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老人演技再好,再把自己包装得有风度,这一刻还是脸色铁青。
在他的世界,所谓的男女主之间已经有了一些风言风语,如果没到墟市来,他也确实会在过一段时间后前往游历寻宝,如果是他发现了女主生下男主的孩子,依照他的性格,确实会跟剧情里所说的那样,用手里机缘所得的黄泉水抹掉女主的记忆,带走那个根骨一定会很好的孩子。
那么,在他死后,那个孩子还是会辜负他的希望,把他的白鹤门彻底给作没了!
这怎么能忍?他绝对不能忍!简直亏大了!
深深地喘了几口气,白鹤老人好不容易才平复了自己的心情。
不晚,这一切还不晚。
既然那件宝物注定会被女主吞吃,就随她吃去,她那个并不能成为合格掌门的女儿,他也不会再抢了,更不会再养。
真是白白浪费他一份黄泉水!
做好决定后,白鹤老人说服了自己。
没关系,他是墟市客人了,不用太担心自己没培养出继承人就死亡,墟市里他可以给自己买命的,买到性命以后,他就能提高突破的几率。更何况墟市里还有很多好东西,可以帮助他突破,可以让他更进一步,他可以自己把白鹤门发扬光大甚至,走向诸天万界中去!
有了这样的雄心壮志,白鹤老人的笑容更加慈和了。
无论是谁看到现在的他,恐怕都难免会觉得:这真是个善良的老头啊。
阳珑把整个场景收入眼底,摇了摇头,伸手轻轻一抓。
在他的掌心,赫然出现了一枚锦鲤鳞片。
这是系统给他传送而来。
近距离观察锦鲤鳞片后,越发能感觉到它每一片都相当美丽,而且上方隐隐约约的福运也带给人一种极为舒适的气息。
佩戴锦鲤鳞片,很大程度上回改善自己的坏运气,得到一波波小的好运带来的馈赠。但这并不是直接增加了得到鳞片的人的气运,而是调理他们的气运,并给他们分享属于锦鲤的小部分气运,但锦鲤本身的福运并不会被削弱,算是借用锦鲤的力量,也可以说是锦鲤的赐福。
不过大概是那锦鲤小妖道行浅薄的缘故,这上面的福运并不强,如果交给修炼者的话,只对零阶修炼者有用,而对于凡人来说,则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给他们带来福运,给他们一定程度上的帮助所以锦鲤鳞片也不是能乱给的,万一给了以后对方有恃无恐作恶怎么办?对锦鲤而言也不是什么好事。
但锦鲤鳞片既然进入了墟市,就可以被系统改造一番,不至于因为对方的主人而影响到余俪娘本身,给她结下不好的因果。
阳珑看着鳞片,想了想后,对身边的银色人影说:就这么光秃秃的鳞片去卖不好看,能做成首饰吗?
银色人影说:可以的,宿主。
阳珑沉吟着。
做成男女款的戒指、手镯、发簪、挂坠,或者镶嵌在玉佩或者什么其他好看的饰品上。完成以后,全部上架吧。
收购价是8法则币一枚,但带来福运的东西是很难得的,小鲤鱼也够疼的,总不能白白浪费了她这么疼吧?售价就卖30法则币吧。
希望客人们会喜欢系统你的手艺。
银色人影静静等在旁边,跟以往的每一次一样,直到阳珑说完了所有的吩咐,再也没有其他的话时,才开口应和。
好的,宿主。
在又有不少新客人带来的商品上架后,阳珑一边刷着系统面板上的各个单子,一边由衷地发出感慨:早先我收购祁元毓出售的秘药时,倒没想到买它们的客人还颇有几个,药效也挺快的。看来大炎国前期的国主们也不孬啊,背地里藏着这样的好东西的配方。当然,他感叹其实是这商品的销路还挺不错的。
看完单子,阳珑又不由一笑:不过目前卖得最好的,除了一直很受欢迎的黑龙血以外,居然就是林跑跑送来的蜂蜜。想想也不奇怪,也不知道林跑跑的蜂蜜是不是变异的,效果多样适合各种客户群,而且他那群蜜蜂出蜜量也挺高的,只要林跑跑那边的花源不断,灵蜂们不断顿,采蜜自然很勤快,他也自然会有一份细水长流的高收入。
这么想着,阳珑也拿了三大葫芦的蜂蜜,除了蜂蜜以外,他还拿了几坛子出自酒圣中世界的药酒蜂蜜是用原价购买的,酒酿是他自己进货压根不要钱,他可占了老大的便宜。
买完以后,阳珑觉得今天在墟市里差不多了,也就带着东西,回到了别墅里。
为了把东西合理地拿出来,在这一天,他跟元极说要自己一个人出去走走,这次就不辛苦元极陪着他了。
元极没有强行跟随。
阳珑是想早去早回的,所以一出去,已经用上了特殊的法门。
眨眼间,跑了上千米。
元极目送阳珑,然后一直坐在窗边。
在这个角度,似乎只要他抬起眼,就可以看见窗外的情景,也可以看到,他在等着的人什么时候可以回来。
阳珑转一圈就回来了,回来的时候,带着几个大葫芦的蜂蜜和那些酒。
元极早早在窗前看见,闪身就到了楼下,在阳珑还没进来的时候,就去接过了他手里的部分东西那些酒坛。
阳珑朝他露出个笑容,扬了扬手里的大葫芦说:我找到的好东西,蜂蜜有三份,一份给我哥,一份给我明哥,还有一份给你。
元极说:我的那份和你一起。
阳珑被他这话说得高兴,立马又说:要不咱们也带点去宿舍,给哲子他们也分点?
