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自前世至今生,始终有个毛病:爱好美色。
男色,女色,美得的东西,她总归是要多瞧几眼的。
闻言,朱标似略略遗憾地叹息了声,“那也只能委屈乐儿了。”
他空着的那只手拂过自己面颊,“于色相一道,我实是有心也无力。”
他的意思是......别的方面,他都能努力改正么?
真是说得比唱得还要好听呢。
常乐踏上马车,撇开他的手,“世子风采卓然,自有为您倾心之人。”
譬如那位李二小姐,李娴可是捧着她那颗热腾腾的芳心,等着朱标采撷。
虽说她年长三岁,但女大三抱金砖。
她爹李善长还是朱元璋亲封的“开国辅运推诚守正文臣”,又是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太师、中书左丞相,又是韩国公。
李娴为太子妃,那也是门当户对的上上佳人选。
朱标立于车旁,仰着脖颈,“奈何我唯心悦乐儿一人。”
常乐:“......”
他懂什么是心悦么?
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破孩子,跟她聊心悦?
朱标:“乐儿不信?”
常乐翻了个白眼,“您自个儿信么?”
朱标略作思索,道,“年后我将赴临濠祭拜祖墓,乐儿与我同去,咱们也好试着培养培养感情。”
常乐蓦地垂眸,“???”
朱标替她掀开车帘,“临濠路远,乐儿得需准备行囊了。”
常乐盯着他:“......主公同意?”
朱标理所当然,“你我未婚夫妻,有何可不同意?”
常乐:“......”
呵呵呵,未婚夫妻什么的,那可不一定!
·
自应天至临濠,大部分走得是水路。
得多亏是坐船,要是马车,常乐拼了自个老命,也绝计不要跟朱标去什么临濠。
两人自吴王府汇合,乘坐马车到渡口边,换了朱元璋从陈友谅那里抢过来的豪华大船。
船帆扬起,远行即始,挥别堤岸边目送的吴王及吴王的文武百官,常乐顾自回了船舱补眠。
为着今日出行,她清晨早早醒来,又被马车颠簸了一路,身心俱疲。
朱标见她面色苍白,整个人病恹恹的样子,识趣地歇了凑过去撩拨的心思。
运河清波起伏,带着船身轻轻浅浅地摇晃,那恰到好处的弧度最能催人入眠。
常乐伴着流淌的水声,一觉睡至晌午,若非腹中空空,饥饿难忍,她其实还不太想起来。
甲板方向传来浓郁的鱼汤香味,闻着便已令人胃口大开。
常乐脑子里已具象地描绘飘着碧绿葱花的奶白鱼汤,她吸溜了口水,赶紧起来换了件衣服。
门外守着的晚月听到声响,立马端了洗漱用具进来。
她在常乐身边多年,知晓她的习惯,睡醒必要先刷牙,再洗脸,最后还要喝杯温水。
随行回临濠祭祖的官员有文有武,朱标安排了他们在另一艘船,主船唯有他和常乐两个主子。
常乐知道没有别人,她胡乱披了件外袍,满头青丝随意挽在脑后,就出了门。
古代盘发是个费功夫的活计,即使有晚月伺候,那整日盘着头发对头皮也是种伤害。
将有数月同行,常乐又不想得朱标青眼,她懒得装大家闺秀,索性按照自个平日在家的生活习惯,怎么舒服怎么来。
朱标自幼受诸子典籍熏陶,论理该是个正经的读书人,奈何他的亲爹,以及来往密切的叔伯兄弟们都是混迹军营的糙汉子,两相结合,他的思想既不迂腐,也不死板。
也是因此,他的未婚妻披头散发,没规没矩地打着哈欠,懒懒散散,毫无仪态,朱标也未觉有什么不妥之处。
他还亲自盛了碗鱼汤,献宝似的道,“乐儿尝尝,河里现捞的鱼。”
常乐小小舀了一勺,还真挺鲜美可口,但......
他无事献殷勤,是在为拖她回临濠,累她长途奔波而作弥补呢,还是又憋着什么不可告人的坏招?
