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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女继承人 第138节

    甚至有人传说是王太子夫妇贼喊捉贼,表面上宣布珠宝失窃,实际上是把珠宝偷藏起来,准备事后变卖——这听起来很荒谬,但民众有这种猜测,是有原因的!
    罗齐奥的皇室继承是长子继承制,且私生子没有继承权,这和和礼兰王国是一样的。
    所以罗齐奥的王太子殿下虽然奢靡无度,酗酒成性,头脑也不好,但他是罗齐奥国王唯一的婚生子,那就没办法了…罗齐奥国王不愿意让王太子支配太多钱财,以免更加挥霍,所以王太子能够得到就只有罗齐奥国会拨付的津贴了。
    这笔钱是普通人不敢想象的多,但对于一位挥霍成性的王子,就算不了什么了。在罗齐奥,王太子需要举债度日,罗齐奥的众多银行家都是他的债权人,这根本不是什么秘密。
    ‘海洋之冠’案发生后到现在,案情一点儿进展都没有,很多人都打赌,事情会就此平息。然后过个一两年,或许会在另外哪个国家的皇室成员身上,看到这批珠宝。
    “所有的珠宝都找到了?”薇薇安貌似好奇地打听了一句。
    “说不准,对照声称自己丢失了珠宝的贵族自述,有几件珠宝没找回来…不过,这也可能是那些贵族撒了谎。”
    “是怎么找回来的?警察?大侦探?治安官?总不会是哪位议员的顾问派上用场了吧?”
    “这个嘛,听说是警察和职业抓贼人合作,追查到了踪迹…”
    说到职业抓贼人,薇薇安脑海里迅速闪过了一些传闻中的□□大佬的形象——警察在和礼兰王国存在的时间还是太短!而在过去,治安官之流又是贪腐受贿的象征,根本没有民众认为可以靠他们破案。事实上,政府想要捉拿某位歹徒,往往只能依靠职业抓贼人。
    不过,这些职业抓贼人可不是义警,他们往往就是当地的□□头目。事实上,很多名震一时的地下世界大人物,就是职业抓贼人起家……
    眼下,罗齐奥王太子夫妇的珠宝失窃案告破,看起来是吃瓜群众可以退散了。但其实这起珠宝失窃案里面还有很多疑点没有解开,一切过去做的‘阴谋论’,更是因为这些不清不楚,反而比没破案之前更加甚嚣尘上了!
    大家吃瓜谈论的热情也很浓厚,纷纷奉上自己的猜测——讨论到最后,谁也没能说服谁,每个人都对自己相信的那种可能言之凿凿。
    薇薇安对这个话题也挺感兴趣的,对她来说,八卦也算是这个时代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了。不过她显然没想到,‘八人者,人恒八之’,刚刚还在欢快吃瓜的她,忽然就成为大家吃瓜的对象了。
    “呵呵,最近大家都在谈论奥斯汀小姐呢,按照大家的说法,奥斯汀小姐现在有一位默默守护着您,并且完全不求回报的‘骑士’——啊,这正是中世纪骑士们的风范不是吗?当时的他们有自己仰慕的贵妇人,视之为女神。而比这更动人的是,他们是不求回报的,他们的爱情也完全是柏拉图式的!”
    “还有比这更加高洁,更加令人敬佩的吗?”
    第172章 红粉世界172
    薇薇安知道自己是不能制止这些人八卦自己了,她很清楚,这种时候,她越是‘反抗’,吃瓜群众们只会‘更加兴奋’。大约就是‘她急了、她急了!这里面肯定有事儿!’,这样的想法。
    所以这个过程中她只能保持礼貌的微笑,绝不多说一个字,直到别人问到她头上了,她才非常平静地做一些回答。
    大家说的薇薇安的‘骑士’,其实就是布莱恩·道达尔。最近他在女士们中间,名声可是很好的…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只能说无论古今中外,大家都是吃这种深情奉献、默默守护的人设的。
    更何况,这年头大家最推崇‘痴情’了。虽说一般出现在文学作品,乃至现实生活中的都是痴情女子,但不代表大家就不喜欢痴情男子了。
    就连玛丽公主这次都很感兴趣地问薇薇安:“亲爱的,你怎么想的呢?有这样一个追求者…你难道一点儿不动心吗?”
