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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好男人[快穿] 第105节

    “现在想想,满珠嫁的确实不错。”
    不管宋家人口碑怎么样,这些年满珠确实过得很开心,当初要是将她嫁到县城那些家境殷实的人家,她的个性,未必过的像现在这样自在。
    宋家就宋辰一个儿子,只要宋辰一心一意对满珠好,她不用面对妯娌之间的勾心斗角,不用担心公婆的偏心,对于满珠这样没什么心眼的姑娘来说,这确实是最好的选择。
    之前他们最大的担心,也只是宋辰辜负女儿而已,现在看来,这个担心反而是最没必要的。
    朱老屠:“宋家带来的东西你看了没?”
    “看了,十几个鸡蛋,一包晒干的菌子,还有一点木耳,菜干……”
    基本上都是乡下人家能拿出手的最好的东西了。
    “亲家让满珠满手来,咱们也不能让孩子空手回。”
    朱老屠想了想:“切一块肉,再带上一包糖,一包盐……篮子底下,再给孩子塞五两银子。”
    虽然孩子不要他们两口子的银子,可他们也不能真的不给,毕竟孩子连满珠压箱底的最后那点银子和他爹娘分家时的那点棺材本都要用上了。
    “你偷偷和满珠说,让她别告诉女婿,等实在没钱了再拿出来。”
    女婿不好意思要,闺女肯定很好意思拿。
    想到这儿,朱老屠的后槽牙又开始疼起来了,这闺女养得真不贴心,可谁让满珠的脾气都是他宠出来的呢,也只能受着了。
    “到时候生意做起来,他们从肉铺里拿的骨头和肉都先记账,月底了再结账,要是……”
    要是生意真的不错,这钱他好意思要,将来攒着给外孙外孙女当嫁妆彩礼也好,要是生意没起色,一个月的时间差不多也可以放弃了,到时候这笔钱,肯定就不能收了,也算是给小两口再减少点损失。
    朱老屠已经想好了,接下去一段时间替女婿留意一下,看看有没有哪家铺子或是哪户富户在找账房管事,他好歹读了十几年的书,如果小买卖做不起来,也给人家去当账房管事,也是个不错的差事,至少比在乡下种地来得体面。
    朱老屠的话虽然没有说完,可夫妻那么多年,早就有了默契,两人相视一眼,都明白了对方的打算。
    这一晚,应该是朱满珠嫁人这么多年来,老两口睡得最好的一晚。
    对于闺女的未来,他们总算能放下担忧着的半颗心了。
    *****
    “这汤味道感觉没有咱儿子熬得好。”
    苗翠娘尝了口汤,忍不住皱了皱眉,味道确实比以前自己熬的汤好好很多,可和儿子之前熬的那锅羊汤比较,似乎又差太远了。
    难道是因为熬汤的瓦罐太大,里面加的水又太多?还是因为用的猪骨多过羊骨?
    现在家里人都知道熬汤得先将骨头和肉焯水,凉水下锅的时候,得放姜、大葱和酒去腥。
    大葱也就算了,这姜和酒作为去腥的配料,使用起来着实让老两口心疼不已,特别是后者。
    他们忍不住怀疑,这一锅肉汤的成本得有多高,可偏偏儿子说他心里有数,所有的成本和利润都是经过计算的。
    老两口念的书没有儿子多,也只能听儿子的话。
    “是不是步骤不对啊?”
