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咀嚼。
细细的萝卜丝稍稍带着韧劲,但又不是嚼不断的那种,吃起来有点类似竹升面,但比竹升面更韧一些。
而外面裹着的那层薄薄的太白粉。
此时吃起来糯糯的。
让萝卜丝的口感变得更加丰富起来。
“好吃!”
要不是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林红旗真不敢相信这是白萝卜做出来的,这口感,这味道,太让人喜欢了。
陈美娟也满脸惊讶。
预想中的萝卜味根本没有出现。
反而是那劲道中夹杂着软糯的口感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道菜的口感太棒了。
淡淡的蒜辣味和咸味也恰到好处。
一家三口品尝着这道菜,都觉得非常美味。
林旭吃了几口之后,看到老妈早上买了莲藕,便说道:
“等会儿我再做个白玉藕丝,这道菜别人都尝过了,你俩也尝尝。”
白玉藕丝?
这不是儿子夺冠的菜品吗?
据说好吃得不得了,许多人想花钱吃都吃不到。
陈美娟和和林红旗一阵期待。
早就想尝尝儿子的手艺啦。
两人正吃的时候,林旭放下筷子来到外面。
抽奖的事儿一直在心里悬着。
还是先抽了吧。
早剃头早凉快。
客厅里。
正追着自嗨小老鼠四处跑的墩墩被林旭一把抱在了怀中。
“儿砸,又到你出力的时候啦,等会儿给你蒸一块鱼肉尝尝。”
墩墩抬起爪子在林旭手上拍了一下。
达成共识.jpg。
抱着这肥嘟嘟的小家伙,林旭在心里默念一声:
“抽奖!”
脑海中顿时出现了抽奖盘,上面写满了各种汤羹的名称。
抽奖盘很快便在脑海中旋转起来。
希望能抽到一道酒店热销的汤羹呀……林旭在心里念叨一句,随即摁下了抽奖按钮。
很快。
脑海中就响起了系统的提示音:
“恭喜宿主抽到完美级汤羹类美食——玉米羹。”
玉米羹?
林旭看了墩墩一眼。
怎么肥四?
那些牛肉羹啥的你咋不抽捏?
墩墩翻了个白眼。
你要酒店热销汤羹,我就给你抽了热销汤羹。
咋?
不满意?
信不信本喵给你一爪子?
它灵巧的从林旭怀中跳出去,继续追逐那个自嗨小老鼠去了。
玉米羹就玉米羹吧,这道汤羹据说在酒店还挺受欢迎的,正好新店还没还没甜味汤羹,现在也算弥补上了。
重新回到厨房。
陈美娟和林红旗已经把萝卜丝给吃完了。
既然儿子说凉了不好吃。
那就赶紧吃完,省得儿子的心血白费了。
吃完后。
陈美娟把一条肥美的大草鱼的鱼肉片下来,用菜刀在鱼肉上刮着鱼蓉,看起来要做鱼丸。
而林红旗则守在灶台的砂锅前打着浮沫,里面用山里采摘的菌菇炖着一只老母鸡,此时鲜香味儿已经开始在厨房飘荡了。
林旭准备炖好先喝一碗汤尝尝。
这么鲜美的味道,真是太馋人了。
他拿起一根莲藕,先去皮,再切片切丝,准备给老爸老妈做自己获得冠军的菜品——白玉藕丝。
刚把莲藕切好。
他看到老妈拿着刮鱼蓉剩下的鱼皮在发愁怎么处理,便说道:
“鱼皮给我吧,我做一道泡椒鱼皮试试。”
他其实不懂这道菜的做法,只是见到有食材,忍不住想练习一下而已。
用菜刀把贴着鱼皮的红肉刮干净。
再清洗两遍。
然后用菜刀将鱼皮切成条。
这些鱼皮一面是白色的,另一面是鱼鳞纹,看起来很漂亮。
切好后烧一锅水。
水中倒入一些去腥的料酒。
水开后将切好的鱼皮倒进去烫三十秒。
要是饭店后厨的专业灶具,十秒钟就足够了,但家庭小灶火力弱,鱼皮倒进锅里,要等好一会儿才会重新烧开。
所以就得多烫一会儿了。
而且淡水鱼寄生虫比较多。
所以宁肯多烫一会儿也不能烫少了。
三十秒后。
用漏勺将鱼皮捞出来,直接投入到放了冰块的冷水中投凉。
这一步一定要快。
这样鱼皮的口感才会脆爽。
等到鱼皮彻底变凉。
林旭拿出一包老妈在菜市场买的泡椒。
将泡椒水倒入一个大一点的碗中,开始调味。
泡椒水中已经有盐了,所以不用另外再放。
调入一小勺白糖,放几片现切的柠檬,几片生姜,几颗拍散的大蒜,再放一小撮洗净的香菜根,一点小米辣切成的椒圈和几根对半切开的泡椒。
最后放入投凉的鱼皮。
搅拌均匀后蒙上保鲜膜,放进冰箱的冷藏室中进行腌制。
等吃饭的时候,应该就能腌透了。
“小旭,你这手艺是越来越厉害了,连鱼皮都会收拾了,过去我总担心生鱼皮不好吃,都是炒一下吃。”
陈美娟看着林旭把鱼皮腌上,脸上满是骄傲的神情。
儿子越来越有本事了啊。
林旭笑着说道:
“我其实没做过这类菜,但烹饪的原理是相通的,只要味道方面别太过,应该不难吃。”
接下来。
林旭将白玉藕丝做了出来。
又切了一根白萝卜,重新做了一道粉蒸银丝。
这道菜刚出锅。
沈家的人也到了。
林旭和父母乘坐电梯下楼迎接。
毕竟是岳父母第一次上门嘛,礼节方面要做到位。
来到楼下。
沈家一家三口刚从一台埃尔法商务车上下来,上次来送奔驰g63的邹城从后备箱搬出了带来的礼物。
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 第2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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