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前的夏天,Faith已经在一个个livehouse里唱得小有名气,是个在地下势头正劲的新人乐队。
Sky的名字在这之前,就已经带着天才少年的前缀了。
那天是Faith第一次到松海演出,场子很小,灯光很妙,霓虹旋转着,踩着鼓点,跟着吉他的和弦,落在前排的每一个人脸上。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姑娘,和胡同里的女孩子好看的不一样,小说里写的江南水乡、柔情似水,应该就是这样。灯打在她脸上,雪雪白、粉扑扑的小脸精致得像瓷娃娃,她的长发被拢到一侧,露出的脖子雪白纤长。
灯光移开的时候,Sky看到她正在努力听身边的女伴跟她说话。
旋转的灯光再落回她脸上,她刚好抬起头。
匆匆一撇,一眼万年。
再见面是在livehouse的露天吸烟区。
Sky递给Kido一支烟,自己才叼上,随后便掏起了裤兜:“带火儿了吗?”
Kido一掏兜,除了一串儿钥匙,兜比脸都干净:“不是你拿火儿吗?”
“你顺我那么多火机一个都不带,要传家啊。”
“接着。”
刚回头,打火机正中脑门,落在地上,斯凯也不在意,捡起打火器点上烟,递给Kido,才长舒一口气:幸好是个塑料的。
“谢了。”斯凯叼着烟,抬起头把打火机抛了回去,这才看清,半人高的花坛上坐着个姑娘,简单的白色吊带,牛仔裤和马丁靴,头发被随意地拢到一侧,精致的脸上,眼睛透亮如水,似笑非笑。
她接过打火机随手放在花坛上,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两人。
“你好,我叫Sky,是Faith的主唱。”
“林央。”
不过这段缘分也就到此为止了,只是彼此交换了姓名,并没有交换联系方式,然后便有跟出来的乐迷,在人群集散里,林央悄悄走了,回帝城后,Sky自然也在身边或妖冶,或天真的脸庞里,慢慢忘记了她。
只是那惊鸿一瞥的美貌,着实令人难忘。
直到第二年的六月末,帝城的livehouse,林央还是那副装扮,站在他的舞台下,只是这次她站的很远,斯凯是演出结束后在吸烟区见到她的。
“又来看我演出啊。”斯凯开了两罐啤酒,大喇喇地坐到林央身边,把一罐啤酒递给了她。
林央警惕地接过酒,只是握在手里,打量了眼前正裸着上半身,身上还被口红画得乱七八糟的男人,终于从大脑深处翻出了一个名字,并和眼前的人对上了号:“是啊,考完了出来放松一下。”
Sky一口烟差点呛在嗓子里,他这才认真端详起林央的脸,脸颊有些稚嫩的婴儿肥,粉砌玉雕的模样,光是说长相的确是我见犹怜,换上校服也是高中生的模样;但她的眼神却没有丝毫稚气,冷静深邃,她坐在那抽烟,就是一副生人勿进的样。
不过想到自己高中什么模样也就了然了,掐指一算,自己也就比林央大了两岁。
寒暄了什么早记不得了,也不记得那夜有没有乐迷围上来,只记得那天晚上,夏天的风吹过耳畔,卷起树叶的沙沙声,月色清亮。
他们短暂又疯狂的关系,没打一声招呼,转眼又和暑假一起匆匆结束了。
“林央老师,这是修改过后的台本,您再看一下。”
这已经是统筹方交来的第三份台本了,林央翻看起来,改的倒是不多,但都回避了韩凌齐那个角色的情感问题,她暗叹,这岂不是欲盖弥彰。
那边就听得韩凌齐在沙发里闷着声音道:“到时候记者问什么还不知道呢,光改台本有什么用。”
“你就见招拆招吧。”林央合上台本,看了一眼时间,距离电影结束还有四十五分钟。
行程上安排得还算恰当,林央今日提前抵达了路演影城,在影城安排的安保队伍里,在影迷的簇拥和媒体的追问声里,被邢炘一路护着,才抵达得休息室,韩凌齐早已颓然地坐在里面。
“怎么见招拆招,帝城这帮狗仔你又不是没见识过……”大概是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韩凌齐立马调转了画风,“那几个狗仔就是吸人血的畜生。”
“又不是什么说不得的事,”林央无谓地翻看着手机,并不在意,“今晚他们要是开了火,就不只是针对你了。”
韩凌齐两手一摊,一个头三个大,林央是什么腥风血雨的体质他可见识过,什么离谱的八卦他都听过,更有甚者,传言林央曾经用酒瓶将某大佬打成了植物人,人被金主保了下来,却被帝城影视圈封杀。后来她不止没被封杀,还突然爆红跻身一线,一路红到了亚港。
之后,她被封杀的事就变成了娱乐圈十大未解之谜。
七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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