元极:听你的。
阳珑笑吟吟点头:反正等咱们喝完以后,我还可以再去找。不是我说,其实这蜂蜜对我哥和明哥的作用肯定比对你我两个更好一些,哲子他们喝完也能改善体质
元极仍然答应着:嗯。
阳珑又看到了元极手里的酒。
这些酒其实都是酒圣中世界的一品酒,还是其中效果最弱的,所以对他和元极是没什么用的,只能说滋味应该不错。能用上的,还是那些他在意的亲朋好友。
把那几坛子酒分了分,阳珑没给自己和元极留,而是几个舍友一人一坛,他哥和明乐也一人一坛当然,作用是不同的。
给他哥荆孟的是补身体为主,让他可以消除疲惫,保持健康;给明乐的则是强身健体和养颜的,毕竟他是明星嘛,脸是很重要的,他拍戏唱跳又累,强身健体也很重要;给舍友们的就更简单,同样也都有强身健体的作用,还可以让他们的头脑保持清明,能好好学习。
阳珑还是跟元极商量。
元极想了想:舍友的,寄过去吧。
阳珑点点头:要是等开学再给,黄花菜都凉了。
元极又说:荆孟哥我们送,明哥的让荆孟哥送。
阳珑竖起大拇指:好主意。
后来,阳珑果然是这么干的。
荆孟收到奇怪包装的蜂蜜和酒酿,心情有那么点复杂,又觉得有点好笑。
这些东西还真是挺复古的,他弟难道就喜欢这样的文化?也不需要阳珑多说,他已经是很珍惜他弟的一片心意,按照他弟的叮嘱,早晚蜂蜜泡水喝,午饭前喝一小杯的酒酿。
至于给明乐的那份
荆孟依旧是很听他弟的话,抽了个稍微空点的时间,亲自开车给明乐送了过去。
明乐知道缘由后,心情也很复杂,但也真的很高兴。
自然,他也同样听话,老老实实地照着荆孟的叮嘱去做。
没用几天,两人都发现,他们的身体居然好了很多。
荆孟一段时间里都在跟人配合暗地里狙击荆家的产业,加上他公司的新游戏还有其他很多项目都需要他忙,计算他做事的效率高,可头脑风暴也是有巨大消耗的,他的身体同样消耗很大,所以哪怕还很年轻,也依旧经常能感觉到疲惫。
在接受他弟的关爱后,荆孟再也没有疲惫过,反而精神抖擞,连思维运转得都更快更顺畅了,处理事务时越发得心应手,对游戏或者其他项目都有相当多的灵感,让他的工作也很顺利,整个人都肉眼可见地容光焕发。
比他变化更大的是明乐。
明乐作为必须时时刻刻保持自己光鲜亮丽的明星,为了这身材这脸不知耗费了团队多少心血,特别是营养师们,要时时刻刻留意明乐的体态变化和身体健康,为他调整饮食结构。然而到底还是因为明乐拍戏太敬业,自身太辛苦,以至于身体还是不算太好,直到荆孟让大夫常常送汤药包让他准时煎服,他才稍微好了一点。
明乐在拍戏的过程中,为了呈现出来的效果好,有质感,他的脸还尽量保养了,可身上的皮肤却变得粗糙了很多。然而当他服食了蜂蜜之后,他脸上的肌肤堪称是吹弹可破,什么保养品是化妆品,统统都是不需要的不,不对,化妆品还是要的,为了扮丑。他浑身的肌肤也从逐渐粗糙变得迅速恢复原本状态,再变得更加莹润且有力,让人一看就感觉到,他整个人都仿佛闪闪发光一般。
还有那些酒,在他状态不够好的时候喝一小杯,他就能精神很长时间,就算是沉浸式体验过火了,也可以借助那一丝清明没错,他从这些酒里得到的居然是很清明的感觉迅速出戏,皮肤状态也相当给力。
荆孟也好,明乐也罢,都发现了蜂蜜和酒酿的效果绝对不一般,比目前市面上的任何一个优秀大牌护肤品的作用都更强上许多。
这明显不是一般的东西。
两人同时保有默契,谁也没问阳珑到底是从哪里弄来的。
只是隐约间,他们都有猜测,他的弟弟/小珑可能还有很特别的地方没有被他挖掘出来
暗一进入墟市后,迅速来到墟市当铺里,当他看见里面的情景时,就发现自己有些冲动了。
这也容不得他不冲动,毕竟这是他抓住的一线希望,怎么能不快点看到?