出于对未婚夫人品的了解,常乐觉得定是后者无疑。
朱标夹了筷鱼肉,体贴地剔掉鱼刺后放到常乐碗里,“你喜欢的红烧醋鱼。”
鱼肉色泽红亮,香味诱人,常乐忍着大快朵颐的冲动,看向笑意纯良的少年。
少年扬着嘴角,露出两排晃人的大白牙,他仿佛是要在脸上刻“我铁好人”四个大字。
常乐默了片刻,提醒道,“......世子,食不言寝不语。”
朱标:“......”
第12章
春末夏初,和风煦煦。
朱标去了另一艘船听老师们讲课,他每天都有固定的读书、习武课程,外出时也不例外。
常乐绕着主船逛悠了圈,兴致索然地回了自个房间。
房门在身后一合,她做贼似地悄声问,“那什么,带了没?”
晚月瞅眼自家毫无形象的主子,无奈道,“听您的吩咐,带了。”
她在妆奁底层翻出两盒包装精致的......纸牌。
常乐亲自洗牌,手法极其熟练,她以下巴点点桌前的椅子,“你两坐呀。”
晚星向来是主子说什么,她做什么,陪主子打牌这种小事,她早已习惯成自然。
晚月尚有顾虑,“小姐,在府里也就罢了,这在世子的眼皮子底......”
您的淑女形象还要不要了?
常乐逆时针方向“唰唰”分牌,“怕什么,我们偷偷地玩,他又不知道。”
晚月:“......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常乐无所谓地耸耸肩,“他要是为此退婚,那可太好了。”
晚月不得不配合地翻起牌,“......我能问问,您为何如此抗拒世子么?”
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婚约,谁都知道世子是板上钉钉的未来......
何况世子本人龙章凤姿,器宇轩昂,脾性温和,还尤为惯着未婚妻。
常乐撇了撇嘴,朱标瞧着的确优秀,是名合格的皇朝继承人,但并非合适的丈夫人选。
他将来要封次妃,要和别的女人生别的孩子,他还会早死,他的整个人生,连带着他妻妾儿女的人生都是场盛大的悲剧。
常乐自觉接受不了丈夫纳妾,也没有信心得到太子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更不想陪他演绎那段载入史册的遗憾。
当然,此间缘由是不太方便跟晚星晚月明讲的了。
常乐歪着脑袋思考片刻,义正言辞道,“他太年轻。”
晚月默默瞅眼自家主子,提醒,“......您与世子同龄。”
常乐“啧”了声,“你们不懂......”
她灵魂已是能造火箭的年纪,朱标却才刚刚出生,妥妥差着辈分。
试问,哪个成熟稳重的女强人,会喜欢还留有婴儿肥的未成年?
她又不是什么变态怪阿姨咯。
·
舟行千里,风催夕阳渐沉。
晚霞染红天际,给河面,给甲板,给船帆,镶镀层层赤红光晕。
自应天从大运西进淮河至临濠,常乐沉迷玩牌,那偷偷摸摸,避于人后做坏事的感觉,欲罢不能。
朱标规律地读书、习武、办差,两人除了吃饭,其余几乎没有碰面的机会,倒也相安无事。
船停靠在码头,常乐极其厌恶但又不得不换了马车。
至目的地还有段路,是她双腿所不及的距离。
马蹄扬起,临濠那旮沓地儿的破路,车厢跟连着振动仪似的。
常乐整个人生无可恋,萎靡如霜打了的茄子。
朱标头回见她如此,着实有点意外,也觉好笑,“乐儿,晕车?”
常乐眉峰紧蹙,双目紧闭,仿佛原地“嘎嘣”了似的,懒得搭理罪魁祸首。
晚月赶忙替自家主子告罪,“世子见谅,小姐实在是难受,才会在您面前失了礼数。”
朱标自然不会追究,再者常乐在他面前失得礼数还少么。
他皱了皱眉,“可有减轻症状之法?”
晚月恭敬回道,“小姐已在嘴里含了薄荷叶。”
否则就不仅仅是难受而已,恐怕早已吐了满车。
车行一日,总算到了临濠。
朱标马不停蹄赶赴朱家祖坟所在之处,常乐留在了城里修生养息。
明初第一太子妃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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