    玛丽公主知道薇薇安是不会看重出身高低、财产多寡这些东西的,所以才能这样说——不然像大多数人,只会觉得奥斯汀小姐就算被道达尔先生感动,也不应该谈及婚姻。追求者么,凡是抢手的女士,谁没有几个追求者呢?
    大家会感动于追求者的痴情,但要考虑现实的婚姻,又得从理智出发了。
    薇薇安笑了笑,摇摇头:“我很感动道达尔先生的仗义执言,也写信并当面感谢过他了…但也到此为止了。”
    “咦?为什么呢?我以为对年轻的姑娘们来说,道达尔先生这样的男士,是十分不错的选择呢…像奥斯汀小姐这样的女继承人,倒不用像普通女孩儿一样,为了婚后不降低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一定要和门当户对的先生们结婚。”
    说话的是埃文斯伯爵夫人,她一只手捏着打开的折扇,遮住半张脸,只露出了带着笑意和好奇的眼睛,让人看出她在微笑。
    众所周知,富家小姐的嫁妆是很可观,但实际上相对于她们的奢华生活,这笔嫁妆是很少有能满足需求的时候的。所以为了避免婚后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的降低,甚至退出上流社会,小姐们最佳的选择自然是一桩门当户对的婚事。
    但正如埃文斯伯爵夫人所说,薇薇安这种女继承人不在此列。作为家庭财富唯一的继承人,她们哪怕‘下嫁’,也不可能降低地位,那庞大的财富就是坚如磐石的保证!
    薇薇安已经习惯此时的人们动辄就要谈论到‘婚姻’的风气了——如果是她上辈子,怎么可能随口提到婚姻!哪怕是在过年期间,七大姑八大姨都到场了,家里又还有个大龄单身青年,大家也很少三句话离不开这个。
    单身青年们,一般只要顶过那一段密集的‘围攻’,之后强度就下来了,也就能安稳轻松一会儿了。
    “是啊,正是我可以做选择,我可以选一个我爱的人,所以才不是道达尔先生——我不爱他,这就是全部了。”薇薇安镇定地说。
    “哦…这可真是…道达尔先生的作为,还有对您的痴情,十分令人感动,不是也感动了您吗?”埃文斯伯爵夫人有些意外。
    她自己在爱情和面包之间选择了面包,嫁给了一个大她二十岁,有过一段婚姻的男人。但这不代表她看不上爱情,事实上,正是因为她当初没有选择爱情,她对爱情还有这小姑娘一样的想象。
    她不会后悔曾经的选择,即使再来一次她也会做出一样的选择。但她还是遗憾,为曾经那个少年专注看她的眼神,还有完全无私的赤诚…遗憾。
    “或许有的人会因为一个人爱着自己,而爱上那个人,但我不是…夫人,事实就是,爱是一个人的事,相爱才是两个人的事。不是谁对我实心实意,我就要对谁一心一意——真要这样做的话,我的心恐怕早就不够分了。”薇薇安的追求者可不止一个,只不过这个时候大家都自动忽视了布莱恩·道达尔以外的人罢了。
    “更何况,夫人应当也曾经亲眼目睹过吧,无法回应的爱慕,这可太多了。”在此时,这常见于女人,因为这个时代男女关系中,男人占据了绝对主动权。往往要的是他们,不要的也是他们。
    “虽然是这样,但这也……”大家能理解薇薇安的话,但还是感情上有些难以接受——薇薇安是人间清醒,其他人就觉得她太冷血了,这可和时下小姐们的主流不符。
    对于大家的难以接受,薇薇安表现的很坦然。而相比她的坦然,同一时间,就有人难以坦然了——如果能将视角从一所房子内往上拉,直到拉到半空中,然后打开房子的屋顶,就会发现,同一个夜晚,总是并行发生着许多看似不相关,又有着微妙联系的事件。
    就是这个夜晚的丹宁街,一座普通的联排房屋二楼套间内,布莱恩·道达尔和贝里斯小姐正在收拾行李。
    他们正在将贝里斯小姐所有的行李打包装箱,马车夫已经在楼下等着了…其实,贝里斯小姐住到丹宁街也才一两个月,她根本不想离开这儿,但这是布莱恩的安排,她只能选择接受。