    宋德贵迷糊的应付了两句,之前给肉骨头焯水的时候,他偷喝了两口儿子拿来的酒,这么香醇甘美的味道,他以前从来没有品尝过,几年前儿子娶媳妇,亲家拿来了县城酒庄一斗二两金的上好佳酿,似乎都比不上这壶黄酒。
    宋德贵问儿子这酒哪来的,儿子说是用神仙手段变出来的,宋德贵不信,他觉得不是变出来的,只是儿子觉醒了天上厨神的记忆,自己酿出来的。
    照他说,有这个本事,卖肉汤干嘛,直接卖酒啊。
    可惜他这个老子在厨神儿子面前少了几分威严,这么好的主意被儿子否决了。
    但儿子说的也有道理,他们现在根基不稳,要是一下子就拿出了比县城最好的酒庄卖的最贵的佳酿还要好的酒,恐怕他们家就要大祸临头了。
    宋德贵哪里知道,不是宋辰不想,而是这个bug被系统修复了。
    “爹娘,你们出去吧,我要施法了。”
    宋辰走进厨房,让老两口先出去。
    在确定门窗都关紧后,面对已经熬煮了大半天的骨头汤,宋辰掏出了自己的必胜法宝。
    一罐雀朝牌三花淡奶和几粒家家乐浓汤宝。
    古人们,感受一下科技的力量吧。
    作者有话说:
    别被科技吓到,其实三花淡奶和浓汤宝之类的东西我自己做饭做甜品也用,这个和狠活还是有区别的
    第66章 极品一家人(七) 二更
    后世很多人闻三花淡奶变色, 觉得这是一种可怕的食品添加剂,其实三花淡奶的作用是增色增香,它就是一种浓缩牛奶, 经常被用来调制甜品, 咖啡,浓汤以及奶茶等饮品。
    对于那些真的想要谋取暴利的商家来说,三花淡奶的价格并不划算,对于小成本的餐饮来说,这是一种亏本的选择。
    但对现在的宋辰来说,嘿嘿,白给。
    宋德贵买的陶瓮很大, 似乎是大户人家往日派粥用的那种大锅,粗略估计, 这一锅汤水,起码能盛达几十碗,百来碗汤, 因此朱家虽然送来了不少骨头, 炖了小半天,汤色依旧比较清澈, 肉汤的味道并不算浓郁。
    但因为事先用葱姜料酒焯了血水和膻味的缘故, 汤的味道尝起来很清爽,并不难喝, 至少对于现在的人来说, 绝对也算得上一种美味。
    但这个冲击力还不够, 他得让每个尝完这口汤的人产生一种感觉——卧槽!这是哪来的神仙汤。
    这种强烈的冲击感, 只有科学的食品添加剂, 才能带给这些从未体验过后世美食大轰炸的古人。
    想要汤熬的好, 一靠火候,二靠原材料,显然这两者都不太达标。
    虽然从科学的角度出发,汤并没有营养,且炖煮时间过长可能会导致嘌呤增高,但对于喜爱喝汤的人来说,这些可能影响健康的小小因素似乎都可以被克服,有些人为了熬出食材本身的鲜味,甚至能将汤锅放在小火上,炖煮一个晚上,这样的汤浓且鲜。
    这个时候,浓汤宝的出现,又解决了炖煮时间不够,食材不足存在的问题。
    宋辰往陶瓮里倒了一瓶三花淡奶,可能是陶瓮太大,小小一罐三花淡奶很快就被稀释,他也不吝啬,又往里面倒了两罐。
    这个时候,汤底的颜色已经呈现了漂亮的奶白色,像是炖煮了许久,熬出肉骨精华般的模样。
    几块浓汤宝下去,肉味一下子变得浓郁诱人,再撒了点八角桂皮胡椒粉之类的香料,肉汤的味道一下子变得馥郁且浓香。
    曾几何时,宋辰还没有能力请保姆雇厨师的时候,浓汤宝,鲜鸡汁之类的调味料就是他使用最频繁的几种调味品,煮面的时候加一点,面汤的味道就足够浓郁,像是在吃饭店里精心烹饪的骨汤面一样。
    宋德贵和苗翠娘带着儿媳妇和俩孩子在厨房门口翘首以盼,闻到浓郁的汤香后,提起来的心顿时放进了肚子里。
    在宋辰打开门,老两口进屋看到一锅奶白奶白的骨汤后,更是对儿子的厨神身份深信不疑。
    除了神仙手段,谁能将一锅比较出色的肉汤,变成现在这样,让人闻着就流口水的程度呢,简直香飘十里。
    他们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来上一碗了。
    宋辰也看出了他们的想法,直接给每个人都盛了一碗,包括自己那份。
    厨神空间出品,必属精品,宋辰觉得,就算是一样的牌子,似乎也比以前自己买的那些味道更好。
    三花淡奶的味道被稀释后并不明显,它的存在只是让汤底的味道变得更醇厚,口感更顺滑,回味时,才带着一股极淡的奶味,骨头汤鲜美浓郁,之前的去腥以及后来炖汤时加的那些香料很好掩盖了这个时代猪肉存在的腥臭味,稍微有些过重的胡椒味在浓郁的汤底里并不冲突,反而在这个大家都已经穿上了棉袄的时节,这种刺激的滋味更让人心生暖意。
    “这真是咱们熬的汤?”
