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半口。”
我不服气的一把夺过,点燃,发现,我真的有半口气,只是吸一下,肺就跟着抽着疼,如果现在把我拉去医院检查。
绝壁的活死人一个。
但偏偏我还在活蹦乱跳。
容麒的血,跟鬼将军的眉心血,从某种角度,扣住了我的魂,也改变了我的体质,至少延缓了我的腐败。
“不能抽就别抽了。”
叶群看着我也难受,劝道。
我却坚持要抽,说没事。
“其实你这种状态的活死人,我以前也听说过,不过因为制作的要求,有点苛刻,所以很少出现,不过你知道,活死人,跟僵尸的区别在哪吗?”
叶群喃喃了一句。
我看了他一眼:“在哪?”
叶群想了一下,说:“僵尸,是集身前怨念,身体又在某种特定的环境条件下,发生变异,而产生的邪物,比如小恒,便是意外成为僵尸的。”
“当然,玄门各宗流派,千年留长,早已出现了人为干扰,所出现的僵尸……”这里,叶群又给我举了几个例子。
无非就是赶尸养尸,跟风水那一套。
“虽然不知道容麒是有过怎样的奇遇,短短两百年,就把自己养成了尸妖,不过原理不会变,成为僵尸之时,他们已经放弃了自己的灵魂,如果僵尸死了,那便是真的灰飞烟灭,不存半点痕迹。”
“而活死人,看似跟僵尸差不多,但是,活死人却还有一个轮回的机会,因为你一只脚踩在阳世,另一只脚踏进了阴曹地府……所以说,容麒对你,虽说不公平了一点,但却是良苦用心。”
叶群一番话说完。
我低了低头,没说话,任凭手里的烟,慢慢的燃烧完,化成了灰。
往日的一幕幕,也涌上心来。
初见容麒时,那股子痞痞的笑,有时候镇定的像个大风水师,有时候又幼稚的像个孩子,但脑子永远比我精。
经常各种花言巧语,又装傻卖乖。
表面强大,内心实则敏感脆弱。
而就是这样的他,一点一点,攻城略地,将我死死的窝在他的手掌心。
我也就这样,无法自拔的爱上了他。
“那你现在还爱他吗?”
叶群问。
我心里却是一片复杂,爱吗?爱,都爱进了骨子里,我甚至无法想象,如果我的生命力,没了容麒,我会变成什么样。
就算我活着,也是一具缺灵少魄的行尸走肉。
就算我按照我叔儿的预想,平安嫁人生子,一辈子似乎也就这样索然无味的过了。
所以,我不得不很没骨气的承认,我爱他。
“那你为什么又要丢下他,一个人跑出来呢?”
叶群继续问。
我摇头:“我也不知道,大概一时接受不了,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吧,所以才会这样暂时的逃避。”
“既然如此,那么,苗苗,你跟我说句实话,如果,容麒并没有杀你,而是事先,把他的想法告诉你,你会接受吗?你必须改命,如果不改命,他的存在本身就会害死你,这只是时间问题,容麒踌躇了这么久,大概也已经是穷头陌路,才显出的法子吧。”
“其实说到底,还是他爱的比你深。”
叶群最后这样说了一句。
我不懂。
“他爱的比我深?”
叶群点头,叹了口气,“好吧,既然你选我当了你的倾诉者,那我就好人当到底吧。”
“其实,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点我一直都看在眼里,你觉的你爱容麒,但到底还是没有他深,而越是深,就越是害怕失去。”
“如果换一个位置讲,你会做容麒一样的事情吗?”
叶群认真的问我。
“我不会。”
我下意识的回答。
我在爱一个人,也不会这样不公平的剥夺对方的生命。
“如果他本就性命无多呢?”
叶群又问。
我摇头:“还是不会,生命是值得尊重的。”
叶群笑了,“因为你赌的起,也输的起,所以你才这样轻描淡写的去说什么,生命是值得尊重的,而在容麒看来,失去了就是失去了,什么都没了,在他眼里,生命不是可贵的,也不是值得尊重,而是一掐就灭的,灭了以后,剩下的,就只有永恒的痛苦了,而这份痛苦,死去的人,是不会了解的。”
叶群这话说的非常的感慨。
我看着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你女朋友……”
“在我们最相爱的时候,她死了,生命真的很脆弱,所以很早的时候,我就懂了一个道理,自己去死,远比看着心爱的人,去死,更痛苦百倍。”
叶群苦苦一笑。
而我的心,忽然震的一下,因为我想起,容麒在看着我死的时候,他留下的两行血泪。
当时我以为那是鳄鱼的眼泪。
但是现在,我突然心口疼了起来。
比刚才抽烟的时候,还要疼。
“你怎么了?”
