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沈恪微微停顿,又笑着说,“如果你的工作,或者从事的行业确实是自己喜欢的,那就可以认真一点,钱还是要赚的,但获得感却比赚钱更重要。”
林简听得微微入神,隔两秒,认真地问:“比如呢?”
“比如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能真正将自己的喜好发展成为事业,也不是身在其中的每个人,都能将这份喜好长久地延续下去,因为无论一个人喜欢什么,只要这份喜爱变成规律的朝九晚五,一旦和收益挂钩的话,那久而久之,也会感到厌倦和疲乏。”
林简静了静,轻声笃定道:“我没有,我没有感到疲倦,相反的,我觉得很有意思,哪怕加班赶设计时的疲惫,都让我心甘情愿。”
“所以才说……”沈恪垂下眸光,与林简清亮的眼神对上,而后笑着告诉他,“林简,你实在很难得。”
林简募地一怔,随即心口都随之微微发烫。
“所以你刚才提起的,要成为设计院技术合伙人的事,我的意见就是,其实还可以拓宽格局,眼界再打开一些。”
“……怎么说?”
沈恪笑着为他解惑:“如果目前的工作环境或是出现的问题让你已经发展成为事业的喜好变得不开心、不纯粹,亦或是你想找回当初那份热情,那么要成为合伙人的话——”
林简只觉得自己心跳的频率都开始加速:“怎么?”
沈恪结案陈词:“那就不是只有这一家设计院可供你选择了。”
“……”
林简诧异地看着沈恪许久,半晌震撼难言。
是啊——
为什么要将自己的范围划定得如此之狭窄呢?
他如此年轻,还有无限可能。
较劲也好,为了证明什么也罢,将心力消耗在不值得的人和事身上,真的是……有点傻。
就像沈恪说的,如果确实是为了热爱,那么他的前路其实还可以更宽阔,更豁达。
完全不必将自己拘泥于这方狭小的空间之中。
既然是为了热爱,如果热血难凉,那么——
繁盛花路,就绝非只有一条坦途。
“我……”许久过后,林简慢慢从沙发上坐起来,揉了一把脸,低声说,“我明白了。”
“嗯?”沈恪看着青年霎时宛如大彻大悟般的神情,不禁有些好笑道,“明白什么了?”
“就你刚刚说的。”林简透彻总结道,“我自为我,始于热爱,那么就可以随心而行,心随意动。”
“还有呢?”沈恪忽然问。
“……还有?”林简愣了一下,从掌心中抬起脸来,神色再度漫上几分迷茫,“还有什么?”
窗外月色清飒,树影婆娑,室内空调恒温在26度,体感舒适惬意,沈恪和缓的目光落在林简的凌厉却清丽的眉眼上,片刻后,忽然俯身,吻了一下他的额角。
林简稍稍意外,就听沈恪沉缓的声音落进耳中,说:“还有就是,大道理听听就好,要是你不愿意或者没那个心情也完全没关系,还有我。”
“我在这里,你可以做你任何想做的事,逾矩过火都没关系,只要你想,我可以来摆平一切,清扫所有让你不开心的障碍。”
沈恪说:“毕竟对于我来说,你比原则梦想都重要。”
——你最珍贵。
林简完全愣住。
脑子里却忽然想起不久前方景维说的那句话——
“你预备怎么办?跑到你那位叔叔那里告一状,让他心疼怜惜,更甚者,直接冲冠一怒为蓝颜,吞并收购了设计院?”
林简此时恍惚地认为,看来方景维这句话似乎没有说错——
哪怕自己真的这样做了,沈恪恐怕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半晌,林简从巨大的晕眩感中回过神来,原本冷清淡漠的眸子被彻底染上温度。
他稍稍倾身,向沈恪刚才做的那样,轻轻吻了一下他的额角,随即用额头在他侧颈不自觉地蹭了一下,从唇缝中闷闷吐出两个字来。
“昏君。”
*
自从和沈恪长谈一次后,林简心境豁然开阔起来。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本以为沈恪这次和之前一样,只是在他的小公寓里小住两天,却不想到第二天清晨,两人相拥醒来时,沈恪却通知他,这次要多留一段时间。
林简刚刚睡醒,手脚还有些使不上力气,原本清冽的声线也存着几分哑意:“为什么,公司最近那么闲吗?”
“工作在哪里都能做。”沈恪随口一答,而后掀开搭在两人身上的薄被下床,倒了杯温水回来,递到林简嘴边,“今天的第一杯水,还有七杯,我监督你都喝完。”
“你这是……”林简愣了一下,随即低声笑道,“什么中老年人跟不上时代的养生法则。”
但还是低下头,就着沈恪的手,很乖顺地喝完了这第一杯。
林简原以为他只是开玩笑,结果等周日晚上,林简临时被工地那边叫走,再回来的时候,看见沈恪穿着家居服系着围裙站在小厨房里,认认真真地研究着解冻完的大虾该如何清洁处理时,才意识到他居然是说真的。
“真不走了啊?”吃饭的时候林简狐疑地问。
“怎么,林设计师舍不得多我这双筷子?”沈恪盛了一碗提前熬好冰镇过的绿豆汤放在林简手边,笑着问。
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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