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吴予凡做了一顿饭把厨房里弄得乌烟瘴气,但是对于他的手艺,靳太太还是给予了比较中肯的评价。
味道算不上惊艳,但是对家常菜来说,也不错了。
而靳少爷只是挑了下眉,不发表任何意见。在他看来,没有达到他那种登峰造极的厨艺,都归属于难吃的级别。
当然,他老婆的除外,即便他老婆只是冲了一包廉价的速溶咖啡,靳宇轩也觉得很美味。
所以说,这种事儿还得因人而异。
本来夏清雅主动提出饭后洗碗的,但吴予凡哪儿敢让她动手?光是太子爷那眼神儿就能把自己碎尸万段了。
于是乎,吃饱喝足后,折腾出一桌子菜的人继续干活儿,自认为这样叫有始有终。
人家恩爱的小两口牵着手下楼散步去了,目送他们离开,吴予凡还在后边儿哀嚎:“不带这样的,你们好歹考虑一下单身狗的感受啊!”
小区里的环境很好,绿化面积比普通的商品房小区要多的多,加上地理位置的关系,空气很好。
靳宇轩和夏清雅十指相扣,沿着小区里的石板路慢慢走着。
每次出来散步,夏清雅总喜欢和邻居们的宠物玩儿,特别是那些体型比较大的狗,看上去就很拉风。
之前靳宇轩也养过一只边境牧羊犬,不过后来因为实在太忙,没有精力照顾,就送到徐佳枫那里养了。
夏清雅看到别人家的狗那么可爱,不禁眼馋了。
她晃了晃和靳宇轩牵着的手,撒娇的意味很明显:“老公,我也想养一只狗。”
这可是靳太太的杀手锏,以往那么多次都是所向披靡,以靳宇轩对她的宠爱程度来说,几乎对她是百依百顺的。
原则和底线是神马,太子爷早就不知道了。
“喜欢什么样儿的?”靳宇轩依旧是好脾气,看着老婆大人那温柔的目光,简直能让人软、掉半边身子好吗?
夏清雅不假思索地答道:“阿拉斯加!还要是巨型的,我和它一块儿坐着的时候,比我还高的那种。”
一想到那家伙长毛飘飘,跑起来威风凛凛的样子,夏清雅就激动不已。
没办法,她就是不喜欢那些小型犬,很不喜欢抱在手里的宠物,感觉完全不一样。
靳宇轩这次难得的没有立刻表态,他只是淡笑着,牵着夏清雅的手也没松开,指腹在她的手背上轻轻摩挲。
就这么一个习惯性的小动作,让夏清雅开始意马心猿起来。
等了足足有好几分钟,男人还是没有表态,靳太太就急了:“好不好嘛??”
靳少爷好笑地看着她,还是不肯正面回答问题:“这么喜欢?有我陪着你还不够吗?”
夏清雅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居然还有人会自贬身价去和一只狗作比较?估计除了太子爷,也没谁了。
“那不一样啊!你不觉得养一只宠物陪伴我们,会很有趣吗?我带它出门遛弯儿的时候也很帅啊!”
靳宇轩的眼角抽了一下,合着最后一句才是重点。
不过,就他媳妇儿那体型,别说巨型阿拉斯加了,就是普通的阿拉斯加她都拉不住。
那是大型犬,都能拉雪橇了,力气能不大吗?他还担心她去遛狗的时候被狗拉着跑呢。
“当然可以养。”靳宇轩的话才起了个头,身旁的小东西就已经兴奋得欢呼起来。
“但是……”靳宇轩刻意停顿了一下,夏清雅的笑容就凝固在脸上了。
通常这样的转折后面跟着的,都不会是什么好话,尤其是从太子爷这只腹黑狐狸的嘴里说出来。
夏清雅立马就撅起了小嘴,靳宇轩含笑低下头吻了她一下:“你看啊,我们很快就会有孩子了,到时你如果怀孕了,养这样的大型犬会存在一定的隐患。别说你可以和它保持距离,我比你更清楚,你绝对不可能做到的。我不能让你受到任何的威胁,何况狗一玩儿疯了,就跟孩子似的,不知道分寸,万一它撞到了你怎么办?从怀孕到孩子刚出生这段时间里,你的身体会有很大的变化,多数时间也许都自顾不暇,哪儿能照顾一只狗呢?别人照顾你也不放心对不对?所以我的建议是,等我们的孩子一岁以后再养,让狗狗陪着孩子一块儿长大,做一对好伙伴儿,你说好不好?”
不得不说,靳少爷这张嘴确实厉害。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强硬的态度,也没有说个“不”字儿,反正人家一开始就明确表态:我是同意你养狗的。
只不过时间要推迟,而且还说得挺有道理。总而言之,他每说一句,每抛出一个问题,夏清雅就跟着了魔似的,乖乖点头。
到最后,夏清雅几乎是无条件地完全同意了靳宇轩的说法。
他说的没错啊,天大地大,那也没有孩子重要。虽然只是一只宠物,但夏清雅想,既然要养,就尽力把它养好来,绝对不能三分钟热度。
综上所述,也只有像靳宇轩说的那样,才能两全其美了。
靳太太像是下了莫大的决心,抓住靳宇轩的手,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嗯,那就等以后再说吧!不过你要答应我,一定要让我养巨型阿拉斯加哦!”