不过,太心急不行。
暗一四周一扫,察觉自己没弄太清楚后,就从当铺里退出来,找了个安静的地方把门卡灌输给他的所有消息全部仔仔细细地浏览了一遍,又把门卡面板摸索过,这才沉心定气,提出了某些商品的鉴定和交易。
在这期间,暗一不是没发现墟市里进出的其他人,可他并没有打招呼的意思。在他看来,在解除所爱之人身上所中剧毒以前,他是没有任何资格停留交友的。
等出售商品的申请被通过后,暗一这才再次进入墟市当铺,售卖了自己所会的所有功法秘技包括他已经被灭的门派所私藏的那些隐秘之物。
因为他其实知道的功法秘技很多,所以赚取的法则币也并不少,他没有急着给太子买门卡,而是一边翻动门卡面板的购物区,一边用最快的速度对号入座,寻找可用的宝物。
而最适合温补的竟然还是蜂蜜。
暗一又买了好几种的解毒药物,全部小心地揣好,带回去。
他想,先试着给太子解毒,要是没能完全解除,就再换一种解毒的药物,零阶一阶的解毒物都不贵,他换到的那点法则币还是够用的。在这期间,一定要说服太子每天早晚服用蜂蜜,他一边被毒物折磨一边为天下百姓殚精竭虑,几乎把身体拖得更垮了,得用蜂蜜好好调理
阳珑坐在修炼室里,进行今天的修炼。
目前他还在一阶层次,体内的那个仿佛被刺破的小黑点一如以往一样,大肆地吞吸着空气中弥漫的混沌能量。
仔细看就会发觉,修炼室里的混沌能量已经不多了,只剩下一层浅浅的灰雾。
因为阳珑的丹田吞吸的能量太多了,在他已经找到突破到第二阶契机的现在,也就是一阶巅峰,自然已经把那一方能量近乎消耗殆尽。
犹豫一会儿后,阳珑还是再次买了一方混沌能量。
虽然说,第二阶段需要的混沌能量是在十方左右,可是他穷啊,所以没办法一次全都买到,只好老老实实地一方一方地购买了。
混沌能量被系统送来后,快速地笼罩了整个房间,将房间染成一片浓郁的灰黑。
阳珑坐在这些能量的正中心,让人几乎看不到他的身影。
可如果有人真的看了,就会发觉再他的附近,有个仿佛金属打造成的银色人影一直静静守护着。在那混沌能量疯狂倒灌而入的情景显露出来时,银色人影仍旧守护,没有任何反应,也没有露出任何怪异之色只是偶尔间,他会朝着阳珑看一看。
但,也仅仅是看一看。
再说阳珑,这回能量灌注得太多也太快,让他的丹田刺痛无比,那个小黑点就像是被什么东西不断挤压似的,朝着两边用极其缓慢的速度开始扩张起来。
不知扩张了多久,但是在阳珑的意识里,那小黑点扩大的仍旧是肉眼难以看见的,当他运功感受一番时,又发觉吞吸混沌能量的速度比先前加快了很多。
于是,涌入那个小黑点的能量也更多了。
小黑点从针尖那么大逐渐增长,逐渐达到了堪比半个小手指甲盖,成为了一个黑色小孔。之后如果再继续扩张下去,它的能力必然会更强,也会更快地吸收能量。
阳珑的额头上,汗水滚滚而落。
因为随着小黑点的扩张,那种撕裂后又被不断拉扯的痛楚越发剧烈,不过他更明白,现在就是跟突破博弈的时候了,一旦突破失败,他必然会受到重创!
幸好,阳珑运功熟练,平常修炼也很刻苦,这一次的突破并没有失误。
随着一声仿佛裂帛般的声音,那个小黑点浑圆如同黑色的小珍珠,吸收混沌能量的速度更快、更快、更快,快到能量在体内流动的时候,阳珑这已经突破成功后的身体,居然也会感觉到丝丝缕缕被撑住的痛苦。
阳珑下意识地放慢功法运转。
果然,能量的吸收也慢了下来,他全身的经脉也不再吃撑了。
而此刻的阳珑,顺利晋级到第二阶。
简而言之,在有些世界里,他都能堪比金丹了。
阳珑好生调整了一下修炼方式,又迅速地凝聚出一个对手来。
还是那个老对手了,他出手相当快且凌厉,在阳珑刚进入比斗场、还在适应自己新获得的力量时,就先一步地闪到阳珑面前。
回击仓促,阳珑被他一砸砸出了好几十米。
阳珑:
好家伙,又到了初期碾压他的阶段。
阳珑完全不敢放下警惕,他突破以后对能量的掌控还很初级,有些时候动作跟不上脑子转的速度,就更跟不上对手的速度了。
分卷(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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