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歌淡淡应了一声,心想她正有此打算。小虎交代完后,发现实在没什么能说的,他犹豫一会,试探地说:“那我先走了?”
李朝歌突然问:“今年是多少年?”
小虎愣了一下,不明白李朝歌为什么会问这种问题:“今年是永徽二十二年啊,今天正是新年第一天。朝哥,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今天奇奇怪怪的?”
果然,和她的猜想一样。今年是永徽二十二年,她十六岁。这一年,高帝还没有去世,天后依然端庄贤惠地当着皇后,没有流露出称帝的倾向。镇妖司没有成立,走失的安定公主,也没有回到洛阳。
一切都回到未开始的时候,甚至比她前世得知自己身份,还要早一年。
李朝歌印证了自己的想法,难得对小虎笑了笑,说:“没什么,我睡糊涂了,记不清年份了。小虎,你记性不差,以后去了城里,还是找机会多读书吧。保重。”
天上阴云一阵接着一阵,星光黯淡,背后的黑森林更是如张大嘴的巨兽一般,沙沙作响,光看着就让人害怕。李朝歌背对着黑暗,可是她的眼睛却黑白分明,湛湛生辉。
宛如星辰遗落人间。
小虎怔住了,过了好一会,他才回过神来:“好。”
身边传来李朝歌关门的声音,小虎挠了挠头,觉得地上仿佛发烫,他连站都站不住了。他嘿嘿笑了两声,突然一蹦三尺高,快步朝自己家跑去。
送走小虎后,李朝歌把周老头以前调配的药瓶找出来,端端正正放在桌子上,就靠在那碗饺子旁边。李朝歌谨慎习惯了,不吃外人的东西,可是小虎的好意,她却承了。
有仇报仇,有恩报恩,这是周老头教她的规矩。李朝歌本打算带着这些药上路,不过她可以自己小心,这些药,还是留给小虎家吧。
李朝歌身上带着刀,她也不嫌硌,直接躺在床上,合眼睡了。这是她多年来的习惯,要是让她解下刀剑,她反而睡不着呢。
第二天,才五更天,黑林村西南最偏僻的院子里就传来动静。院门轻轻开合,一个青色的身影乘着黎明,头也不回地朝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黑森林奔去。
黑森林极大,树冠下终年不见天日,落叶积了厚厚一层,下面不知道藏着什么东西。李朝歌就算见识过许多妖怪,此刻也不敢托大。她每一步都看稳了地方,沿着干燥的地方,谨慎地朝东南方向走去。
前世村民就是从东南方向出林子的,虽然绕远,但是胜在安全。李朝歌打算先从东南出山,到了城镇后装备好马鞍,然后全速往洛阳奔去。
朝中局势瞬息万变,尤其她还想谋取大业,那越早回到朝堂中心,越早布局,日后胜算就越大。她前世十八岁才回到洛阳,许多方面都晚了,这一世,她要从一开始就让自己走上正途。
李朝歌就这样小心翼翼地走了五天,她默默算路线,知道自己已经接近黑森林核心,最危险也最神秘的地方。传闻中吃人的妖怪,就出没在这里。
太阳落山,森林迅速地暗下来。密林里不能赶夜路,李朝歌将包裹紧紧绑在身上,就近找了棵顺眼的树,轻巧地跳上树杈,连一片叶子都没有惊动。
李朝歌在树杈上合眼,怀里抱着剑,打算就这样睡了。光线越来越暗,风穿过树梢,从树林深处传来沙沙的声音。
李朝歌慢慢睁开眼,手无声地握紧剑柄。