    她的东西其实挺多的,根本不可能像个普通的女售货员一样,两个小皮箱就装下了所有,然后提着就能走。她的行李中,光是各类衣物就占了一个箱子还多,这可是老式木匠手工打造的衣箱,又大又深,可以装很多东西——这个箱子,是布莱恩为她买的。
    虽然是旧东西,看起来很朴素,也说不准这曾经是属于谁的(是二手货)。但用料很扎实,看起来就很耐用的样子。
    贝里斯小姐的衣物包括四件睡衣裙、四条衬裤、四条半身衬裙(其中两条是嵌绳衬裙)、三件紧身胸衣、两件女士衬衫、两件法兰绒背心、一套毛呢旅行服、一套黑色丧服、六套可以在家中和日常所穿的日常裙(包括三套棉布的,一套亚麻的,两套毛呢的)、三套更加正式的拜访裙、两套礼服裙(一套丝绸、一套棉布的)。
    此外,她还有一些小玩意儿,半打长筒袜和手帕、三顶女帽、四副手套(其中一套是长筒丝绸的!)、三条围巾、小手袋、皮手笼等等。
    鞋子也有六双,包括一双拖鞋、一双室内鞋、一双木套鞋(下雨时穿)、一双棕色短靴、一双奶油色矮高跟鞋(正流行)、一双黑色粗高跟鞋。
    这可不算少了!或许在薇薇安上辈子,这些衣物只是刚刚够用而已。但要知道,对于此时的普通人来说,这样的衣箱已经很足够了。事实上,很多下层中产家庭的女性也只有两三套日常替换的衣服。
    哪怕在贝里斯小姐成为布莱恩的情人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她都没有这样多的服装鞋帽,那时她其实主要是靠自己做售货员生活——杂货店店主的儿子能有多少余钱供养情人?即使后来布莱恩上了律师学校,又进了律所做学徒,其实也没什么钱。
    所以,大多数时候她可以说是有什么穿什么。也就是布莱恩正式成为律师之后,她的生活才好了一些,也渐渐有了一些奇妙精巧的‘玩意儿’。
    “这双鞋子已经很破旧了,还要带走吗?”看着贝里斯小姐装鞋子,忽然布莱恩皱了皱眉,指着那双棕色短靴说道。
    贝里斯小姐微笑着摸了摸那双鞋子,这双鞋确实已经很破旧了,但看得出来它的主人非常爱惜它们。干干净净的,所有破损的地方都得到了修补,让人一看就有一种这双鞋穿起来很舒适的感觉。
    “当然要带走,布莱恩,你还记得吗?这是你为我买的第一件东西。”
    贝里斯小姐记得清清楚楚,布莱恩经她提醒才想起来:“那双鞋…还在啊?”
    这确实很值得惊讶,现在的鞋子因为制鞋工艺和材料的问题,经常是不怎么耐穿的。一双鞋即使不怎么穿,能穿两年,就算是不错了。而这双鞋,在布莱恩的记忆里,已经是八年前购买的了。
    当时的贝里斯小姐还在道达尔家做着女仆兼店里的‘帮工’,当时的她薪水极低,但道达尔夫妇保证包吃包住,还会给她衣服穿。包吃包住先不说,当时所谓的给衣服穿,其实就是道达尔夫人和道达尔小姐不穿的旧衣服。
    道达尔夫人和道达尔小姐也不是上流社会的阔太太、阔小姐,她们的衣服虽然不至于破破烂烂了才给贝里斯小姐,但到她手上的确实没有什么好东西——不过这也就算了,此时很多杂役女仆都是这样。
    贝里斯小姐有一双巧手,经过她双手缝补、修改,那些衣服倒也能穿,不至于让她最美的少女时期,都像是套着破布袋一样生活。
    衣服问题解决了,鞋子却是没办法解决的。因为贝里斯小姐的双脚要比道达尔夫人、道达尔小姐都宽不少,她们的旧鞋根本不合脚…当时的贝里斯小姐就只能穿着非常不合脚的鞋子,辛苦工作。
    爱慕着一个人的时候,是会发现各种细节的,当时的布莱恩就发现了这件事。于是攒下钱来,带着贝里斯小姐做了她人生中的第一双新鞋——贝里斯小姐出身贫苦,在来到道达尔家之前,她最好的一双鞋,也就是当时穿着走进道达尔家的木屐。
    那当然也不可能是根据她的脚型买的,是她的母亲从旧货市场淘来的……
    直到此时此刻,贝里斯小姐依旧记得穿上这双鞋时,第一次感受到的温暖、柔软、舒适。而布莱恩也记起了因为贝里斯小姐感动的泪水,自己第一次有了作为男人被依靠信赖的自豪…他可以保护这个女人,这个女人也必须依靠他才行!