    一碗汤下肚,宋德贵的眼珠子都快突出来了,这未免也太太太鲜美了吧。
    他觉得,比前些日子儿子熬的那锅羊汤还要鲜美。
    明明是水熬的汤底,为什么这锅汤口感如此厚重,绵绵密密的滋味附着在口腔上,已经将汤咽下肚子了,口腔里还满是鲜美的味道。
    寒冷的天气里,还有什么比喝下这样一碗热腾腾的汤,更舒服的事呢。
    大家都还想再喝几碗,可也知道,现在最要紧的事情是做生意,有一个厨神儿子在,他们还有什么好吃的是吃不到的呢?
    *****
    “宋老二,你们一家这是干嘛去啊?”
    看着宋德贵和苗翠娘推着板车,上面还架着老多东西,村里人都好奇的围了上来。
    今天是家里第一天开张,宋德贵和苗翠娘谁都不想被落下,最后只能委屈了朱满珠这个儿媳妇看家。
    宋辰是老二的主心骨,在生意还没有稳当之前,他肯定是要陪着去的。
    “这不是跟亲家买了点猪肉猪骨头,准备炖汤拿去卖吗。”
    宋德贵也没打算瞒着,直接揭开了锅盖,原本还被遮挡着,只是隐约从缝隙里冒出点香味的大骨汤,一下子直冲每个人的鼻子。
    “好香啊!”
    “就是这味儿,前些日子宋家炖的汤就这么香,不对,今天好像更香了!”
    大人们还好,尚且能控制住,边上的小孩完全被香味吸引,口水哗啦啦将衣领都打湿了。
    这个时候小孩子的零嘴太少,可嘴馋这个毛病并不会因为你是古代的小孩就放过你。
    而且因为是小孩,他们被馋坏了反而更加不会隐藏。
    比较乖的孩子,只是躲在大人身后流口水,霸道一点的小孩直接缠着爹娘嚷嚷着要喝肉汤。
    换做其他人,村里人没准还会厚着脸皮给孩子求一口肉汤喝,可现在站在他们面前的可是村子里最爱占人便宜的两大祸害啊,有见过问强盗讨钱的人吗。
    再者,宋德贵之前就说了,他们这是准备去镇上卖肉汤挣钱呢。
    宋德贵果然对那些孩子的哭闹毫不在意,又不是他家的宝贝,人家爹娘都不在意他们的哭喊,不舍得拿铜板出来给他们买碗汤喝,用得着他假大方做好人吗。
    再说了,这可是神仙料理的汤底,想白吃怕不是要折寿啊。
    宋德贵显摆完,直接盖上锅盖,跟苗翠娘两人推着板车离开,走在后面的宋辰还被拉住多聊了两句。
    “这些年一直苦读却无所获,实在对不起家中老父老母和妻儿,现在做点小买卖,也是想要养家糊口。”
    “我和我爹的身子骨都不强健,以往多亏了大伯照拂,现在已经分家,却还得麻烦大伯和几位堂兄帮衬,虽说大伯可靠可亲,大伯母宽厚慈爱,几位堂兄仁爱厚照,可我也不能一直厚着脸皮,接受大伯一家的无私付出,总得想个办法承担养家的重任。”
    “田地里的活我不精通,我的身子骨也吃不消地里的劳作,好歹在厨艺上还有所收获,只希望能通过这个小小的吃食买卖,满足一家温饱。”
    ……
    以往原身在村子里的存在感不强,因为他并不怎么喜爱出门,这可能和他屡试不中也有点关系。
    因此村里人对他的印象就只有清高、孤僻,以及经常存在在笑话中的科考传说。
    至于他的为人如何,村子里的人还真不太了解。
    现在听到他这番文绉绉,却又有条有理的回答,村里人对他的印象好了不少。
    他知道感恩,明白他大伯一家对他们家的帮衬,早些年一直苦读,可能真的想要走科举这条道,却陷入了魔障之中。
    现在想开了,能立马捡拾起他作为人子,作为人夫,作为人父的担当,就凭他不像他爹娘那样到处占便宜,巴着别人吸血,而是自食其力挣钱,大伙儿就高看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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