有东西来了。
第5章 杀妖
李朝歌屏息凝神,手指慢慢放在剑柄上。树叶中传来沙沙沙的动静,一道黑影掠过草地,蹭的朝树上飞来。李朝歌剑身出鞘,铮然一声比到对方脖颈上。
来人全身裹着黑衣,他没料到树上居然有人,立刻摆双手投降:“女侠饶命。小生并非有意冒犯,但后面有怪物,看在大家同是人的份上,容小生在这里躲一躲。”
李朝歌当然确定他是人,才会让他窜上树。李朝歌眼神从对方身上扫过,这个男子穿着夜行衣,脸颊白皙,红唇齿白,眉目含情,颇有些小白脸的模样。可是看他湛湛发光的眼睛,草地上踏风无痕的轻功,很明显不会是个小白脸。
李朝歌没有问黑衣人的身份,她确定对方不敢轻举妄动后,就收回剑,冷冷道:“安静,要不然我就把你扔下去。”
黑衣人忙不迭点头。他们这里刚稳定下来,树林深处就传来重重的脚步声,无须交流,李朝歌和黑衣人一起屏住呼吸。
李朝歌练过心法,黑暗中依然可以如常视物。隔着幢幢树影,她看到一个浑身漆黑、身形庞大的黑影逼近,它毛极长,都耷拉到地上,根本看不清长相。可是它的眼睛却和铜铃一样,从浓浓的毛发后,散发出危险的气息。
它走路缓慢,跌跌撞撞,看起来很没有章法。黑毛怪物渐渐朝他们这个方向逼近,李朝歌手指握紧剑柄,黑衣人屏住呼吸,全身都紧绷起来。
黑毛怪物呼哧呼哧喘着气,继续往前走,似乎并没有发现他们。黑衣人悄悄松了口气,然而李朝歌眼神猛地变亮,毫无预兆地跳下树,高喝道:“跑!”
黑衣人被吓了一跳,可是他行走江湖多年,全靠机敏和轻功过活。他在李朝歌行动的那一瞬间也跟着跃起,他刚刚离开树杈,就看到他们刚才所在的位置缠上来许多藤蔓。藤蔓上长着红色的刺,像是有自主意识一样轻轻蠕动,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黑衣人心都凉了,他千手神偷白千鹤行走江湖这么多年,没有死在官府和仇家手里,竟然要折在这个深山老林?白千鹤还没有落地,那只黑色的长毛怪物就呼啸着扑来了,白千鹤只能中途换气,在半空中硬生生拐了个弯,险险躲开长毛怪的攻击。
白千鹤狼狈落地,他落在地上后都不敢喘气,赶紧又往后撤。他以轻功闻名,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狼狈地逃过了,然而那只毛乎乎看不清什么模样的怪物像是认准了他一般,嗷呜一声,猛扑着朝白千鹤追来。
长毛怪物张开血盆大口,白千鹤都能看到里面的尖牙。他本以为自己此命休矣,这时上方忽然划过一阵冷风,一个女子从他头顶掠过,重重踹在怪物的毛脸上。
怪物被一脚踹开,李朝歌借着反弹的势头,在树干轻轻一踏,反身跃上树梢:“它是条狗,干扰它的嗅觉。”
白千鹤站在后面,重重换了两次气,才反应过来李朝歌在说什么。他不知道这个女子为什么能辨认出这是狗妖,就像他不知道为什么李朝歌躲在树上可以不被发现一样,白千鹤没有多问,赶紧拿出一包香粉,施展轻功,兜着圈洒在树林中。
这只狗不是自然修炼成妖的,虽然体型、力量增大许多,可是依然保留着兽的神志。黑暗中它看不清那两个猎物躲在哪里,鼻子被香粉干扰,赖以谋生的嗅觉也失效了。黑狗妖越来越暴躁,压低身形刨地,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白千鹤一动不敢动地躲在树上,心脏现在还砰砰直跳,久久无法平息。寂静中,他察觉到对面的树叶动了动,一柄泛着冷光的箭矢探出来,猛然向黑狗妖疾驰而去。