“好,我答应你。”靳宇轩宠溺地满口答应下来。
小区的环境很幽静,走过了儿童游乐区,花园那边儿倒是人烟稀少,微凉的天气也不像仲夏时节那么多蚊子,这是最让夏清雅高兴的了。
没办法,谁让她是个招蚊子的血型呢?
走了挺长时间,靳宇轩指着前面花丛中的石凳:“坐一会儿?”
“好。”
夏清雅正要坐下,却被靳宇轩制止了,拉着她坐到自己的腿上:“石凳凉。”
好吧,既然有人甘愿做肉凳,如果不领情岂不是显得很不礼貌?靳太太背对着他就坐下了。
靳宇轩的双臂环着夏清雅的腰,脸颊贴着她的后背,轻声问:“冷吗?”
“还好,不冷。”夏清雅调整了一下姿势,背靠着男人的胸膛,舒服地挨着。
隔着一条小径,有一对年轻夫妇牵着一个孩子走过。
爸爸很有耐心地教孩子数数,全家人都跟着数字的节奏来迈着步子,小家伙精神头儿挺足,那声音够响亮的。
夏清雅循声望去,只见是个虎头虎脑的小子,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很机灵。
身后的人像是洞悉了她的想法,下巴抵着她的肩膀,含笑道:“我们的孩子也会长得很好看。”
夏清雅侧过头,半信半疑地瞥他。
靳少爷十分笃定又自豪地吐出几个字儿:“遗传基因比较好。”
……靳太太没打算再接这话,这男人自大起来真是能让人又好笑又可气。
“亮亮长大了会比较像谁呢?”靳太太的思维很快就跳到了干儿子的身上,“长相其实只要端正,倒没什么问题,只要性格不随他爹就好了。”
直到现在,夏清雅对徐佳枫还是很有看法。
一个大男人,在处理感情问题上居然比女人还要怯懦,叫人看了就窝火。
都多大的人了,还事事都听老妈的,就不能有点儿主见吗?还算不算个男人啊!?
靳宇轩听着老婆对好兄弟的指责,并没有第一时间为徐佳枫辩解。
等到夏清雅说完了,他才开口:“疯子其实在十七岁以前还算个乖乖牌,后来他家里发生了一件事儿,他就变了。他的不着边际,喜欢吃喝玩乐,不务正业,不过就是他给自己披上的一件外衣。”
这还是夏清雅第一次听说徐佳枫的事儿,好奇心就被勾了起来:“哦?他们家什么事儿啊?”
“他父亲外遇,这事儿知道的人不多,也就是我们走得近的几家听到了一些,据说他爸和外头的女人在一块儿已经有好几年了,还生了一个女儿,比疯子小十四岁。这事儿让疯子知道了,他几乎暴跳如雷,因为他的母亲虽然强势,却是个得力的贤内助,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还依靠娘家的背、景帮助疯子他爸走到如今的地位。在疯子的眼里,他妈就是个传统又贤良淑德的好女人,对丈夫和家庭都挖心掏肺的付出,他爸凭什么出轨?但是让疯子意外的是,他妈其实早就知情了,只是没有点破,甚至心甘情愿和他爸做一对貌合神离的名义上的夫妻。从那以后,疯子就像变了个人,变得不爱回家,每天都呼朋唤友地在外头疯玩儿,也不愿意和他爸说话,在男女关系上也很……随意。我们都以为他这辈子就这样下去了,心里的坎儿他自个儿如果迈不过去,谁也帮不了他。但是莫菲菲出现以后,疯子整个人都不一样了,也许你会觉得我是在为他说话,但只要了解他的人,都知道这个转变有多大。宝儿,他们俩的事儿就留给他们自己解决,咱不插手,也不要给任何的意见。两个人的感情如何,只有当事人最清楚,你一味排斥疯子,兴许莫菲菲还就稀罕他呢?”
夏清雅头一回听到靳宇轩说这么长一段话,还是聊别人家的“八卦”,他真不是个好管闲事的人。
这次也是因为对象是徐佳枫,才忍不住站出来吧?
其实徐佳枫之于靳宇轩的意义,和莫菲菲之于夏清雅的意义是完全等同的,都是过命的交情,都是彼此最要好的朋友。
谁不想护短呢?对上靳宇轩带着一丝请求的目光,夏清雅撇嘴道:“好吧,我不插手。不过你最好跟他说,菲菲是个倔脾气,她要是决定了的事儿,绝对不是那么容易回头的。你让他积极主动表现,争取宽大处理吧!能不能行,也只能靠他自己了。”
第三百四十九章 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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