳边道:“叫表哥也行,叫三郎也行,你随意选。”
    又一个表哥,敢情他们全是亲上加亲,整日表哥、表妹的也不烦。再说,表哥是杨凌香的专利,才不想和她一样,重新拉了拉他衣袖,“我还是叫你三郎吧!他们真的割肉吗?割自己的肉藏珠子不疼呀!”
    “你别不信?他们就是这样,视宝珠为命,直到临死才托人。”说着,李恪想起另一件事来,“耶耶听说剖股藏珠后,当时也不信,于是问那些臣子们,当得知属实时,付之一笑。说人皆笑胡商轻身而爱珠,殊不知,官吏受贿亡身与帝王奢侈亡国,也是相同的愚蠢行为。”
    “你父亲说的对,他们果真很愚蠢,为了一颗珠子连性命都不顾。没了性命,要珠子又有何用。”萧可吐气如兰,声音若微蚊,后来细细一想,他父亲不就是李世民吗?真有一天见到他,双腿不发抖才怪。
    两人悉悉邃邃,只看不买,还一个劲儿的老说悄悄话,早就引起胡商们的注意了。李恪也发现到这一点儿,拉起萧可装模作样的选了起来。果真是天下珍宝应有尽有,到处璀璨夺目,件件珍品让人爱不释手。很快,萧可被一支钗子吸引住了,它通身金体,沉甸甸的,有宝石点缀,金箔妆点,珠玉围绕。
    一见有了生意,高鼻深目的胡商立刻陪笑,用别扭的汉语推销自己的宝物,“一看娘子就是识货之人,这钗子自西域而来,纯金打造不说,光背面就有四颗夜光珠,侧面四颗是金精,正面四颗是石绿,垂下流苏为水精、颇黎,这些珠子均来自西域各国,甚至波斯,喜欢就买了去,天下仅此一支哟!”
    萧可被他说得心动了,再加上钗子也着实漂亮精致,便想买入手中。但胡商说的那些珠子听都没听过说,想来这钗子定是价值不菲,自己每月就那些例钱,虽有首饰却是萧泽宣的,思来想去不划算,买来也毫无用处,笑笑便放下了。
    “这钗子怎么卖?”李恪一直在注意萧可,她原本是喜欢,但后来又踌躇,纵使价值连城,为佳人一掷千金又何妨。
    胡商何等精明,一看这位通身的派头,再加上不俗的穿着打扮,一看就是个肯出钱的主儿,咧嘴一笑道,“郎君,我这钗子只卖识货之人,看你也是个识货的,就算便宜点儿。”
    “我们不买,你收起来吧!”这种奸商的口气,萧可见多了,当下把钗子还给他,拽起李恪就走。
    果然,胡商巴巴跟了出来,在他们身后追喊,“娘子、郎君留步,万事都好商量,何况是个价钱,念你们真是识货的,亏了血本也要给你们呀!别走,你们别走。”
    萧可哪里听他啰嗦,拉着李恪是头也不回的走,终于那胡商肯消停了,再不追着他们推销。
    来到一处茶舍前,萧可有些渴了,摸了摸自己的身上,是一个钱也没有带来,“你带钱了吗?我们喝杯茶吧!有些渴。”
    “好像带了吧!”李恪摸出一只小荷包,里面果然有几片金叶子和十几个铜钱,“你明明很喜欢那钗子,为何突然又不买了。”
    萧可随口道:“那东西可有可无的,买来也没有什么用,何况萧······我的钗子多的很。”
    “你明明喜欢啊!”李恪握了她的手腕,“不如我们再去买回来。”
    “今天就算了!”萧可不愿再去。
    “为何?”李恪不解,“我不过是想送你一支钗子,你也喜欢。”
    “我是喜欢那支钗子,不一定今天非买不可呀!”萧可说了自己的想法,“一看你就没有买过东西,其实买东西也要有窍门的。比如我很喜欢那支钗子,就不能表现出非买不可的样子,可要可不要,才能讨价还价。”
    讨价还价这事儿,萧可门清儿,在那个世界里精打细算,到这儿还能改的了。“现在胡商知道我们想买,肯定会狮子大开口的漫天要价了,我们岂不是要多花冤枉钱。”
    “你不用替我省钱,这点钱我还出的起。”李恪哪里听过这种奇闻,不过买个东西而已,累不累呀!
    “能省就省喽!”
    看着她的样子,李恪心疼了,表妹从小在寺庙里长大的,日子过的定是拮据,要不然她怎会有此念头,一味想着讨价还价。
    握着她的手又紧了一下,“宣儿,以后我定不会让你再受苦了。”
    来到茶舍,两人捡了靠窗的位置坐下,要了茶和各色的果品点心,一边品茶一边谈论着。
    她晏晏含笑的样子使李恪忆起了初遇时的情形,杏花漫天,落英缤纷,她衣袂翩翩,浅浅而笑,就是现在的模样。
    “你还记得上巳节,我们在杏林里是怎样遇见的吗?”
    “我差点摔倒,你抱住了我呀!”萧泽宣的这一段际遇还是落雁和闭月说给她听的。
    李恪蔚然一笑,依然找得到那日温香软玉抱满怀的感觉,想着胡商的那支钗子,定然是配得上表妹的。
    萧可吃了半盏茶,忽然想起一件事,低声说道:“三郎,我跟伟伦其实是......。”便把那一夜被萧家赶出来的情况说了一遍,“你不要误会,我跟伟伦没有什么!”
    李恪一听很是气恼,“你说什么!萧家居然赶了你出来?”
    萧可点了点头,“要不是遇到伟伦和雉奴,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宣儿,都是我的错,我不该写休书的。”一切皆是那封休书之故,李恪懊悔不已,“放心,以后再不用看萧家的脸色了,以后没有任何人能欺负你。”
    他郑重的表情,使萧可想起了岳子峰,那日,他也像这样握着自己的手,“跟我走,看以后谁还敢给你脸色瞧。”没想到在一千三百年前,竟然有人说了同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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