对方箭法极准,穿过沉甸甸的长毛,精准地射入黑狗妖后颈。黑狗妖剧烈地吼叫一声,在地上乱冲乱撞,想要将躲起来的猎物赶出来。然而它没有狂暴太久,麻药很快发作,黑狗妖动作变缓,轰隆一声摔倒在地。
不消李朝歌交代,白千鹤立刻从树上跃下,没命一般往前跑。他轻功了得,几个回合就已经跃出黑狗妖的攻击范围。这时候他发现身后的人没有跟上来,白千鹤回头,见那个青衣女子站在地上,手里握着剑,静静盯着黑狗妖的方向。
白千鹤提起心,隔着树林道:“多谢姑娘搭救。小姑娘,这个怪物不是普通野兽,我们降服不了。趁它现在不能动,赶紧跑吧。”
李朝歌没有回头,说:“这么大一只狗妖活动在林子里,若是村民经过,岂不是危险至极?你先走吧,我把路清理一下。”
白千鹤惊愕地张大嘴,清理一下?这个小姑娘看起来年纪不大,最多十五六岁,为什么口气如此吓人?反正两人只是萍水相逢,白千鹤惜命,他对李朝歌抱了下拳,说:“姑娘小心,实在打不过就跑,为兄还有其他事,就先走一步。”
白千鹤说完,头都不回地跑远了,生怕慢了被怪物缠上。李朝歌没有搭理那个小贼,她握着剑,轻轻挽了个剑花,将自己为数不多的真气注入到剑身中。
牲畜野兽一旦成妖,皮毛、筋骨都会变得坚硬强横,刀枪不入。普通兵器砍在兽妖身上,根本伤不了它们。
只有法术才能打败法术,对付妖怪,用凡人的武功是不行的,得用降妖术。
李朝歌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真气可以降妖,并且比修行多年的道士还要厉害。她其实怀疑自己修习的根本不是武功,但是前世今生她都再没有见过周老头,这个疑问也无从取证。
不过,追究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李朝歌分明记得前世根本没有黑毛狗,他们横穿黑森林时,只有两个装神弄鬼的小花妖。植物成精的妖怪都弱,前世仅是几个身强力壮的村民就能将花妖制服,之后的出村路上,基本没有遇到危险。
这一世为什么会有这么大一只狗妖呢?李朝歌没想通,但是也没关系,有妖怪,杀了就是了。
至于那个临阵脱逃的盗贼,李朝歌压根不放在眼里。李朝歌打架从来不需要别人帮忙,她从一开始,就没指望过白千鹤。
李朝歌剑刃立起,剑锋处折射出冰冷的寒光。这柄剑本是把普通凡剑,可是有李朝歌真气加持,立刻变得寒光凛凛,吹发可断。
黑狗妖认出来这就是刚才踢它的人,身子下压,喉咙里呼呼粗喘,摆出明显的攻击架势。它后腿猛地蹬地,如一座山一般朝李朝歌扑来。几乎同时,李朝歌也从地上跃起,利剑横扫,将偷偷靠近她的藤蔓削成一段段的。
果然,除了这个黑狗妖,还有另外的妖怪躲在暗处。想来,就是前世那两个小花妖了。
两个花妖应当和黑狗妖是一伙的,她们负责缠住猎物,黑狗妖攻击。前世黑林村的村民经过时,不知为何只剩下两个花妖。两个花妖法力都很低微,没有黑狗妖根本不成气候,故而轻轻松松被他们俘获。
前世黑狗妖去哪儿了?或者说,被谁杀了?