“没事。”
我蹲在地上,像个没人要的小可怜似的,背靠马路牙子,望着不远处的乱葬岗。
说:“能更我说说你女朋友吗?”
叶群摇头:“没什么可说的,虽说她跟你摸样很像,但其实性子却是天差地别,你很勇敢,她却柔弱的像温室里的百合花。”
但就是这样百合花似的女孩,开在了叶群,年少最青涩的记忆里。
经久不衰。
“不过最后我还是要奉劝你一句。”
叶群低头下,突然又这样说了一句,“容麒虽然很好,可是再好,似乎他都已经不是活人了,有些思想,也不在可能跟活人一样了。”
“你究竟是要离开他,还是,包容他的缺陷。”
闻言,我又沉默了。
连叶群都不得不承认,容麒很好,至少他表现的很好。
但是永远不要忘记一个真理。
那就是人无完人,包括我自己,也不是完美的。
如果容麒有一天不在意我了,跟别的女生暧昧,怕是我都控制不住自己,会提刀把那个女的砍了,来捍卫我的爱情。
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魔鬼。
我有。
叶群有。
容麒凭什么就没有。
只是有些人,把心里的那个魔鬼,关的很严。
有些人,偶尔会把他放出来一样。
我痛苦的咬着指甲,一下一下的。
都不记得日暮是什么时候西垂的,但是我想了很多,也很混乱,但不是唯一可以确定的事,我似乎还是很爱容麒。
让我狠下心,从此不理他,我似乎也做不到。
你可以说我没骨气。
但也说明你没爱过。
容麒,就是我命里的劫难,我前世的孽,此生……离不得,离不得。
“回去吧。”
我终于站起了身。
叶群点了点头,他似乎很开心,看到我紧皱的眉终于松开了。
“上车。”
车子很快发动,大概十分钟,我们又回到了熟悉的闹市区。
只是才刚进市,叶群的手机就死命的响了起来,他随后接起来一看,居然是小恒,当即俊脸就黑了。
“干嘛,不是让你在家好好泡尸水,打什么电话呀?”
叶群对小恒,明显又是一个态度了。
可怜的小僵尸,人前萌萌哒,人后在家不知是个怎么的受气包。
不过这话在叶群的嘴里就是,自己的僵尸,还是要自己跳脚,小恒这小子,说白了就是欠削得。
医院那次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据说回去把叶群都给气的嘴上起泡了。
“群哥,我有急事。”
半天,电话另一头才想起小恒可怜巴巴,小媳妇似的声音。
“什么事?”
“刚才泡尸水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我约了个人,说陪她去看电影的,估计我要爽约了,她电话也打不通,要不你过去替我说一声,让她别等我了。”
小恒的声音,弱弱的,一听就是干了没理的事。
“谁准你跟人去看电影了……好吧,究竟是谁?”
叶群按下脾气,问了一句,估计顺路的话,就给他办了。
小恒这才雀跃的老实交代,原来,前几天,不是因为他喜欢绘画,软磨硬泡,给他报了个美术班。
场景一:帅气阳光,皮肤嫩白的小僵尸,背着画夹子,每日在高富帅兄长的光芒笼罩中,上下学。
场景二:白衣飘飘,长发款款,青春靓丽软妹子一枚。
这么一来二去,特么,居然搞上了。
当叶群知道这个残酷的事实时,直接把车听在了路边,电话里臭骂了小恒十分钟。
“你特么都多大岁数了,还谈什么恋爱,你这不是害人嘛,赶紧给我断了,断了……好好修行,容麒就是你的目标,你要是成尸妖的,才能找妹子……”
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一口老血喷出。
“好嘛好嘛,群哥我知道你是吃醋了,但是现在她手机我打不通,你给我去一趟呗,不然她看不到我,说不定会等我一夜,说了不见不散的……群哥,你行行好……地址是……”
叶群原本不想管他这烂事了。
但想着,广场上,此刻有一个软妹子,正在痴痴盼着小僵尸,觉的也挺凄凉的。
于是叶群顶着高富帅光环,闪亮登场。
“你待会说话客气点。”我劝了一句,因为叶群挂电话后,表情就一直臭臭的,白瞎了这么俊俏的脸。
别把人软妹子给吓到的。
“放心,我又分寸。”
没想到我们到的时候,天空下起了雪。
第264章 离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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