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还在混沌,吉姆裹紧了衣服,站在冷风,不敢进去。
凌晨四点,她还没醒,有人在急促地拍打她家的门窗,卓嘎着急地大声喊:“吉姆,吉姆--”
吉姆从床上弹起来,是卓嘎的声音!,她看了眼窗户,天还是黑蒙蒙的一片。
顾不得多想,她穿上鞋子,打开门。
卓嘎扑进她的怀里,把她推到房间里。
吉姆披着的毛衣外套掉了半个肩头,她来不及重新披好,“卓嘎,怎么了?”
卓嘎捞起她的手,攥得很紧,“吉姆,拉珍的爷爷去世了。”
那一刻,她像被雷劈中一般愣在原地。
拉珍的爷爷是一个闷葫芦,不善言辞,不过很喜欢做饭。他们每次到拉珍家里做客的时候,她爷爷总是会做上一顿拿手的菜来招待她们。
死亡,像是个潮湿的阴雨天,这场雨,一辈子都不会停。
每个人从出生就开始学习,学习文字的博大精深,学习数学的奥秘,学习生活技能,可生离死别这一课,没人教过。
人们在生活中,总是很忌讳提到“死”这件事,要是哪个孩子发脾气不小心说了句跟死有关的诅咒,那她或他大概率是要挨打的,并且恐吓他,下次再说这种话,就让黑白无常把你带走,再也见不到爸爸妈妈。
吉姆蓦然静止不动,更多的是对死亡的惧怕。
她太害怕死亡了,人死后,就会被埋进土里,再也见不到,再也不能。
只能一次次靠着回忆想起,直到你自己来到死亡的时间,才会停止思念。
她跪在衣柜前,哆哆嗦嗦找了件白色的衣服,卓嘎沉默地给她戴上黑色的袖套。
快到拉珍家门口的时候,还没看到里面的场景,已经听到了悲呛哽咽的哭声,延绵不绝,渲染了即将黎明的夜晚。
卓嘎已经先一步进去,吉姆像是个迟暮的老人,走得缓慢。
拉珍坐在凳子上,一直低着头,眼泪大颗大颗的掉落,鞋子面洇湿了大片。
卓嘎坐在地上,紧握着她的手,嘴里轻轻呢喃:“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
短短一段路,吉姆用尽了力气。她和卓嘎一样慢慢蹲下下来,蹲在她跟前。
纵有万千安慰的话,到了嘴边,一句也说不出来。
别难过了,怎么可能呢?你哭出来吧,她已经哭的够伤心了。对于至亲的离开,她嘴巴张张合合,笨拙得像是个刚开口说话的婴儿。
最后她整张脸上的肌肉都在微微颤抖,“拉珍,你该有很难过啊,再也吃不到爷爷做得饭了。”
拉珍突然“哇”得一声大哭,她头埋在膝盖里,说着她和爷爷小时候发生的趣事,她小时候偷偷拿走爷爷的剃须刀学着他的样子刮胡子,结果刮伤了脸,爷爷带她去看医生......
吉姆站起来的时候,双腿麻木到没有知觉,跌坐到地上。
她以为她是个很成熟的人,可还是没读懂爷爷奶奶深沉的爱。他们俩在那片乡土生活了一辈子,最后跟着她到一个陌生的城市。
他们俩一直都知道她的梦想,让她安心的在自己喜欢的领域发光发热,跟着她在诸州市生活。
他们从来不说对那片土地的思念,只字未提。
可人到老了,最后只有四个字,那就是“落叶归根”。
有些事,有些人,她还没想明白,她甚至不需要再想明白了。因为他们之间的人生是没有重迭的轨迹。
她是个普通人,只会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她不会,也无法跨越所谓的阶级,摇身一变,成为人上人。
她注定死后被埋进自己每天辛勤耕作的那片土地里,小小的坟头上长满狗尾巴草,风儿一吹,狗尾巴草就随风摇啊摇。
而他,她想象不到,到底会有多辉煌,只能在她认知范围内,去想象他生前,死后,都和她有着巨大的差距。
她要带爷爷奶奶回到故乡,她要陪他们到晚年,然后寿终正寝。
再然后呢,再然后就是她的死亡,那她的死亡是什么呢?
她听到内心的声音:“那里是死无葬身之地。”
十一月十日,阿楠坐上了返回诸州的客车。
她应该在四月份就回去的。这场特殊的旅行本该六个月就结束的,她用了一年才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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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书摘:关于死亡,死无葬身之地。--《第七天》余华。
210、狗尾巴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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