李朝歌心里念头百转,但是她没有多想,就投入到攻击中。背后的两个花妖意识到她们已经被李朝歌发现,动手不再藏着掖着,暗算变成明攻。李朝歌以一敌三,还要时不时躲避凶猛的黑狗妖,从数量上处于绝对的下风。可是她行动处,却丝毫不见局促。
李朝歌将一股真气顺着藤蔓攻击回去,那个不断使绊子的藤蔓妖马上就消停了。解决了碍手碍脚的藤蔓,李朝歌一心对战黑狗。对付这种毛长的妖怪,用火攻是最有效的,可是李朝歌怕引发山火,便放弃智取,打算将黑狗妖硬生生打死。反正对她来说,只是马上结束战斗和稍缓结束战斗的区别而已。
黑狗妖的皮毛被李朝歌用剑气划破,左一道右一道流出血来。黑狗妖越发狂暴,不断嘶吼着朝李朝歌扑来。李朝歌矮身躲过黑狗横扑,一个滑铲从黑狗妖身下划过,用剑在它肚子上拉出长长一道血口。李朝歌心里不住嫌弃自己,她的功力为什么只有这么点?她十六岁的时候到底在干什么?
腹部是绝大多数兽类最脆弱的地方,黑狗妖痛苦地嗷呜一声,趴在地上,很难再站起身攻击了。李朝歌停在后面,手腕微转,将剑身上的血清理干净,然后从地上跃起,双手高举长剑,用力向黑狗妖脖颈处攻去。
这一招她动了杀手,没有再保存力气,而是将全部力量都注入到剑刃中。可是即将触碰到黑狗妖时,旁边忽然伸出一把银白色的剑鞘,将她的攻击牢牢架住。
两剑相撞,发出清脆的金石之声。李朝歌这一击用上了全身力气,冲劲并不小,可是那柄剑鞘却动都不动。李朝歌顿时警惕,顺着银色剑鞘,慢慢朝上看去。
剑鞘修长精致,不知道是什么质地的金属,散发着冷冷的辉光。祥云花纹缠绕在剑鞘上,围绕着中心处的冰蓝色宝石旋转,仿佛是某种神秘的上古图腾。一只修长的手握在宝石旁,宝石是冷的,他的手指比宝石还要冰冷华贵。
再往上,李朝歌看到一袭白色长袖,袖口暗光流动,隐约能看到浅金色的嘉量、华表和星芒。一个带着银色面具的人,同样在注视着李朝歌。
李朝歌面无表情,可是心中非常紧绷。这个男人是什么时候来的?她丝毫没有察觉便不说了,刚才她全力一击,男子一伸手就能接住。他的实力,要远在她之上。
李朝歌没有收剑,就那样冷冷地男子对视,问:“你为何阻我杀妖?”
“没有人阻止你杀妖。”秦恪没在乎李朝歌紧紧握在剑柄上的手,他很轻松地将自己的佩剑收回,回身看向黑狗妖,手心散发出一阵银色的光点,慢慢流入到黑狗妖口中。黑狗妖像是被什么力量擒住了喉咙一般,身体不受控地腾空,张大嘴,四肢徒劳地挣扎着。很快,一颗莹润生辉的白色丹药从它喉咙里升出来,平稳地落入男子掌心。黑狗妖也迅速缩小,马上变成一只普通黑狗,坠落在地。
李朝歌刚才就觉得这只狗妖不正常,空有强大的妖力、坚硬的皮毛,却没有相对应的神志。原来,它不是自然成妖,而是被仙丹催熟的。
秦恪将混元仙丹收起,对李朝歌说:“好了,现在你可以杀它了。”
杀妖他不管,但混元仙丹是天庭财物,可不能被破坏了。
李朝歌看着地上那天奄奄一息的黑狗,哪还有继续的心思。她反手将长剑收回剑鞘,见前方的男子露出离去的架势,立刻追上问:“你是谁?”