    慢慢的,原本有些冷硬的心肠又柔软了一些,下楼将行李到车顶,又将贝里斯小姐扶进车厢。坐下之后才对她说:“贝拉,放心吧,这次只是暂时离开,嗯,去农庄住一段时间,那是一个很不错的农庄,就像乡间的度假别墅一样。”
    “你正好可以度个假,你还从没去乡间度假过,对吗?过几天我会把丹尼斯也送过去。”
    布莱恩说一句,贝里斯小姐就点一下头,就好像他说什么都好一样。
    说起来,要送贝里斯小姐离开美林堡也是实属无奈,之前他已经将贝里斯小姐安置在了丹宁街——当然,承诺的,将孩子也送来由她照顾,这一点他还没有做到。主要是,他还是想让贝里斯小姐答应离婚。
    贝里斯小姐的‘建议’不是没有可行性,但如果可以,布莱恩还是不想受制于人。而这种时候,孩子或许能成为筹码的一部分,所以他依旧让孩子由别人照顾。
    之所以这一次要夜里送贝里斯小姐偷偷出城,是因为布莱恩知道自己有一个特殊的情人的事儿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虽然大家并不知道他们已经秘密结婚了,虽然现阶段只有一些男人在说,大家默契地没有让女士们知道…但是,这都是迟早的事儿。
    为了显示这个‘特殊情人’对自己其实也没那么特殊,也为了表达一个态度,经过了一番考量,布莱恩决定送贝里斯离开美林堡城里…落在外人眼里,就是他和情人断了联系,已经抛弃对方了。
    “呼啦啦——”
    布莱恩雇的马车行驶到城外的时候,瓢泼似的大雨呼啦啦地泼洒下来,整个乡村都包裹在一种湿漉漉的灰暗里,到处是水淋淋的水迹——水迹到处纠结凌乱,又汇聚成湍流。飞溅起的水花带着污脏后的糟糕样子,落在皮肤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黏腻。
    夜晚已经到来了,乡村小路吸饱了水,泥泞难行。在路的尽头,布莱恩他们的马车艰难地行进着。前面有一个路口接他们的人,领着他们走,以免他们在夜色中找不到农庄。
    贝里斯小姐其实是有些晕马车的,受不了颠簸的她,这会儿辛苦极了——大约是每一秒都是煎熬的那种感觉。事实上,她是一面昏昏沉沉,一面头痛欲裂。这个时候,布莱恩也只能扶住她的肩膀,给她一些支持。
    “我们到了!”引路的小伙子原本就是农庄的人,飞快地跳下马车,大声喊道:“波多西农庄到了——波多西太太!您在吗?有客人——”
    在马车接近农庄时,传来了铁链子拖动声、狗吠声。
    夜色里看不清楚农庄的房屋,大概就是美林堡附近典型的乡村样式。首都的城里人喜欢在假期去乡下度假,有一些农庄会特意进行改造,出租房屋,比住宿环境大多都很糟糕的乡村旅馆要好得多…波多西农庄就是这样一所农庄。
    此时天黑不久,农舍主人还没有睡觉,农舍房屋的窗子透出烛火的光。不一会儿,就有人推开门,小伙子连忙过去交谈:
    “波多西太太,您看,这是城里来的客人,写信订了长期房间的那个…房间收拾好了吗?”