秦恪不回答。李朝歌跟着走了一段路,再一次问:“你之前,是不是来过这里?那个时候,我们还住在屏山。”
第6章 屏山
秦恪既然答应了萧陵,就一定会做到。他从三清宫离开后,没有回玉虚宫,直接前往下界。
去裴家之前,他得先解决牡丹仙子遗留的问题。牡丹曾经是百花之首,负责保管百花会相关的财物,混元仙丹便是其中之一。
十四天前,秦恪亲自下凡,将牡丹捉拿归案。但是没想到牡丹竟然把混元仙丹带在身上,牡丹被捉回天庭后,天兵天将核查财物,发现混元丹不见踪迹。
混元仙丹可以固本培元、提升修为,是仙人冲击境界的不二法宝。这算不上什么要紧宝贝,但毕竟在天庭宝物册上记过名,贸然弄丢了也不算事。秦恪本打算派天兵下来寻找混元丹,后来萧陵和他说了辅助贪狼渡劫的事,秦恪便没有派下属,而是打算自己走一趟,去裴家的路上顺便将混元丹找回来。
牡丹仙子先前和杨华隐居在屏山,家里有木屋三座,屋前有一陇地,屋后有一塘水,除了夫妻二人外,还养着一条黑狗,一丛野花,日子过得倒也轻松自在。可惜,一切美好截止至天兵到来前。秦恪得知牡丹触犯天条,亲自下凡,将牡丹和杨华捉拿回天牢。
天上一日,地下一年,秦恪从捉拿到审判不过是十四天的事情,而人间已过了整整十四年。秦恪第一站去了屏山,昔日温馨的小院此刻早已衰败不堪,秦恪在牡丹的居所扫了一遍,并没有发现培元丹的痕迹。
秦恪在屋前的花坪上站了一会,感受到细微的仙丹清气,以及些许妖气。
牡丹毕竟是百花之长,有她日日浇水照料,凡花很快生出灵智,变成了精怪。秦恪注意到院子里那条黑狗也不见了,多半,混元仙丹是被这些小妖精带走了。
低级妖怪是消化不了仙丹的,秦恪并不怕他们对仙丹做什么,只不过,这样一来他又要绕路,有些麻烦。
秦恪顺着仙丹气息,一路往大山深处走去。大山里的精怪猛兽对秦恪来说形同虚设,就算他修为只有十分之一,也不是区区凡物能挑衅的。
秦恪很快找到了混元仙丹。不过,除了那条狗,还有一个女子在。
巧了,正是熟人。
秦恪一会还要去裴家执行任务,他这次下凡就是为了帮助裴纪安渡劫,以及保护裴纪安不受李朝歌的魔爪荼毒。以他在人间的身份,日后少不了要和李朝歌打照面,若是在这里就被认出来,恐怕有些麻烦。
秦恪只好临时给自己捏了个面具,顺便挡住李朝歌的攻击。这个女子,杀气是真的重。
她杀妖秦恪倒没什么意见,但是,她那一剑下去,要是把混元仙丹砍坏了,仙界可就损失大了。
秦恪拦住李朝歌,先行把混元仙丹收走,然后就打算离开。秦恪向来不管闲事,李朝歌杀妖是她的事,秦恪收仙丹是天庭的事,等他把东西取走后,李朝歌爱怎么打怎么打。
没想到,刚才还气势汹汹的李朝歌不杀妖了,反而一心一意跟在秦恪身后,怎么甩都甩不掉。秦恪意识到她并不是一个普通凡人,看她的身法,分明练过仙术。
秦恪心道难怪,看来前世贪狼被坑的那么惨,也不能完全怪贪狼无用。不过,她一个凡人,为什么学过仙家法术呢?
秦恪心中浮出些许猜测。为着这个缘故,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难得问了一句:“你为何跟着我?”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李朝歌从小就被周老头扔进深山老林里训练,此刻虽然吃力,但也并不是完全跟不上,她不依不饶,问,“永徽十八年,在屏山,你是不是出现过?”
秦恪换算了一下凡人的时间,永徽十八年,这一世的四年前,天庭的十四天前。那个时候他带着天兵天将缉拿牡丹仙子,如果李朝歌居住在屏山,凑巧看到他倒也有可能。
秦恪虽然性子冷,但是并不否认事实。他点头,道:“是我。”
谪仙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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