    马车顶部都牢牢的绑着箱子,还盖着苫布,这个小伙子就和马车夫一起掀开防雨的苫布,将行李拿了下来。这个时候布莱恩也下车了,又转过身接贝里斯小姐。
    贝里斯小姐被搀扶着下了车,站在屋檐下深呼吸一口,全是一种生水的腥味。在晕车几天之后,这种生水腥味居然不讨厌,反而让她精神好了很多。
    她之后就和布莱恩一起,跟着波多西太太走进了农庄。
    “亲爱的,你还好吗?”布莱恩询问贝里斯小姐,落在波多西太太眼里,他们就是一对新婚的小夫妻,像是来度蜜月的。
    “别担心…我觉得我已经好多了。”贝里斯小姐勉强地笑了笑,笑容显得很虚弱,让人没法不担心。
    按照农舍的布局,布莱恩他们走进室内,首先经过的是一间带餐厅的宽阔厨房。不过这个时间厨房早就熄火了,只有波多西太太手脚利落地去点燃一盏油灯,勉强照亮了一小片区域。
    波多西太太又叫来了一个小女仆,吩咐她点燃炉子烧水:“嗳!蠢丫头,用那只内嵌式的铜炉烧水!”
    内嵌式的铜炉比起一般的锅子、水壶,尺寸要大得多,一次性可以烧更多水。而且配备的火箱用燃料也比较省钱,一方面是燃烧更充分,另一方面是可以使用相对劣质的燃料,比如生活垃圾什么的。
    他们没有在这里多停留,波多西太太很快带布莱恩和贝里斯小姐上了楼。介绍说道:“贝里斯太太、贝里斯先生,你们预定的房间在二楼,我们这儿最好的房间之一…这会儿可是乡间度假的旺季,这间屋子如果不是刚好某个预定的客人退订了,是轮不到你们的。”
    “你们预定的太迟了,这都是夏天了。”
    走进房间,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一个大而敞亮的房间。房间了除了床和衣柜外,就只有一把扶手椅,和一个洗脸盆架了,架子上还有一个锡制脸盆——房间一览无余,而要说有什么好处,那就是比较干净了。
    正是因为一览无余,所以可以看到角角落落都打扫的挺干净。配合白色的床单和浅绿色的棉布窗帘,显得挺舒心的。
    波多西太太暂时离开后,贝里斯小姐点燃了房间里的蜡烛,看着蜡烛还算明亮的光,有些意外:“鲸油蜡烛?美林堡附近的乡村都这样富有了吗?”
    此时美林堡城里已经有煤气灯和汽灯这类更先进的照明工具了,但煤气灯只有路灯才用,私人宅邸有煤气灯的非常少见,普通家庭就更没有了。至于汽灯,道理也差不多,只有有钱人才用得上。
    普通家庭的照明一般还是靠蜡烛,更差的还有油灯…蜡烛的话,最好的是蜂蜡蜡烛和鲸油蜡烛,明亮、燃烧慢、异味少,再然后是动物油蜡烛,最差的是灯芯草蜡烛。
    “我猜不是这样的…”布莱恩有过离开城市的经验,对此要更了解一些:“厨房里用了油灯…或许房间里的蜡烛含在住宿费用里了。”
    给房客强卖蜡烛而已。
    不过此时显然也不是谈这些的时候,他们都除去了有些被沾湿的外套,等到之前厨房里见过的那个小女仆送来热水、干布巾和食物,他们又稍微擦洗了脸和手脚。这个时候,今夜就不会再有人来打扰他们了。
    食物就摆放在咖啡桌上,贝里斯小姐坐着唯一一把扶手椅,布莱恩是站着吃的。他们吃的很沉默,只有食物的咀嚼声。而等到吃到半饱,还是贝里斯小姐打破了这种沉默。
    她像是不安,又像是镇定,像是在问布莱恩,又像是在问自己:“布莱恩,你不会将我抛下不管的对吗?当然,我完全相信你,我只是有些害怕…丹尼斯什么时候能来呢?至少孩子在身边,会让我没那么担心。即使你有时候不想见我,还是会想来见孩子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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